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中旬,在黑龍江女子監獄入監區關押的大法弟子因立掌發正念,被惡警張春華開飛機式的吊了起來(坐在一樓水泥地上,腿上綁兩道繩子,雙手在背後吊舉至最高極限處),一小時後改為低吊一小時,如此反覆一天。
後來一部份大法弟子繼續被強制坐在一樓冰涼潮濕的水泥地上,五花大綁,晝夜不讓睡覺,不讓洗漱,不許穿棉褲,不許坐墊,甚至連坐紙殼都不行,每頓飯只給相當於其他犯人的一半食物,持續時間長達兩個月。
另一部份大法弟子被拉出去跑步,名曰「拉練」。由40多名獄警和犯人圍成一圈,獄警手裏拿著警棍,犯人拿著繩子和其它打人的工具,讓大法弟子在圈裏跑,跑慢了打,不跑的打,堅持不跑或跑不動的就吊起來打。白天這樣不停地跑還不給水喝。到了晚上不讓睡覺,甚至不讓閉眼,稍一閉眼,負責看著的犯人就是一頓狠踢或是用竹條抽打。
大法弟子張豔芳被惡犯人趙豔踢得四顆牙鬆動了;張淑芹也被趙豔踢壞了兩顆牙,滿嘴流血。惡人用大針扎安玲的腳,大法弟子徐友芹也被折磨得昏了過去。58歲的大法弟子周春芝被朱玉虹打得腰不能動,朱玉虹強迫她站起來,並說:「你不站起來,我就打她(指被吊著的王愛華)。」眼看著王愛華的臉被打得腫了起來,周春芝用盡全身的力氣站了起來,結果趙豔不但沒有停止毆打王愛華,還將周春芝也吊在了窗戶上。
邪惡的獄警指使著犯人用竹條抽打大法弟子裸露的腳面;用牙籤支眼皮;用膠帶封住大法弟子的嘴,不讓喊「法輪大法好」;往眼睛裏注鹽水等。惡警們用這些惡劣的手段來折磨大法弟子,一直持續了十一天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