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的第四天,我進行絕食抗議,要求無條件無罪釋放。在絕食的第四天,副局長和國保大隊惡警們開始給我灌食。他們指示5個囚犯對我強行灌食。他們捏住我的鼻子使勁捏兩腮,當時兩腮裏面全捏壞了,用筷子撬開我的牙齒,用漏斗往裏灌加濃鹽的玉米麵粥。由於我的鼻子被捏住,不能喘氣,食物沒被灌進去,反而嗆進肺部裏。我被憋得差點死過去。連續灌了兩天後,惡警看實在沒辦法,便指示犯人們拖我到小號裏。回大號後我就開始喘不上氣來,胸悶,在犯人的報告下,管教也害怕承擔責任,慌忙向上級彙報,看到我快要死了,才急忙送醫院,檢查的心率為126次/分。副局長和醫生討論了很長時間才同意搶救,我開始心絞痛,嘴唇發紫,手腳發紫,醫生說你們再晚送一會兒人就死了。
在醫院搶救的同時,惡警給我愛人打電話,逼家人拿錢到醫院交住院費,後辦理取保候審。當時的值班醫生看到惡警們的邪惡非常痛恨警察,相反對我同情起來,把我的病情說得很嚴重,說我有冠心病、心衰、心肌病、嚴重營養不足、心率不齊,說心肌病有可能前一個小時,吃飯時還很好,可一小時後會有突然死亡。所以惡警們怕出人命,擔責任,才辦理了取保候審。
第三天,我家人到醫院開診斷書時,聽見醫生跟惡警說:「牡丹江來人把她的病歷複印了一份。」家人很驚訝地問:「她的病有那麼嚴重嗎?」表示出對我病歷的懷疑。
第四天我就出院了,惡警問:「那麼嚴重,怎麼這麼快就出院?」醫生答:「因為她家困難,交不上住院費,所以就出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