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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公安局一科惡警毒打逼供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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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6日】

* 凌源市公安局一科毒打逼供犯罪事實

2000年12月15日,凌源市溝門子鎮大法弟子程光輝等11人因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溝門子鎮派出所從北京綁架到凌源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17日上午、18日上午派出所非法提審程光輝、李儒山、楊永利、周素芳四名大法弟子,並不同程度施以酷刑。

提審地點:凌源市公安局一科(現改為國保大隊)辦公室,
酷刑逼供參與者:溝門子鎮派出所所長李國強、副所長張金秀、警察許雙、張雲彬、楊貴敏。

* 程光輝被非法提審、毒打的過程

大法弟子程光輝被叫到凌源市公安局一科辦公室後,首先派出所所長李國強宣布程光輝幾年來修煉大法的「罪狀」,然後說:「我代表凌源市人民懲罰你」。惡警張雲彬將程光輝上衣撩起蒙住頭,褲帶解開,露出後背與臀部,李國強用一根一米多長的膠管掄起來抽打,一邊打一邊喊:我打飛你!當打到幾分鐘的時候,程光輝質問李:你們這種行為是刑訊逼供,執法違法。李國強卻繼續逞兇,一直打到筋疲力盡,渾身是汗方才罷手。張金秀又用一根硬塑料棒打程的左右臉、肩部一百餘次。用刑時間兩個小時。受刑部位全是黑紫。

12月19日上午,程光輝被打的傷還未好,三惡警又以同樣方式打兩個小時,啪啪的聲音連看守所院內的人都聽到了,程光輝被打得一個星期翻不了身。

* 李儒山、楊永利、周素芳也被打得遍體鱗傷。

在高度文明的現代社會,和有明確法律條文規定的情況下,在執法機關裏竟發生著如此無視國法的勾當,真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配不配戴在他們的頭上?在莊嚴的法律面前等待他們的是甚麼?

(註﹕李國強、許雙二人現調離到松嶺子鄉派出所;張金秀、楊貴敏二人調到三道河子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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