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秦皇島市青龍縣檢察院、法院:要求嚴懲害人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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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5日】

青龍縣檢察院、法院:

我們是秦皇島青龍及所有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和家屬,我們強烈要求執法機關嚴懲刑訊逼供致死人命,迫害死胡賀祥、宋友春的元凶青龍公安惡警及青龍看守所所長王金等人。

2001年,身體健壯的胡賀祥多次在看守所遭受以上各種酷刑折磨致死,曾在《明慧網》多次曝光。2003年12月4日是我國《憲法》頒布日,可是就在這一天剛過,又傳來一名大法弟子宋友春被青龍看守所折磨致死的消息(事實經過附後)。

四年來,青龍許多大法弟子因為不放棄信仰在看守所遭受酷刑折磨,所長王金等兇手依仗有上邊給撐腰無法無天,對無數大法弟子濫施酷刑,許多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殘、致死,手段極其殘忍,性質惡劣,嚴重敗壞了國家及公安形像,應依法受到制裁,以正黨紀國法。

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酷刑有:

1、戴大鐐:給大法弟子戴30多斤重,自制的手腳聯體的大鐐,做工極其粗糙,30多天不給卸掉,直至肉都潰爛,傷痕2、3年不掉。
2、用皮條抽:將大法弟子的褲子扒下,露出肉,然後按在椅子上用皮條抽打,連來例假的婦女都不放過。
3、趴冰:冬天將院內凍上冰,然後強行將大法弟子按趴在冰上,直至把冰融化,而且還用皮鞋踩大法弟子的手。
4、整天跑操體罰
5、上老虎凳、戴背扣、吊桿、長時間蹲馬步……
6、用鐵鍬把打:調來武警打大法弟子,七、八個人用鐵鍬把圍著打一個大法弟子。
7、唆使犯人打大法弟子:上酷刑,許多大法弟子都經受過,有疤痕為證。

公安人員用酷刑折磨,致死人命,嚴重違反了我國《刑法》,犯有故意殺人罪、刑訊逼供罪、誹謗罪、誣陷罪、酷刑罪、玩忽職守罪,是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嚴重影響了國家、公安的形像,罪惡之大不可饒恕。

法輪功只是一個信仰,教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面對四年的血腥鎮壓,我們沒有採取任何過激行為,一直按照我們師父要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原則,善意、和平、理性、實事求是地向世人講著大法真相,為的是自己的同胞不被邪惡的謊言帶入深淵。可是一些執法人員明知道我們是好人,可是為了暫時的個人利益,竟然完全失去人性地執法犯法,迫害自己的同胞,迫害救度他們的大法弟子,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

在國際上,法輪大法在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洪傳,獲1000多個褒獎,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修煉的行列。由40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已成立,國外大法弟子正在世界許多國家起訴江澤民,許多迫害大法弟子的中國高官已被判有罪。「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正在全世界範圍追查迫害法輪功的兇手,正義的審判已經開始。我們相信江澤民不久就會被押上歷史的審判台。

我們是講忍,但是大法弟子的忍決不是逆來順受,對完全失去人性的邪惡無限度的縱容。大法弟子也是合法公民,是受《憲法》保護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迫害好人的人決不會有好下場!

作為執法機關,應忠於職守,恪守奉公,嚴格執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在這四年來,江澤民邪惡集團對待法輪功從來不講法律,只因一句真話,秦皇島許多大法弟子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就被非法勞教、拘留、判刑,許多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你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也許你們會說,一切都是上邊的命令,可是等到你們的「上邊」倒台時,誰會替你們承擔責任!只能說你們當時不實事求是的向上級反映情況!

在你執法期間秦皇島有這麼多的好人,只是因為不願放棄有益身心的功法就遭受殘酷的迫害,有的被迫害成精神病,有的被迫害致死。「文革」的教訓應該不會忘記,服從命令的人最後都沒有好下場!總會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希望你們秉公執法,給自己留條後路。

古人云: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公安檢查部門應該依法辦事,拿出文件來,拿出法律條文來。我們希望你們能夠依法追查並嚴懲殺人兇手王金等人,還法律一個公正,還秦皇島大法弟子一個公正。

附:宋友春、胡賀祥被迫害的事實經過

  • 秦皇島大法弟子宋友春被青龍縣看守所迫害致死
  • 大法弟子胡賀祥被秦皇島青龍縣惡警酷刑折磨致死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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