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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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5日】我96年10月得大法,從此每天都到煉功點集體煉功學法,身心得到健康,30多年的老傷和頭暈病全好了,家庭和睦。學法前夫妻之間經常打架鬧矛盾,感到活得很苦很累,學法後明白了返本歸真才是做人的目的。

99年7.20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造謠誹謗大法,迫害大法弟子,這全是江一手遮天搞出來的。2000年10月我上北京打橫幅,惡警撲上來把我拖上警車,送到派出所,銬在一棵樹上,因我不報姓名,被惡警脫掉毛衣,赤腳48小時戴著腳鐐站到雪地裏凍。惡警咬牙切齒罵我。我的臉被打得青紫。我連續絕食7天抗議迫害,被釋放。

從此我對大法更堅定,我一定要按照師尊講的三件事做好:認真學法、發正念、講真相。只要有機會,不管男女老少,我都給他們講大法的好處。發放資料時,我走大街串小巷。到遠的地方我常常晚上2點騎自行車發完,趕回來上班。有時把真相資料裝在塑料袋裏,再把塑料袋掛在他們門上,這樣容易引起他們重視。貼不乾膠,我事先看看甚麼地方來往的人多,貼在引人注意的地方。有時沒有不乾膠,就自己搞好漿糊晚上出去貼。有時用粉筆寫,一晚上寫完三盒粉筆後回來上班。長年累月我基本都是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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