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省三河市郝雅芬被數次毆打關押的經過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2月14日】郝雅芬,女,51歲。家住河北省三河市燕郊三河發電家屬小區,原在三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任會計工作。97年得到大法,得法後從內心深處要求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修煉人,工作勤奮、待人熱情真誠、堅持工作原則、廉潔、群眾中上上下下多人稱作好人。

她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精神面貌改觀很大,一身疾病全無。通過學了法輪大法,知道了真正做人的道理,是按著「真、善、忍」去做人。她無論在單位在家在哪都要求自己做好。然而,99年7月突然間廠保衛帶三河公安、燕郊公安人員多次找到她,問她是否煉功了?她說了真話。他們一會兒要抄家,警車開到家門口,一會兒讓停止工作寫保證不煉功,一會兒又讓「反省」,天天讓上廠保衛簽名報到。一次三河市姓張的局長帶人做了筆錄。廠政工部段軍說公安拿手銬要銬走你。她覺得沒犯任何法律,為甚麼要帶走?那些天她根本得不到安寧,一會兒要帶走,一會兒在四樓反省,一會兒送燕郊開發區軟禁辦班。

她覺得這是從上往下一級一級壓下來的,就是應該往上反映,根子在上面。於2000年4月1日,她去上訪。然而信訪局卻成了「抓人局」。她被當地燕郊公安扣在凳子上一宿後送三河市拘留15天。當時三河上訪的人很多,34個人住在十多平方米的監號裏,大板炕上、炕下住滿了大法弟子,別說睡覺,就是坐著也是人挨人。條件十分惡劣。根本不讓家屬送衣服探望。

她覺得做好人難啊。學大法做好人還錯了?大法冤枉,她也冤枉。2000年6月28日和30日,她再次上訪。在北京,燕郊公安分局劉亞錄一見郝亞芬的面氣勢洶洶,一邊罵一邊揮動大巴掌朝她後背打了數下,打得她身上火辣辣的。用手銬一路銬著,雙手卡出血陷入很深的肉中,當時雙手腫起來,胳膊麻木厲害不敢動。開發區綜合辦主任郝中武看到後說:「你越動它越鬆,你動動。」她從來沒戴過手銬根本不知手銬越動越緊。然而,郝中武做為一個國家幹部盡昧著良心告訴相反的話。

剛到燕郊公安分局,她被帶到一進門的第一辦公室。劉亞錄、和祁小全不由分說,氣勢洶洶的一邊罵一邊劈頭蓋臉打來。劉打一個嘴巴,祁打一個,倆人不停的打了很多嘴巴,倆人同時又拳打腳踢,然後劉亞錄用電棍全身電,她雙手戴著手銬渾身難受極了,電的時間大約十分鐘,然後又一陣拳打腳踢。劉打累了坐在椅子上直喘,祁小全拿皮鞋底對她渾身抽打。更有甚者郝亞芬被他們打得暈頭轉向,頭暈眼花在不知道情況下劉又加大電流突然放電使她蹦起1尺多高,由於受到突如其來的驚嚇,她當時受驚過度,大小便失禁。可是惡警們根本不管,又再次突然放電使她又蹦起1尺多高,再次尿了褲子。劉又讓她跪著,又讓她雙手握電棍,劉放電,長達十分鐘直到電棍沒電為止。她被他們惡毒地折磨一個多小時。三河電廠的付清河在玻璃門外看著這一切,在路上他和劉說,看到她非掐死她不可。目擊者有燕郊公安警務王寧、陳旭、小姜、小孔等人。一米八高、膀大腰粗的兩個男警用電棍如此對付一個老太太,真是殘暴至極。警棍是警務人員在執行任務時確認該捕的犯人拒捕或對警務人員有威脅時,才能使用,而且時間不能超過3分鐘。

2000年4月到了敏感日,燕郊開發區綜合治理辦又把一些大法學員集中在一起,怕大家上訪,郝亞芬在這期間煉功再次遭到警察祁小全揪頭髮、打嘴巴、打手數下。

2000年6月-2001年2月她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無論上街買菜、買米等都有保安監視,更甚者7月份她家樓門口24小時四個保安輪流黑白監守,時間長達1個多月。一次她在家給孩子填高考志願,孩子接到電話有人詢問你媽媽在家嗎?孩子不知何人,說不在。她丈夫買菜回來看見她家樓下滿院人,不知發生了甚麼事情,到近處一看公安劉亞錄等人和電廠楊景玉等人用消防車軟梯往3樓上爬呢。院裏很多的人們都看到此情景,有人說門進不去從窗戶進去抓人,真不是東西。

2000年7月3日她被三河電廠開除工職。明眼人都知道她是因煉法輪功而被開除的,但是有的人很狡猾,不敢說因她煉法輪功開除的,怕她上訪,而是以二天沒請假違反了勞動紀律等藉口而開除的。她每到月末財務報表經常加班,存了不少休息日,卻不讓請假上訪,可見迫害的手段是多麼隱蔽狡猾、用心陰險。在工作中她勤勤懇懇,以祥和的心態對待每個來財務辦事的人,拒收外單位送給她的禮物,多次受到對方單位的讚揚,說三電人的素質就是高,她說:學法輪大法就是應該這樣做的。99年我國有的地區發大水,她在單位捐一份,又到郵局郵300元(北京慈善協會),先後又資助4名失學兒童(通過希望工程結對)。她的經濟基礎並不十分好,這是她學大法後善良的心促使這樣做的。還有許多感人的事就不舉了。就是這樣的好人在江××邪惡的壓力下被受矇蔽的人給強迫開除工職。這不是正邪不分嗎?她要求做好人沒有錯,自己受益了想讓更多的人受益這不是善的行為嗎?是大法使她心靈震撼,是大法使她心靈得到淨化。

2000年12月16日她再次去北京上訪,被燕郊公安分局劉亞錄、三河電廠王明志押回關在一個鐵籠子裏。在嚴寒北方的三九天,房頂漏天,北風呼嘯,雪花呼呼襲來。鐵籠子裏又髒又臭,大小便味熏得人無法呆,滿地是尿冰,沒有被子,沒有陽光,整天關在陰暗潮濕的鐵籠子裏六天六宿。一天晚上把她凍得直打哆嗦。6天過去後惡警又把包括她在內的大法弟子們送開發區軟禁,大法弟子要求回家,開發區王雲霞叫來代表610的城管大隊30多人,他們打了2個男大法弟子,郝亞芬喊不許打人。被城管大隊姓陳的副隊長聽到說:『打她,打她嘴。』說著叫他手下人強推她出去打倒在地,她雙手抱頭,幾個男打手大皮鞋在她身上亂踢,就像踢球一樣。她軟肋被踢壞了,腦袋踢出了幾個大包,其中有一個雞蛋大。她肋骨疼痛,不敢低頭,不敢翻身,不能笑,疼痛很長時間。她和開發區領導講了(姓孟的書記、郝中武),他們根本不理睬,全當不知。

2001年2月28日郝亞芬在家睡覺,下午1點多鐘家屬區門衛保安來電話欺騙說家裏來客人讓接去。她剛一出樓門,兩輛警車由祁小全帶著10幾個穿著警服的警察不由分說,在沒有任何證件、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秘密逮捕她,這是違背國家刑事訴訟法第71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需出示逮捕證。並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或他的所在單位」的。大家一目了然就知道是誰在犯法?就這樣她穿著單鞋和單衣服被強行塞進警車。目擊者有電廠托兒所所長李鳳玲和孟慶高。

2001年10月2日她準備回東北娘家,在三河火車站被車站派出所警察搜查時,發現包裏有大法書,叫劉連河的所長就大喊大叫從她身上一直翻到身下,當他看到1640多元錢時不叫了,態度有所緩和,把她身上所有的錢,包括零錢都搜走,還有衣服,甚至有4塊巧克力糖也不放過。然後用手銬把她銬在暖氣管子上。那天她沒吃沒喝,半夜下起了大雨和大風,在1點多鐘她脫出手銬走出二道房門,跳到一個院子裏,她費了很大力氣從大門節日燈下跳到地上,摔在泥水裏,頭暈了半天。緩解後在風雨中走,她的鞋全濕透了,身上被深秋的雨淋得渾身打著哆嗦,天又黑又不知道方向。後來藉著汽車的燈光辨別了方向,在一家屋簷下呆了一宿。由於身上無有分文,她踏著泥漿渾身濕淋淋一步一步往家走,從三河到燕郊有50多里路程,她一路又渴又餓又累,胃疼得厲害,口乾得不行,就到地裏放倒的玉米桿找點帶綠葉的桿嚼一點水。回到家後把情況告訴她家人。她丈夫找到劉連河要錢,劉不給,她丈夫不容。劉只好給了500元。還說有書在這,你上哪告都告不贏。這真是有冤無處訴,有苦無處說呀!在江××一夥惡人操縱下,哪有講理的地方啊?

2002年9月28日晚7點多鐘,郝亞芬吃完飯準備溜彎,一出樓道門口被潛伏在門口的警察抓住。沒有任何逮捕證件就用手銬銬住。她問他們憑甚麼抓人?帶頭抓人的姓劉(後聽說叫劉迎春)的隊長說因你煉法輪功了。因煉法輪功沒證件就抓人是不是有點荒唐?中國憲法第36條明文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江××一夥人根本不講法律,只是用法律當成棍子用來打人的工具。他們抬胳膊抬腿強行把她塞進警車。當時小區院子裏的溜彎的人很多,大家都看到了。但是,又有誰敢為大法和大法弟子說一句公道話呢?

警察把她送到燕郊公安分局,並欺騙說昝局長要和她談談。不一會兒汽車直往高速路上開,她發現不對讓停車下車,車不停,她用頭撞在玻璃上,表示抗議這種行為。燕郊開發區綜合治理辦主任黃友軍大吼大罵,咬著牙惡狠狠的揪著她的頭髮,用大巴掌狠狠的朝她臉抽打7-8下。當時她的臉就青紫並腫起來,眼睛腫一條小縫。過20多天腫還沒消。他們強行把她送廊坊洗腦班。在洗腦辦裏她受盡了精神折磨和痛苦。

2003年2月14日,郝亞芬準備上街買過元宵節水果和蔬菜,拿了3個空兜。路過郵局發幾封真相材料的信,被燕郊公安發現,違法的拆開信件。大家都知道信件是屬個人隱私是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然而執法人員卻違法拆別人信件。她為了更多人明白大法真相,就在郵局門口揭露江××的邪惡,讓人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要受江氏一夥矇蔽,將來你們就會有好的未來和福報。喊聲未過,她被燕郊開發區綜合辦主任黃友軍用大巴掌直打她的嘴,她嘴出血了,牙齒打出裂紋,充血數月不好,牙齒鬆動,牙齦開始萎縮,近2個月吃飯沒有知覺。

當天她被戴手銬帶到燕郊公安分局,有一個戴眼睛的年輕警察做筆錄,她沒配合,而是給他們講真相,兩個年輕警察對她罵污言穢語。然後和一個叫馬隊長的他們仨人一起上來拳打腳踢,姓馬的用拳頭打她臉最重,當時她覺得臉就青紫腫起來了。另一個年輕警察又把她推過來又搡過去,然後使勁用力一推,(她雙手反背銬著)把她推個大前趴子,撞在會議室的桌子角上,一側面部肌肉當時麻木,10個月未痊癒。當天下午4點多鐘把她送三河看守所,根本沒通知她家屬,拘留證是16日11點40分她丈夫接到的,法律規定不許超過24小時通知家屬或單位。可他們超過了50多小時。警察劉迎春當著三電一些人的面,造謠說郝背了3個大包資料發資料呢,所以要抄她的家。結果劉帶人把她家抄了一遍,拿走煉功帶和大法書籍。

到了三河看守所已經5點多,燕郊警察李連弟把她拖進看守所扔在地上。姓符的警察叫她起來,她沒起來,姓符警察用穿著皮鞋的腳使勁踢她大腿、小腿數下,然後用鞋朝著她臉上踩,恨不得一下把她踩死。他又把她拖到監號往地上一扔,叫她起來,她根本起不來。他大喊大叫,歇斯底里、張牙舞爪揪著她頭髮又狠狠朝她已經帶傷的臉眼又一次打去。她雙手抱著頭,監號裏的6個人有個4個犯人也過來一起打,有的踢、有的扯、有的撕、有的罵,亂成一片。打完後還叫她起來,她腿痛得根本不聽使喚,起不來,他們才罷手。看到警察這麼兇狠像過去的土匪一樣,她說:「甚麼人民警察?知法犯法。」姓符的警察馬上走了,叫犯人誰也不要動她。」第二天,姓杜的女管教問其傷是怎麼來的?她如實的說了。姓杜管教拿來紙和筆找監號裏的犯人做證來時就帶傷,言外之意她的傷是燕郊公安分局打的,想開脫姓符的警察打人的責任。姓杜的管教還叫犯人在大冬天開窗戶凍她。她絕食絕水七天才被接回家。

由於一次次受迫害,燕郊公安分局、開發區綜合辦多次到家到她丈夫單位騷擾,使她的丈夫和孩子身心受到摧殘,精神受到很大傷害。她被警察欺騙多次,根本對他們不信任了,為了免去一次次的抓捕,她被逼迫流離失所在外近2年,使她有家不能回。

這是在精神和身體方便的迫害,在經濟上他們對她更是不放過。
2000年4月電廠獎金全部扣下,又扣15天工資,兩項約1500元;
2000年4月她丈夫為了她免去拘留,給燕郊公安分局局長昝慶才送2000元;
2000年5月燕郊開發區以罰「保證金」為名,罰款2000元(無收據,只有欠款單)電廠段軍經手;
2000年6月燕郊公安局二隊劉亞錄讓她丈夫交1000元,無任何手據;
2000年7月單位已開除她工職,但又通知她說:公安局罰款5000元落在她帳,又讓她還(後來她找書記說職工名冊都除名了又出來一個借款?這不符合邏輯,她要上告)。後來廠子才解決了;
2000年7-8月電廠讓她丈夫在家監視她,扣她丈夫工資獎金二次,約2000元。

朋友門、鄉親們,謝謝你們能看這真相資料。像郝亞芬這樣由於信「真、善、忍」的人不知有多少受迫害,有多少人家破人亡,經過民間核實已有800多人被迫害致死;有數十萬人被勞教;又有多少人被無辜打殘打傷。又有多少人被逼流離失所,這都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團欠下的人民的血債。江××這個惡人對大法修煉者採取的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邪惡的手段。可能有的人會說不信不就成了?可是,您知道嗎?當人要沒有了良知,沒有了善良的本性,不知道信守道德規範的時候,那人就會隨心所欲,為了金錢、名利、地位無惡不作,傷害別人。這樣的社會你願意要嗎?人做惡太多了上天就會利用人們認為的天災人禍懲罰人、淘汰人。這也就是古往今來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惡報吧。法輪功修煉者為了一個真理,堅持自己的信仰,用自己的生命和善念善行在喚醒每個人的心靈!請用您的心,真心地分辨正與邪、善與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