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真象告訴江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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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可前國家領導人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妒嫉心,卻公然置憲法於不顧,捏造罪名,將宣揚「真善忍」、教人一心向善和強身健體的法輪功打成所謂的邪教,製造了改革開放以來最大的一起冤案。

1999年7月20日以來,江澤民操縱他授意建立的法西斯組織「610辦公室」,喪心病狂地鎮壓和迫害堅持信仰,敢於冒著危險向黨和人民反映事實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嚴重踐踏了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上訪反映冤情的權利。至2003年11月,全國已有八百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能確認姓名者),數十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監禁,遭受酷刑折磨,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失去工作、學業,家庭被拆散、流離失所,連他們的家屬、親朋好友、同事和領導也受到牽連。在江澤民的專制高壓下,有良心敢講真話的人坐牢送命,昧著良心迫害講真話者的人卻升官發財,不但嚴重敗壞了黨和國家的形像,而且直接導致了社會道德的淪喪。

迫害者最害怕世人知道真象。為了欺騙人民、煽動群眾、製造仇恨,挑動群眾鬥群眾,四年來,江澤民動用各種宣傳工具,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栽贓、誣陷、抹黑,致使許多善良的人們上當受騙。為此,我們節衣縮食,冒著被抓捕的危險,為您製作了這些真象資料。

法輪功不參與政治,不反對政府。告訴人們真象不是為了仇恨,而是為了幫助人們破除矇騙,分清善惡,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歷史證明,謊言終究不會長久,冤案總有平反昭雪的那一天,一切做惡的生命必然會受到正義的審判和歷史的淘汰!


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當年感謝李洪志先生為救人英雄治病

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張震寰理事長:

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聯合召開的第三次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於日前勝利結束。參加會議的一些代表,因同犯罪分子英勇鬥爭而致傷殘,在常規的醫務治療後依然帶著不同的病狀。為幫助見義勇為有功人員解除疾苦,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曾正式向貴會提出請求,邀請中國法輪功主持人李洪志先生,在會議期間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提供氣功康復治療。這一請求當即得到張建秘書長和管謙副秘書長及費德泉主任的大力支持。

8月24日李洪志先生應邀專程來公安部為王芳會長治病,8月30日李洪志先生帶領一批法輪功氣功師,來到會議上為近百名會議代表治病,治病效果之顯著得到了普遍的稱讚。接受治療者有的因刀傷、槍傷留下的後遺症,經治療後立刻解除了疼痛或麻木、乏力的症狀;有的是腦外傷造成的後遺症,經治療後立刻感到頭腦清醒,解除了頭痛、眩暈等症狀;還有的是當場就消除了身體上的腫瘤;有的是在24小時內就排除了膽結石;也有一些是胃病、心臟病、關節病等病狀患者,經治療後都在當場感受到了消除病狀的效果。在近百人的治療中,除一位輕病患者沒有明顯感受外,其餘全部獲得了不同程度的明顯療效。經法輪功治療的代表們對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作出這一安排非常感激,說這是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作的又一件實事。而直接為代表們做了這一實事的是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各位領導和李洪志先生。這也是支持全國人民群眾發揚見義勇為精神的實際行動。為此,我會特向您及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各位領導和李洪志先生表示誠摯的感謝!

希望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的事業繼續得到貴會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

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朱鎔基總理當年不贊成取締「法輪功」

作者:知情者(黨員)

作為一名法輪功事件的知情者,看到2000年9月初江澤民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華萊士先生專訪時在法輪功問題上親自信口雌黃、無中生有,讓全世界恥笑,我真為中國感到羞恥!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江澤民竟然想推卸責任,說甚麼「政治局常委都要舉手同意」等,為他自己鎮壓法輪功這件愚蠢的事開脫歷史罪責。在此我要對其猛喝一聲:江總書記,你推卸不了歷史責任!先不講蒼天有眼,天網恢恢,你近幾年膨脹起來的獨裁專制、暴政作風,你周圍的每一個人都深有感觸。尤其是4.25中南海事件前後,你的言行足以說明你就是鎮壓法輪功的總導演、總後台,豈能一推了之!且看如下內幕幾則:

1. 1998年下半年,以喬石同志為首的部份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根據大量群眾來信反映公安非法對待法輪功煉功群眾的問題,對法輪功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詳細調查、研究,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江澤民為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由於報告中提到了「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古訓,令江大為不悅,當即批示(大意):寫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並把報告往羅幹那兒一推。從骨子裏想利用法輪功事件撈取政治資本的羅幹,自然心領神會,以法輪功「有國內外政治背景」為由,與連襟何祚庥一起策劃了「天津事件」、「中南海事件」……

2. 1999年4月25日「中南海事件」當天,當「兩辦」負責人及羅幹等向江澤民彙報法輪功學員上訪經過的情況時,江氏迫不及待地揮舞雙手,大叫「滅掉,滅掉,堅決滅掉!」這種赤裸裸的暴君形像,令在場人員包括羅幹都感到吃驚。

3. 4.25」中南海事件中,朱鎔基總理以他的胸懷和誠意使事情得以圓滿解決,眼見朱鎔基總理即將得到的世界讚譽、萬古流芳,江澤民妒火中燒,毒從心中起,惡向膽邊生!在討論「中南海事件」的第一次常委會上,老朱剛說了一句:「讓他們煉吧」,江氏就惡狠狠地指著他叫:「糊塗!糊塗!糊塗!亡黨亡國啊!」曾受「右派」之冤的朱總理似乎明白了甚麼,從此不再對法輪功的事說一個字,散會時,與在場的工作人員一一握手、道別。


「天安門自焚」是場大騙局

2001年1月23日, 北京天安門廣場 發生所謂「自焚事件」 兩個小時後,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立即向全世界宣布此事件為「法輪功學員」所為;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隨即對該事件做出了綜合追蹤述評,對事件做出了權威性定性結論。在另一方面,法輪功發言人發表了聲明:自焚者不是法輪功學員。海外法輪功學員對焦點訪談節目進行了慢動作細節分析。指出該事件是徹頭徹尾的陰謀,是中國有關當局有組織有預謀構陷法輪功的彌天大謊。情節特別嚴重,手段特別惡劣。

1.自焚的「王進東」根本就不是法輪功學員!

據稱是事件具體組織者的王進東,身份十分可疑。從官方提供的王進東自焚前的照片看,王進東臉頰消瘦、小骨架,而自焚的「王進東」卻是大臉盤、大骨架,看起來,王進東被掉包了,自焚的王進東並不是真的王進東。

讓我們再看看事件中的王進東的表現:法輪功要求的是雙盤,至少也是單盤。說王進東自96年開始修煉好幾年了,可至今散盤腿還翹得高高的,完全是一個門外漢。如果您熟悉部隊生活的話,就會發現,王進東是以中國軍人標準的盤腿姿勢坐在地上。另外,王進東的結印動作,兩個拇指上下重疊在一起,而法輪功要求兩拇指指尖接觸。這是法輪功最基本的煉功動作。

那麼,王進東究竟是甚麼人呢?唯一的解釋恐怕是,這是個假王進東,假王進東是公安的內線,按電影特技演員化裝,戴上隔火面具,呼喊所謂的法輪功口號。呼口號完畢,滅火毯才蓋了上去。王進東喊出的被新華社捧為至寶的口號,卻根本不是法輪大法裏的內容。

請大家再注意另一個細節:自焚後的王進東兩腿中間放著的盛過上隔火塗料,穿上防火服,準備好滅火器,滅火毯,然後再澆上汽油點上火,並表演了天安門自焚事件的主要一場戲。

2.「焦點訪談」女記者承認」自焚」鏡頭有假

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女記者李玉強,2002年上半年在河北省會洗腦班(所謂」河北省會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曾當眾承認「天安門自焚」鏡頭有假。李玉強是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的所謂「資深記者」,從99年法輪功被迫害後就一直負責製作誣陷大法的節目,而且中央電視台的誹謗法輪功節目主要由她採訪。

2002年初,李玉強在河北省會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採訪王博時,曾和那裏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進行所謂的」座談」,當時有法輪功學員問她「自焚」鏡頭的種種疑點和漏洞(尤其是已燒得黑焦的王進東,兩腿間夾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卻完好無損,面對大家有理有據的分析,李玉強不得不承認:廣場上的」王進東」腿中間的雪碧瓶子是他們放進去的,此鏡頭是他們「拍」的。她還狡辯說是為了讓人相信是法輪功在自焚,早知道會被識破就不拍了。

3.從來沒人見劉思影之母練過法輪功

劉思影母女在自焚事件中頗為引人注目,劉思影的媽媽劉春玲在事件中不幸當場死亡。按照新華社1月30日「自焚事件始末」的長篇報導,劉思影「在媽媽的影響下,1999年3月起開始在家練習法輪功。」如此推算,劉思影的媽媽劉春玲最晚在1999年3月(鎮壓之前)已開始練習法輪功,或許更早。而華盛頓郵報2月4日發表署名菲利普.P.潘(Philip P. Pan)的文章,題為「自焚的火燄照亮了中國的黑幕──當眾自焚的動機乃為進一步鎮壓法輪功」。該記者親自到劉春玲(劉思影之母)的家鄉開封實地調查。這篇文章向世界提供了包括以下幾點在內的事實:劉春玲不是開封本地人,生前在夜總會靠陪吃陪舞謀生;劉春玲曾不時毆打老母和幼女;鄰居們說從來沒有人看見過劉春玲練法輪功。華盛頓郵報的這篇報導在國際上引起強烈震動,被廣為轉載和引用。新華社被迫改變說法來圓謊,二月八日新華社報導說劉春玲是在鎮壓後才練習「法輪功」的,躲在家練,害怕被別人看見,結果,新華社圓謊不成,前後報導又自相矛盾了。而在同篇報導中還說劉春玲練功後,常常打母親、女兒。這與在遭受極端迫害時都能夠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的表現更是大相徑庭,實在讓人不敢相信劉春玲是法輪功修煉者。

4.氣管切開術後唱歌有違醫學常識

氣管切開術後唱歌有違醫學常識。積水潭醫院醫生對汽油燒傷患者實施早期氣管切開插管是正常的,但採訪中「患者」表現卻不禁令人疑竇叢生。請看引自新華社一月三十日各大媒體報導:「……思影想說話,因氣管切開裝了插管,顯得費力,但發聲仍然清晰……(在經過十幾句言語流暢思路清晰的對話後),思影還說:『阿姨,我要唱歌。』說著,思影竟輕聲哼了起來:『5月裏,端陽到,汨羅江上好熱鬧,好熱鬧……』這是思影最喜歡的一首兒歌《看龍船》。兒歌唱完了,思影也累了。她輕輕對護士說:『阿姨,我餓了。……』」這段文字看似逼真感人,但一個醫務工作者稍加推敲,就能看出其中破綻百出。眾所周知,氣管插管有三種方式:經口腔、經鼻腔及氣管切開插管。而前兩種方式都需經聲門進入氣管,患者是絕不可能發聲的。而氣管切開部位在聲帶下方,雖然不經聲門,但患者在早期也是絕對無法開口說話的,因呼吸氣體主要是通過氣管插管與外界相通而很少或根本沒有氣流通過聲帶。患者怎能底氣十足、情感充沛地回答記者提問,末了竟還唱了一首兒歌呢?即使是在病情穩定的後期,氣道水腫、喉頭水腫消退後,患者只能發出口齒不清、四面漏氣的聲音,絕不可能清晰發音的。所以,說話的聲音究竟是不是躺在病床上的人發出的?自焚者的病情是否嚴重到真的做了氣管切開術?這不得不令人嚴肅思考。

5.法輪功禁止殺生包括自殺

法輪功教導人們禁止任何形式的殺生包括自殺。李洪志先生在《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中明確指出「自殺是有罪的」。法輪功也從未有通過自殺可以達到升天圓滿之說。其次,法輪功自1992年傳出,洪揚世界幾十個國家,上億人修煉。為甚麼在鎮壓以前的七年中從沒有法輪功學員自殺,而在鎮壓一年半後突然出現?為甚麼在大陸之外全世界任何一個地區也從來沒有法輪功學員自殺,而只有在中國才出現自焚?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捨己救人獲優秀公民獎

2003年11月17日,加拿大魁北克省移民部獎勵在2002年捨己救人的24位優秀公民,中國移民、法輪功學員陳儒慶受到「優秀公民」嘉獎,成為魁北克歷史上第一位獲得這種榮譽的華裔公民。

從中國大陸廣西移民來的陳儒慶先生,現在是蒙特利爾居民。2002 年3月9 日下午他在蒙特利爾的沃旦區陪同朋友到修車鋪修車時,見一個小男孩朝他們邊跑邊大喊著──「有個女孩掉進運河了」。陳先生立刻向200多米外的運河跑了過去,看見一個小女孩正在離河岸大約10米遠的冰窟窿裏掙扎,他連衣服都來不及脫,立刻從冰上爬了過去,緊緊抓住小女孩的手,把她從冰窟窿裏救了出來。原來那天氣轉暖, 運河上久凍的冰層開始融化,孩子們在河上玩耍時,小女孩踩到薄冰掉進了河裏。朋友們很快叫來了救護車,小女孩被迅速送往醫院。全身濕透陳先生隨後便回家去了。後來,沃旦區警察分局經多方打聽才找到他,並於2002年4月給予嘉獎。

當記者問到出於甚麼考慮在冰天雪地裏下河救人時,他說:「當時甚麼也沒想,看到人家小女孩在冰水裏掙扎,甚麼也沒想。但我覺得作為我們法輪大法的修煉者嘛,師父教導我們如果你見到殺人放火都不管,就不是我的弟子,師父這樣說。那我們看到人都快要死了,你不去救她,作為一個修煉者肯定是不合格的。」


陽光下的罪惡
──揭開江蘇省南京市法輪功學員慘遭迫害的黑幕

幾年來,江蘇省和南京市各級「610辦公室」積極執行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錯誤政策,殘酷迫害全省的法輪功學員,迄今為止,共將約700人非法勞教,數十人判刑,近百人關進精神病院進行折磨,數人被迫害致死。但在官方的竭力掩蓋下,這一黑幕卻不為百姓所知。下面披露的只是冰山的一角。

人間地獄勞教所

江蘇省和南京地區被非法勞動教養的男性法輪功學員和女性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集中關押在大豐市方強勞教所和鎮江市句東勞教所。這倆個勞教所是名符其實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間地獄,堪稱當代「白公館」、「渣滓洞」。

按照「610辦公室」制定的政策,逼迫一個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一個獄警可以得到幾千元獎金,還有提幹等好處。由於把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與獄警的獎金、業績和升遷相掛鉤,幾年來,句東和方強勞教所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喪心病狂的迫害和慘無人道的折磨。以下是他們最常用的一些迫害手段。

1、獄警直接動手折磨法輪功學員

江蘇省勞教局公布的《執法執紀十二條禁令》第一條明確規定,「禁止幹警打罵、體罰」。但在江澤民殘酷鎮壓法輪功政策的默許和縱容下,這條規定在句東和方強勞教所成了一句空話,折磨法輪功學員成了獄警的家常便飯。

句東勞教所四中隊獄警周瑞花、洪鷹、霍燕等人經常公開在操場上施展暴力,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背飛、打耳光、拳打腳踢、揪頭髮等折磨。三中隊獄警蔣冬梅白天夜晚罰法輪功學員站、蹲,不許睡覺、不許坐、不許說話。尤其到了晚上,她狠毒地讓法輪功學員兩個人背對背地罰站在一塊磁磚上,不給大小便,冷了不許加衣服,有的一直站11天11夜。一位叫秦豔秋的法輪功學員一直被罰蹲、站了18天18夜,直到小便失禁,臉色蠟黃,生命垂危,蔣冬梅才停止對她的迫害。

南京法輪功學員陳玉潔,54歲。為逼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獄警趙玉蘭、周英動不動就把她關在禁閉室罰站,不給睡。她被折磨得腿腳紅腫不能穿鞋,身體素質急劇下降,一吃飯就嘔吐。趙玉蘭、周英又強行往她七孔處灌藥,致使她耳朵流膿、失聰,導致她145斤的體重下降成89斤皮包骨,癱瘓生活不能自理。最後,獄方則以她有「精神障礙」 「保外就醫」,草草了事。

2、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超強度勞動折磨

髒活、重活、累活等超強度勞動折磨,是方強和句東勞教所逼迫法輪功學員屈服的原始手段。

法律規定,勞教人員每天勞動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並且不得搞超強度勞動。可在方強勞教所,下農田勞動的法輪功學員有時從事超強度勞動超過12小時。一大隊和四大隊縫紉車間的勞動時間每天14到16個小時是家常便飯。高淳縣的法輪功學員孔令勝在修煉法輪功前脊椎斷過。獄警孫黎明要他放棄信仰,被他拒絕。於是孫黎明便用勞動來折磨他。他挑不動大糞,就讓他用手掏大糞給別人挑。一個星期下來,孔令勝手上全被糞便弄得滿手裂口並且淌血,可他忍過來了。孫黎明一看他還不屈服,也不顧他以前脊椎斷過,就把他調去抬河泥,用最重的農活折磨他。獄警甚至連古稀老人也不放過。春寒時節,有位68歲的法輪功學員竟被勒令脫去鞋襪,站在刺骨的冷水中清理溝渠,排水降漬。

3、指使犯人毆打法輪功學員

2001年5月3~6日,句東勞教所三中隊獄警蔣冬梅唆使妓女謝麗芳等人,把全組法輪功學員逐個騙、拖進禁閉室,剝去衣服,按倒在地,上身騎一人、下身騎一人,對她們進行惡毒、變態的人身凌辱:掐乳頭、針扎乳頭;方凳砸小腹部、踢下身;膝蓋頂陰部、拔陰毛、往陰道裏塞紙。謝麗芳還夥同另一些妓女掐法輪功學員的小腹部和大腿內側的穴位、筋絡。法輪功學員杜秀菊(42歲,未婚,連雲港技校教師)被迫害後一個多月下身流血不止。被迫害最嚴重的是南通法輪功學員黃紅萍,謝麗芳等人亂踩亂踹她的頭、臉,亂抓她的頭髮往牆上撞,用盡了上述所有的惡劣手段,大小便全都打在褲子上。暴徒們還邊打邊罵「打死你就像打死一條狗,勞教所不會追查我們責任的。」黃紅萍的腹部、大腿兩側,下身全部青紫、皮下出血,慘不忍睹。躺在床上一個多月不能正常行走,後走動需兩人架扶。法輪功學員余淑霞被逼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時,先後有6個賣淫牢犯輪流打她3天,眼圈被打得發黑,臉部及全身浮腫,全身到處是青紫塊。這些賣淫女仗著獄警給她們撐腰,掐她下身兩大腿處的筋,拔她的陰毛。她多次呼救命,但是無人過問,險些喪命。勞教所為了遮人耳目,把她關在儲藏室裏二十幾天,直到基本消腫才把她放出來。

勞教人員如此為非作歹,靠的是獄警的指使和撐腰。而獄警如此的邪惡是誰在背後指使和撐腰?正如方強勞教所二大隊某獄警不打自招所言:「上面有指示,其他勞教人員死了要負刑事責任,而法輪功的人被害死我們是不負刑事責任的。」不言而喻,是江澤民等邪惡當權者在教唆犯罪。

4、用電警棍拷打折磨法輪功學員

按照法律,每個勞教大隊只允許擁有兩根電棍,而且只有在發生暴力抗拒管教事件、不使用電棍不足以解決問題時才讓使用電警棍。可是這個規定在方強勞教所成了一句空話。

據到2001年10月底的不完全統計,在集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方強勞教所二大隊,至少有30多位法輪功學員曾受到過電警棍的折磨。有位法輪功學員被6根電警棍同時電擊,電得滿頭都是血。徐州師範大學數學博士張其虎,3次被長時間電擊,其中2001年10月4日那次,被折磨的時間長達一上午。方強勞教所二大隊書記於海永將腳踩在他身上,一邊拿著電棍,一邊惡狠狠地說:「你別看我平時笑嘻嘻,可我也有殺手的一面!你不轉化,我就叫你生不如死!」一次,方強勞教所三大隊獄警孫黎明將法輪功學員唐建新反銬吊起,將電警棍伸到他嘴裏進行電擊,電得他滿嘴的牙全鬆動了,一個星期沒能說話。法輪功學員孔令勝被反銬吊起來後,三大隊教導員李永吉和獄警孫黎明用警棍伸進他的衣服裏來回反覆電擊,致使他昏了過去、大小便失禁。之後,孫黎明還不停止使用電警棍。當孔令勝被潑涼水、掐人中弄醒後,孫黎明又對他一頓暴打。在場的一位獄警事後在沒人的地方悄悄告訴孔令勝:這次電擊之前三大隊教導員李永吉曾組織所有的獄警開會,讓大家放心地使用電警棍,出了甚麼事情由大家集體來承擔,說不定因為這次電擊弄幾個轉化的,這成績由大家集體分享。

2001年初,句東勞教所女子分所教導員繆琪親自動用電警棍電擊法輪功學員。南京法輪功學員凌某某就在長時間的電擊下昏死了過去。

5.「車輪戰」輪番洗腦

即由幾名專門從事洗腦工作的獄察輪番洗腦,每天只允許法輪功學員休息1、2個小時,不斷提問,狂轟濫炸,少則幾天,多則數月,從而逼迫他們屈服。如在方強勞教所,對不肯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每天晚上由幾個獄警輪流談話至12點,甚至更晚,然後罰站,讓其他勞教人員看著他們,要他們拿著攻擊法輪功的所謂學習材料,一直站到凌晨2點甚至通宵,或寫所謂談話後的心得。許多法輪功學員連續近20、30天基本不讓睡覺。

6.用流氓手段污辱法輪功學員的人格

對不堪折磨被迫妥協的法輪功學員,獄警要求他們必須寫「四書五經」。 「四書」即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五經」就是揭批書必須寫完五遍。然後,還要他們上台宣讀,拍照片,最後再由省勞教局來驗收。驗收時,他們陰險歹毒地強迫法輪功學員當眾辱罵自己的師父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並強迫他們一個一個地從李先生的畫像上踏過,在畫像上打叉,而且要打在臉上,然後還要把自己的名字也寫在自己師父的臉上,吐痰吐在師父的臉上。一度違心妥協的法輪功學員楊奎不願這樣做,結果遭到電警棍的殘酷折磨。

最後,法輪功學員勞教到期釋放時,都由所在地610辦公室統一接走。沒有屈服的,直接轉送到精神病院或關押到別的地方去。法輪功學員陳國亮所在地的公安來接他時威脅說:「不轉化回去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我們不好對付你,精神病人可以對付你。」

精神病院裏的非人折磨

為了摧殘法輪功學員的意志,幾年來,「610辦公室」把眾多精神完全正常的法輪功學員關進精神病院進行非人的折磨。僅南京被關進精神病院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丁建華、韓紀珍、段祥娣、吳順珍、沈麗娟、李安寧、李群、鄺理、馮妙華等幾十人,有人甚至被關過多次,最長的達一年多。

下面是韓紀珍的兒子、美國法輪功學員王永生博士記述的韓紀珍被警察關進南京精神病院摧殘的經過:

選擇何種方法鍛煉自己的身體,本應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這是天賦人權。然而在江氏集團的統治下,中國老百姓連這點權利都得不到。我母親為了這點權利,被警察關進精神病院折磨3個多月,並遭受藥物摧殘。

1997年底,由於繁重的學習任務,只要看10分鐘的書,我就會感覺眼睛很疲勞,要是再看下去,眼睛就會發疼。為此我去過德州醫療中心,檢查結果,醫生也束手無策:「看起來你的眼底可能是有點問題,但是現在病情還很輕,我甚麼也做不了。你先回去,等病情加重了再來,到時我用激光給你治療。」幸運的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學習了法輪功。在不知不覺中,我的眼睛可以看很長時間書了,也可以用電腦了,連續幾個小時也不累。從我的親身經歷,我看到了法輪功具有神奇的功效。

於是我打電話給我母親,告訴她法輪功好,讓她也去煉煉法輪功。我母親原來是新華日報社印刷廠的工人。多年來的操勞使她身體患了多種疾病,特別是她患了28年的婦女病,中醫、西醫都看過很多,各種偏方也試了不少,可是病情還是不見好。1998年上半年,我母親開始學習法輪功。短短幾個月,她的身體受益很大,不要說一般的傷風感冒等小病好了,就是那個根深蒂固的多年的婦女病也好了,真正體會了甚麼是無病一身輕的滋味,再也不用為去醫院看醫生而犯愁了。而且她按照「真善忍」的道理去做,脾氣也好了很多,對別人更加和善了。

1999年7月20日以後,由於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和迫害,利用其操縱的輿論工具鋪天蓋地誣蔑法輪功,妄圖在中國鏟除法輪功。多少無辜的老百姓被欺世的謊言矇蔽,甚至帶著仇恨的心理對待法輪功。為了向國家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母親於1999年12月23日去北京上訪。在去北京的火車上巧遇其他十幾位功友,大家一起到了北京。在北京有中央信訪辦和國務院信訪辦,職責是專門負責接待各地老百姓上訪鳴冤。中國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上訪的權利,而且為了防止對上訪人的打擊報復,上訪是不需要任何人批准的。然而江氏集團卻公然違反中國憲法,把去信訪辦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都抓起來,誰上訪就抓誰。許多法輪功學員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只好去天安門廣場鳴冤。

我母親到了北京的第二天便去了天安門廣場。在天安門廣場,警察看到法輪功學員就要抓,他們對分辨誰是法輪功學員已很有經驗了,查問那些慈眉善目的外地人,差不多是八、九不離十。一個警察看到我母親,便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她回答說:「是!」便被抓進了警車。上車後警察便開始左右開弓地打她的臉,一直到警察自己的手打得疼得動不了,於是他又用另一隻手拿包砸人。

警察從我母親的身份證上知道了她的地址。於是母親被從南京去的警察押回南京,強行關進南京精神病院(現改名為南京腦科醫院)。開始時醫院拒收,醫生認為她不是精神病,不應該住院。但警察施加的壓力實在太大,那些醫生最後也只得無可奈何地收下。但是醫生對我家裏人說:「她不是因為精神病住進醫院,而是因為她要煉法輪功所致!」

當我得知母親被關精神病院的消息後,非常震驚!我告訴我的同事和我的老闆,他們都不相信。他們說:「現在快到21世紀了,怎麼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呢?」

於是我向老闆請了假,買了飛機票直飛上海。第二天到了南京精神病院。好在可以見到母親,方才了解了更詳細的情況。我問她都受到了甚麼樣的「治療」。母親告訴我說:「我每天被強迫注射藥物或口服藥物。這裏的醫生護士夠邪惡的,你要是不吃藥,他們就把你綁起來灌藥。」她說:「這些藥使我痛苦不堪,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也不是,全身乏力,頭暈目眩,腦袋裏好像漿糊一樣,而且心煩意亂,一點也安靜不下來。」在她講話的時候,我注意到她的說話和動作都特別地緩慢,舌頭好像變得特別大,變得不靈活了,有點吞吞吐吐的,而且思維也變得緩慢,看上去真像個病人了。

我和母親正說著話,忽然聽到護士在門外喊了甚麼。我母親緊張地對我說:「他們又要給我吃藥了!」隨後進來一位年輕的女護士,手裏拿著裝水的杯子和藥,一邊餵著藥,一邊對我母親說:「現在還想練法輪功嗎?不要再練了!」我當時就在旁邊,看著這一切,心痛得簡直無以言表。

後來我去找主治醫生,她正在給病人看病。我在門外等了好一會兒,等她看完了,我走進去,對她說:「我是韓紀珍的兒子,特地從美國趕來,來問問我母親的情況。」她說:「根據你母親的情況,隨時可以出院,只要警察同意。」我又問到用藥的事情,她說:「我們也沒有辦法。既然警察把她送進來,我們只得給她藥。不然將來她再去為法輪功上訪,我們就不好交代了。」

在我家裏人一再的請求下,母親在春節前幾天被醫院釋放回家準備過年。但是沒想到警察第二天就來到我家,逼迫我母親寫一個保證,保證不去北京上訪,否則他們就要把她送回精神病院。在警察的強大壓力下,因為不願意再被關進精神病院,母親違心地做了她不願意做的事。於是警察離開了,我們全家想這下可以過一個團圓年了。可是萬萬沒想到,第二天警察又來了,說:「你光寫不上訪的保證還不夠,你還必須要寫一個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否則就把你送回精神病院。」我母親回答說:「我怎麼能做這個保證呢?!煉法輪功使我身心受到很大好處,這麼好的功法我怎麼能不煉呢?」警察說:「看來你的精神還是有問題,根本沒有治好,還需要繼續治療。」於是這些警察強行把母親又再次關進了精神病院。這一關又是兩個多月。

我父親的身體也不好,那時他患了癌症,做過手術,需要母親就在家裏照顧他。自從警察把她關進精神病院後,她不但不能照顧父親,反而要父親照顧她,給她送飯。一家人的生活真是苦不堪言!

在2000年底的時候,我幫父母辦好了來美國探親的手續,簽證也簽到了,機票也買好了,就等著登機了。然而不幸的是,他們在上海機場被海關攔了下來,因為海關官員在電腦裏的黑名單上發現了我母親的名字。大概是警察們知道,要是讓我母親出來,他們的惡行就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 2002年12月9日)

監獄裏的野蠻虐待

2003年春節,原籍江蘇省鹽城市的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回國看望父母,後於2003年1月22日在廣州機場被中國公安非法逮捕。2003年3月21日,李祥春在遭非法關押50多天後,被大陸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判刑3年,關押在南京監獄。

2003年5月27日,李祥春開始在南京監獄絕食,抗議他遭到的不公正對待。自5月31日起,他為此在南京監獄內部醫院遭到虐待和強行灌食。

得知李祥春絕食的消息後,美領館官員於當地時間週一開車赴南京監獄要求與李祥春見面,以確保他的生命安全與健康狀況,但被獄方拒絕。在美領館官員的一再要求下,南京監獄同意該官員與李祥春通電話,李祥春在電話中表示遭到虐待而且灌食「異常痛苦」。

李祥春的未婚妻符泳清得知消息後立即打電話給南京監獄,以前曾與她通過話的順姓管教惡狠狠地說,「不要總來騷擾我們。」為迴避問題,他又說「他未婚妻的聲音不是你這樣」。這個順姓管教曾對符泳清說,「你告訴李祥春要老實一點,跟我們配合。也許我們會考慮關他兩年多就放,不然就讓他蹲滿三年。」

美國駐中國領事館官員說:從6月27日起,南京監獄又連續將李祥春送入5個洗腦班、每次都強迫他接受2小時的反法輪功宣傳。7月8日開始,李拒絕去洗腦班,被獄警指使一群囚犯打倒在地,後被強行拖下樓梯架到洗腦班上。7月9日李再次被暴力架入洗腦班, 導致他身體上有至少29處傷痕,很多是大面積的。為此,李祥春再次絕食抗議被虐待。

據悉,這期間李祥春寫了6次書面文字遞交給美國駐中國領事館官員,但美領事館均未收到。因美國駐中國領事館官員未能及時收到李的每週信件,故電話直接聯繫李,得知李在獄中被剝奪煉功和讀法輪功書籍的權利並被強制洗腦。近來,李祥春的牢房中從原來的關4個人增加到關10個人,其中6個是專門來24小時看他,不讓他煉功的。其中一個因販毒而判死刑的犯人曾威脅要殺了查爾斯。

最近,美領事館官員終於收到了此前被中方扣押的李祥春寫給美領館官員的94頁材料中的8頁。李祥春在其中提到,他在 1月被抓時就曾遭到毒打,並且被連續3天3夜車輪審問,不讓睡覺。送到南京監獄後,他被「長時間戴手銬」,並且被強迫長時間看詆毀法輪功的洗腦錄像。

警察的為非作歹

幾年來,江蘇各地公安部門充當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打手,無法無天,罪行累累。下面是淮安法輪功學員張正剛被警察迫害致死的經過:

36歲的張正剛1964年8月6日生於江蘇淮安,大專文化,生前係淮安工商行職工。2000年3月2日,淮安公安部門將其帶走拘留審查,被關進淮安看守所。3月25日上午8時許,淮安公安部門背著親屬,將遭毒打造成頭部重傷、處於昏迷狀態的張正剛送進淮安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進行了搶救治療,做了開顱手術,取出了淤血,手術後又進行了接氧掛水醫治。

當時張正剛心跳、血壓均有,可是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其妻及其母聞訊趕到醫院,但警察不許親屬了解整個醫療方案、病歷和用藥情況,整個病房全被公安人員監控。到了3月30日晚約6點30分,醫生做了心電圖,張正剛心跳微弱,有呼吸。

這時,突然來了四、五十名公安人員,戒嚴了醫院走廊、病房,誆騙看護在病房張的妻子和母親到另外房間隔離監控,然後數名幹警一湧而上,強行推開了其他親屬和在病房觀望的病人,搶走了尚有心跳、呼吸的張正剛,將他送去火葬廠,並背著家屬強行火化,製造了一起特大人命冤案。

其後,公安規定,不准其親戚朋友吊唁,不准送花圈,不准家人親屬上訪上告。張正剛的妻子悲憤地寫道:「就這樣一個年輕的活人進了看守所,沒有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判,卻慘遭非法毒打致死,一樁人命關天的冤案,在淮安公安部門一手操縱下不了了之,慘遭非法毒打的張正剛,冤哉!」

洗腦班裏的黑幕

1999年7月20日以來,江蘇省南京市相繼舉辦了各種非法洗腦班,強制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逼迫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如南京市鼓樓區於2001年1月20日舉辦的非法洗腦班,就是一個迫害、摧殘法輪功學員的變相看守所。

這個洗腦班輪流關押了一批批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被用流氓手段綁架進來的。進來時先搜身,家屬送的東西都經過仔細檢查。每間房單獨關一人,而且人離開房間時,房間內的東西隨時可能被搜查。房間安著鐵門、鐵窗,為擋住視線,距前窗一米遠處懸掛一塊很大的布簾,距後窗一米遠處聳立著一堵高牆。房頂安裝著監控器,日光晝夜通明。每天倒痰盂時間至多3~5分鐘,就算放風時間,連在廁所大便都被限制。

南京是有名的三大火爐之一,洗腦班為折磨法輪功學員,在高溫天氣隨意關窗。清晨六點高音喇叭就開始播放謊言,有時至甚至連續4個多小時,還強迫法輪功學員看官方造謠的電視錄像、談觀後感,不許講話。並調動公、檢、法、政府機關、高校、居委會等各方面人員組成的所謂的」幫教團「,車輪式地提審法輪功學員,逼迫親屬以打、罵、離婚等施加壓力,強迫他們寫保證書。還經常組織各區好幾十人的團體來參觀,回去仿效。

有兩位被派來」幫教「的大學生了解我們在此的具體情況後感慨地說:」正常人在這兒兩天都會被逼瘋。「他們問:」你們被關在這兒通過甚麼法律程序?「哪有甚麼法律程序?我們告訴他們:被綁騙來的。

某研究所兩位女法輪功學員因堅決不寫保證不去上訪,已被非法關押在此長達十個月。有的不寫保證的法輪功學員夫妻雙方都被非法判刑、勞教,根本不管你家中有將參加高考的孩子、無人照管的幼兒。

法輪功學員的存款都被凍結,有人幾個月甚至半年拿不到工資。每個月交5000元生活費,並按日計算,逾期則罰交一萬。出來後還要交3000元保證金。放出一個人,管教人員拿500元獎金,並威脅:出去後只要見到兩個煉功人在一起,隨時隨地可抓。最近惡徒揚言再不寫保證就要判刑,最高判9年。

惡有惡報

1. 原江蘇省勞教局局長張文華犯四項重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

從1988年至2000年10月,張文華曾先後擔任江蘇省勞教局政委、局長、黨委書記,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張文華在任江蘇省勞教局局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關押,殘酷迫害,犯下累累罪行。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02年3月25日,南京市建鄴區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張文華犯有受賄罪、貪污罪、徇私舞弊罪和非法私藏彈藥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2. 原江蘇省610辦公室副主任王榮生患白血病

原江蘇省610辦公室副主任、江蘇省公安廳副廳廳長王榮生,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於2002年底左右升任江蘇省司法廳廳長,但剛上任不久即患白血病,至今住院。

衷心地祝願你有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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