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學員對法庭的判決表示歡迎,正如原告律師唐納德先生說的:「今天好人贏了。」契布卡在這件民事訴訟案中的勝訴不是單單他一個人的勝利,而是表明:法輪功越來越被世人所了解,江氏集團的謊言越來越失蠱惑力;江氏利用中領使館在海外輸出謊言,想把迫害延伸全世界的夢想徹底破滅了。
潘新春誹謗案的判決,向所有中國駐外使領館的工作人員發出了明確的警示:外交人員為所欲為,不遵守所在國的法律,為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助紂為虐的,必將落得一個身敗名裂的下場。
法輪功學員還在新聞發布會上揭露和告誡中國駐溫哥華領事館。四年來他們同樣充當了不光彩的角色,在簽證大廳張貼詆毀法輪功宣傳畫,擺放誣陷法輪功的報紙、雜誌,給溫哥華政界、僑界散發詆毀法輪功的材料,還製造事端妄圖嫁禍法輪功學員,等等。這些所作所為已經構成了誹謗和散布仇恨罪。
發布會上,溫哥華學員宣讀了一份「致中國駐溫哥華領事館官員的倡議書」,鄭重地向他們提出三點要求,希望他們懸崖勒馬,不要做潘新春第二,而是應該利用在國外工作的方便,了解法輪大法,給自己選擇美好未來。
三點要求是:
1. 撤銷領館簽證處內的一切誹謗法輪功的宣傳資料,停止在加拿大利用各種方式散布對法輪功的仇恨和在華人社區製造分裂;
2. 把法輪功學員要求停止迫害的呼聲轉達給中國政府;
3. 要求中國政府釋放一切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恢復法輪功的名譽,嚴懲兇手。
新聞發布會有溫哥華多家中、西媒體到場採訪。
溫哥華中領館的全體官員們:
你們好!
以往法輪功學員想要轉交給你們的信件,你們總是用各種方式拒絕了。但是今天,我們依然真誠地希望你們能夠了解一下這封信的內容,因為信中所涉及到的人物與事件以及他的命運與你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就在昨天,2004年2月3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開庭,就多倫多西人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先生控告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一案作缺席審判,判決潘新春犯有誹謗,並明令被告潘新春賠償為此造成的損失。這是以法輪功學員名義成功起訴中國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首件案例,也是中國外交官由於散布對法輪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處有罪的首件案例。
潘新春誹謗案的判決,向所有中國駐外使領館的工作人員發出了明確的警示:所有與江澤民同流合污、以為在「外交人員」的幌子下可以為所欲為者,對於自己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所做所為,都將承擔後果,區別只在報應來早與來遲。
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已經在中領館和簽證處進行了幾年的和平請願,希望你們能夠履行外交機構應有的作用,把法輪功學員呼籲停止迫害的呼聲轉達給中國政府高層,幫助結束這場波及到無數善良民眾的迫害。然而遺憾的是,你們在過去的幾年內,一直在簽證處內,擺放詆毀法輪功的宣傳展板以及誹謗法輪功的各種資料,利用各種方式在加拿大的土地上散布仇恨,這種嚴重的違反加拿大法律的行為,是加拿大政府和人民所不能允許的。利用使領館在海外煽動仇恨、誣蔑法輪功,你們的所做所為已經超出了正常的領事職權範圍,構成了誹謗罪。江××是製造這場迫害的元凶,他逃脫不了法律對他的最終審判。我們不希望你們中的哪一位成為第二個、第三個潘新春,我們更不希望看到你們中的哪一位在將來,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從而與元凶江××一道成為被法律嚴懲的對像,成為被人們所唾棄的對像和歷史的罪人。
今天,我們再次鄭重地向你們提出,
1. 撤銷領館簽證處內的一切誹謗法輪功的宣傳資料,停止在加拿大利用各種方式散布對法輪功的仇恨和在華人社區製造分裂;
2. 把法輪功學員要求停止迫害的呼聲轉達給中國政府;
3. 要求中國政府釋放一切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恢復法輪功的名譽,嚴懲兇手。
作為外交人員,你們似乎已經忘記了自己本來的使命是甚麼,你們的使命就是架起中西方文化交流的橋樑,但現在你們的所做所為,卻正在阻止中國的傳統文化在世界傳播並煽動世界人民仇恨這種文化。你們拿著人民的血汗錢,卻反過來去幫助群體滅絕的兇手迫害善良的百姓。我們相信,任何一個稍有正義感和良知的中國人,對於中國的駐外使領館放下外交正事不做,而是集中力量去打壓一個民間和平團體的行為,都會感到恥辱和羞愧。
我們也希望你們能夠拿出勇氣和良知,立即停止在加拿大散播仇恨和分裂華人社區,和幫助制止這場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慘無人道的迫害,共同把元凶江××繩之以法。未來的好壞完全在你們的一念之間,今天你們能夠幫助這群好人,也就是為自己選定了一個美好的明天。
溫哥華全體法輪功學員
200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