就我知道的情況,我們地區同修在做真象資料、講真象方面做得很好。看了師父的評註後才悟到,我們在揭露當地邪惡的方面做得不夠。常人把真象資料只當作一般的讀物來對待(指相當一部份)對當地邪惡震懾不夠。我發現邪惡之首指使610通過各級黨委書記、政法委書記等操縱惡人、惡警幹壞事,而各級的書記等把自己偽裝起來。把人迫害死了,他們開個會輕描淡寫的說上幾句:甚麼要注意方式,儘量不要死人,要採取一切手段封鎖消息。所謂不擴大事態。而開會布置抓法輪功學員的時候則說:不管採取甚麼辦法,只要使法輪功學員不進京、放棄信仰真善忍就行。(註﹕這是我親耳聽到的。)
在2000年,我曾聽所在單位一把手傳達市領導講話精神時說:對法輪功學員轉化的標準有5條,第一條是敢於說、敢於做他(她)們老師不讓說、不讓做的事情。因為是開會,所以我說:這叫扯淡,因為我與單位的學員接觸最多,了解最多,她們說:俺師父告訴我們煉法輪功首先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你看到殺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問題,要不怎麼體現出好人來?「(《轉法輪》)這都是師父不讓做的,那要都去做,這個社會將是甚麼樣子?
一把手聽後則說:真是,市裏領導也不看看。這事我不管了,甩手離開了會場。而辦公室主任則說;本來就不該管。(這位主任看過大法書籍,還幫助做過真象資料,很有正念)所以我們單位的法輪功學員基本沒有受到單位的騷擾。
我曾是某單位的黨委副書記,我認為揭露當地一把手的態度很重要,大陸的政府系統是書記負責制,企業系統是法人代表負責制,這些人最怕曝光。
若有不妥請慈悲指正,意在切磋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