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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李定珍自述:修大法治癒乙肝 講真話慘遭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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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我叫李定珍,女,現年58歲,是貴州省第七冶緊建設公司退休工人,93年得法,99年7.20江澤民對法輪功進行鎮壓,因挺身護法,先後在貴陽第二看守所,貴州女子勞教遭受迫害。我要用獄中的親身經歷,揭露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我的迫害,早日把江澤民送上國際法庭,接受國際社會的公判。

一、修煉法輪功數月,自覺身輕體健

86年經單位體檢,發現身患乙性肝炎,心臟二級雜音。心律不齊,4個腰椎骨質增生,第四腰椎骨折並移位,每天拉肚子7-8次,而且自己明顯感覺右側背部有拳頭大小的物體下垂難受,為治乙肝,沒月工資花光還不夠,花錢無數,求助無門。直到93年我走上大法修煉之路,我有幸參加了李老師在貴陽開辦的第二期法輪功學習班,9天班完後,我感到身體從來沒有過的輕鬆,就這樣我共參加了省內外三期學習班。

修煉法輪功數月,自覺身輕體健。很多不良症狀不翼而飛,同時思想境界不斷昇華,明白了按「真、善、忍」做人的真正道理,在利益上不和別人爭鬥。買東西時。賣主多退錢,我都如數退還,當常人時從單位拿回家變為己用的國家材料,也請廠長派車拉回去,從而受到世人對大法的稱讚。

自修大法以來,身體健康,性格開朗,從未感覺到人生有如此樂趣,深感恩師慈悲偉大,大法無窮威力,於是我下決心緊跟師尊,一修到底。

二、上訪無門,向世人講真相被迫害

99年7月20日,江××集團動用國家機器對大法和大法弟子進行瘋狂誣蔑和迫害,為了說明真相,獲得煉功自由,我到貴州省公安廳上訪。我說我們老師要我們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我們沒有錯,我們要求政府按照國家《憲法》規定的範圍給我們信仰自由,煉功自由,沒想到他們以此為由,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我的家,將我師父的法像無理沒收。

我上訪無門,轉而對廣大善良的世人講真相,我用切身體會向世人講大法的好處,師父的清白,白雲區豔山紅派出所為了阻止我講真相,對我和我的家人進行監控騷擾。就連晚期膀胱癌的姐夫和懷孕7個月的女兒都不放過。

2001年6月我在貴陽發真相資料期間,派出所騙我說,你不回來我們就要下崗,我當時就想,我們是真善忍的,處處都要為別人著想,我就回去了。2001年6月25日,正好端陽節,我正準備全家過節之事,早上9點左右,豔山紅派出所來個民警,要我去說幾句話就回家,我到了派出所,原所長黃濤(現任白雲區分局副局長)惡狠狠地說:「這回我看你跳」,並立即打電話給貴陽市公安局,市局來三四個人,沒有任何手續,再次抄我的家,並給我戴上手銬。我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在單位是個好工作人員,在家裏是個好妻子,好母親,在街坊是左鄰右舍有口皆碑的好鄰居,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感到人格受到如此侮辱,人的尊嚴受到如此傷害,更感到在江××黑暗統治下,執法人員黑白顛倒、好壞不分。看到我被派出所公安局非法抓捕,鄰居們都說,這樣的好人還被抓坐牢,這是甚麼世道呀!紛紛為我鳴不平。

三、身陷囹圄、遭勞教迫害

貴陽市第二看守所關押的都是些販毒、砸騙、殺人及搶劫犯等刑事犯罪分子,像我這樣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按真善忍做個好人的人,和他們同關一室,犯人們都覺得不可思議。她們說她們是做了壞事進來的,你犯的甚麼罪?我說我只是按照《憲法》規定公民享有合法權益,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向世人說了幾句真心話而被抓捕。明白真相的人都為我鳴不平。

看守所生活條件極其惡劣,常年吃蘿蔔和帶蟲的蘿蔔葉,飯中夾沙。高價出售生活用品,全天三十多人呆在三四十平方房間裏,睡在地板轉上,沒有墊的蓋的,6--7月份都是冰涼的,同室的犯人看我年紀大,拿出自己的毯子給我墊,吃喝拉撒都在一室。

8月2日公安局叫我簽釋放通知書,又非法判我兩年勞教,當時女兒正當臨盆,作為母親我不能守護在她身邊,反而讓她為我的安危擔憂,我心裏真不是滋味。女兒終日以淚洗面,身心倍受煎熬,江澤民這種株連九族的迫害,給我和我的親人帶來極大的傷害。女兒在銀行工作,常因邪惡之徒的干擾而精神恍惚。

2001年11月28日看守所將我強行送往貴州省女子勞教所新收隊,首先是野蠻的搜身,自小受到中國古老傳統道德教育的我,一個56歲的老人,被她們在大庭廣眾之下檢查內衣內褲,個人尊嚴受到嚴重傷害,我永遠也不會忘記那蒙羞受辱的一刻。

隨後她們找幾個說客,用車輪戰術,妄想讓我放棄法輪功。我表示堅修大法,決不背叛師父,她們就將我24小時監控,派兩個吸毒人員包夾,強迫我抄軍訓,背所規隊犯。為抗這種迫害,我拒絕她們的安排,勞教所就以加期相威脅,為防止我們法輪功學員交流,對我們進一步思想和身體控制,2001年12月28日將我們關在三十平方的監號裏,每天要與一個吸毒犯抵足而睡,床小只能側身而睡,長年累月難以安身,每晚還由一個犯人輪流值班,一切思想行為都作記錄。監號裏,人睡的地方和大小便同在一室,臭氣熏天,每天罰站軍姿七八個小時,後因號裏大小便不成體統,2002年,女子勞教所制定了解手牌,每天三次由包夾人員到幹部辦公室去領,這種非人的迫害的是強迫我們放棄信仰,吸毒犯中稱我們是牢中牢。

勞教所的用水也是一種迫害,一年365天大部份是喝涼水,洗涼水,冬天也是如此,洗衣服,洗澡要報告,幹部高興讓你洗你就洗,幹部不高興幾個也就不讓你洗;家屬送去的錢不讓自己去購物,有包夾人員帶購,而且物價昂貴。在勞教所,還要強迫我們參加勞動,我是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煉者,是按照《憲法》規定做事的好人,我沒有錯,為甚麼要我參加這種以迫害方式為由的勞動,勞教所二大隊新收隊隊長顧興英說不參加勞動就別想回家,你上坐勞。

四、抵制一切迫害,正念出監

2002年12月14日早上,我抗議強加在我們身上的一切不合理的制度,我不站軍姿,幹警要我到辦公室,我就高喊「法輪大法好」,此時就上來三個包夾人員捂住我的嘴,當時我幾乎窒息,我沒喊報告,她們就上來幾十個犯人對我拳打腳踢,右膝關節以下都踢青,然後幾個犯人把我的手反扭在背後推到小會議市強行罰站軍姿,我不站,她們又將我雙腳踢並攏由一個高大體肥的吸毒犯靠牆站在我的雙腳背上,而且不讓我扶牆,很難站住,腳疼難忍,後來我十個腳趾關節血青紫很長時間,有些明白真相的吸毒犯人看見我所受到的迫害都流下了眼淚。

江氏集團不僅迫害法輪功,他還挑起世人對大法弟子的仇恨,從而也毒害了許多無辜的世人。在勞教所裏包夾人員是三個月一換,警察指使老犯人教新犯人怎樣包夾迫害大法弟子。一次一個吸毒犯人對我說,老犯人要新犯人對法輪功表面要善一點,實際上要像對敵人一樣。還有一次一個吸毒人員對我說,老犯人要新犯人輪流給一個叫秦玉芬的同修放藥。我問她放沒放,她說沒放,因她們都是好人,當時她給我看,是兩粒鐵鏽紅顏色,黃豆大小的藥物,後來我問了幾個明白真相的吸毒人員,她們都沒有放。我告訴她們,你們做得好,將來對你們生命的永遠是有好處的,但也有些很不好的犯人配合幹警迫害法輪功,而且還破口大罵我們師父,這些缺德行為均得到幹警的公開支持。

勞教快滿兩年時,勞教要我寫總結,我不寫,她們就叫吸毒人為我寫,當時叫我簽字時。我兩下就把總結給撕碎了,後來吸毒犯又寫一份,我還是不簽,就上來七八個人把我的手指掰開,硬拉我的手指按手印。我決不承認邪惡勢力強加給我的迫害,對此我已在明慧網嚴正聲明作廢。江××及其爪牙對我的迫害,我從未配合過。

2003年 6月24日,我經歷了兩年的牢獄迫害終於正念出勞教所,我出來後又精進學法輪功,按照師尊指出的三件事,投身到正法洪流中去。

然而人雖出來,邪惡勢力並未停止對我的迫害。派出所不給我辦戶口和身份證,非要我在一張表上蓋黑手印,方可辦理,一拖幾個月;後來單位要辦存糧補貼,沒有戶口和身份證不給辦,經多次到派出所要,才給辦理;在勞教期間,單位停發我一年的退休工資,回家後我找退休辦問及此事,直到現在,也未補發;我的退休工資存摺由我單位保衛科保管,我回來快一年了,每次取錢,保衛科都要替我取,存摺不給我,說這是上面指示這麼做的。

在此我強烈要求,國際人權組織,伸張正義為民除害,把江澤民早日繩之於法,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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