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他又主動上門給多名大法弟子退還當初的非法罰款、押金,並「此地無銀三百兩」地說:「你們的錢都被公安局花了,這是我掏自己的腰包給墊上的……」還讓大法弟子為他此舉保密、不要外傳,並用帶有威脅成分的口氣說:「你們這麼幹(指大法弟子揭露其惡行)有甚麼好處?」
貪婪的王福臣會拿自己的錢給公家還債嗎?其中奧秘顯而易見:早就聽說不法警察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押金」「罰款」,看王福臣此舉,方知此言不虛。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暗室之內,神目如電」,說的是即便在無人看見的地方犯下的惡行,也無法逃脫神的眼睛!因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而犯下罪惡的人,無論官職大小,只有及時將功抵罪,才能為自己贖回未來。否則,所有參與這場迫害的人,遲早會受到天理和人間法律的嚴厲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