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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公主嶺市公安局及看守所惡警酷刑摧殘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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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8日】我於2002年5月30日從一家屬樓走出來去長春,剛一出樓口,從一黑色轎車裏竄出四名身著便衣的惡警,不問青紅皂白就拽住我的胳膊不許我動,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我出於本能甩脫他們奔向大街,三名惡警瘋狂追趕,把我的鞋追掉之後,用胳膊勒住我的脖子把我拖進車裏,把我雙臂擰到背後戴上手銬,當時路邊的行人都以為是綁架,驚得目瞪口呆,上車後,我發現車上還有一名女同修同時被綁架,就這樣稀裏糊塗地被拉到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三個惡警又像土匪一樣強行把我拖到二樓的審訊室,甚麼也沒說,就把我雙手銬到鐵椅子上,用鐵環將我雙腳固定,開始嚴刑逼供,首先他們開始非法搜身,把我的手機、BP機兩個、300多元現金洗劫一空,這時副隊長王某瞪著眼睛,陰陽怪氣地說:我問你甚麼你就說甚麼,一會換了別人可就不是這態度了。當時我沒有配合他們,不一回他們就換了兩個二十多歲的惡警,一胖一瘦,他們甚麼也不問就開始施暴,他們把我的頭髮拔下來擰成繩,刺進我的雙耳,不停的捻,當時我只感覺頭內像打雷一樣轟轟作響、噁心,那種感覺讓人生不如死,他們還在一邊獰笑著說:煉甚麼法輪功,殺人放火,強姦婦女也比煉法輪功強,當時我真的不明白我是在公安局還是在黑社會,他們又拿著點燃的香煙,放到我的鼻孔下面熏我,使我眼睛流淚不止,呼吸困難。

後來惡警又坐在凳子上點燃一支香煙自己抽,同時把另外兩隻點燃放進我的鼻子裏熏嗆(致使我兩個鼻孔內部都被燒糊了),嘴裏和另一個惡警說:今天讓他抽一盒(指鼻子裏熏),即使這樣,他們仍不罷休,又重新點燃一支煙開始燒我的指甲,他一個指甲一個指甲地燎,他嫌煙火不夠,不停地吹煙頭,直至我的兩手八個指甲全部脫肉,真是十指連心,我的心臟緊收到一起,噁心、頭暈。

酷刑還沒有結束,又進來一名惡警,左右開弓打我耳光,然後又雙手抓住頭髮頂部做360度轉圈,此時我已沒有了知覺,折磨夠他就開門出去了(這個人長得1.75米左右,黑瘦、尖嗓子,30多歲),這時胖惡警歇過勁來,又猛撲過來,用腳踹我的臉,用500瓦的強光刺我的眼睛,又把皮帶用燈烤熱,當時只聽皮帶被烤的滋滋響直冒油,然後插入我的後背燙我,致使我背部嚴重燙傷,至今仍有疤痕。在我呼吸困難,奄奄一息無法行走的情況下,他們兩個人架著我塞進車裏拖進看守所。迫害仍然在繼續,看守所副所長陳某打我倆耳光,叫囂到:在外邊不敢打你,在這裏整死你,然後叫犯人把我抬進監舍裏固定到死人床上(就是把人的兩手兩腳成大字形抻到極限固定,使全身一動也動不了,人和死人一樣,拉尿都在床上),陳某叫犯人又一次搜身,將我內衣裏1700元現金全部拿走,漫長的灌食迫害開始了,他們給我從鼻子插進去一根白色很硬的塑料管直插胃裏使胃粘膜脫落,嚴重胃出血,一般人很難想像那種滋味,插進去就像洗澡嗆水的感覺,淚流不止,刺激食道幹痛,管子插進之後,胃裏一半硬管,鼻子外邊留一半硬管,頭部稍動,就噁心要命,咽不下、吐不出來十分難受,更可惡的是長期不拔管,看守所大夫知道插管十分危險,為逃避責任,所以一旦插管就長期不給拔,令人每天24小時處在痛苦之中。就這樣被抻上之後,我的腰像斷了一樣的痛,身體又一動不能動,插著灌食管子的滋味令人難以承受,這期間,每天晚上還不時傳來另外幾個號裏被灌食折磨的慘叫聲和惡警的叫罵聲、棍打聲,更令人毛骨悚然。

十幾天的時候,惡警祝強滿嘴酒氣帶著侯管教等惡警衝進號裏,開始給我灌涼水折磨我,首先他跳到床上讓犯人把我按住,開始灌涼水,其實他已經知道剛灌過2斤鹽米湯,大約又給我灌了2斤涼水,並對犯人謊稱是糖水。直到28天,被惡警鑑定為嚴重心率不齊,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為推卸責任,強迫另外一名大法弟子家屬簽字接人,並說:沒事,你把她接出去吧,不用你擔責任,就是扔外邊死了和你也沒有關係。就這樣我被放出來了,最邪惡的是他們把我當成別人,他們懷疑的一名大法弟子,給判了二年勞教,實際在我被關押期間,他們已經找到一名認識該大法弟子的人及大法弟子的家屬證實過我不是他們懷疑的對像,我本人也沒有任何口供,沒找出任何我與真相資料有關的東西,就這樣也照判不誤,真是像以前喊的口號: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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