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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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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2日】1999年7月,江氏集團對追求「真善忍」的好人進行迫害。山東省青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的左恆發、趙桂珍等人心狠手辣,充當了濰坊地區迫害法輪大法的打手。這些修煉的人,他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既不搶劫,也不貪污,何罪之有?他們做好人,道德回升,完全有益於個人、家庭及社會。以下是惡人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事實:

1)數次無故闖進大法弟子的家,強行非法搜查。有時大法弟子不在家,他們更如入無人之境,對搜出的錢、存摺、影碟機、錄音機、磁帶、書籍等,全部帶走,甚至連鋼筆都塞入自己的口袋。
2)不經任何法律程序,將大法弟子非法拘留、勞教、判刑、洗腦。在看守所裏,連續幾天不讓睡覺,一閤眼就拳打腳踢,重則棍棒相擊。有的給大法弟子戴上手銬和腳鐐在冰天雪地裏一呆就是十幾個小時,大法弟子們有的手腳都凍腫了,惡警連六七十歲的老人也不放過。對大法弟子無故罰款,數額在兩千、三千、一萬元不等。
3)對大法弟子進行洗腦。給單位或居委會施加壓力,致使單位扣發大法弟子的工資和獎金。

2000年夏,猶大劉榮友、郭文傑等受到610的威脅和誘惑,放棄了對「真善忍」的信仰,又受610的指使,辦了洗腦轉化班,進一步對大法弟子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迫害。它們揮霍著從大法弟子身上非法勒索的錢,有時扒光大法弟子的衣服,用硬鞋底把大法弟子的後背打得青一塊紫一塊。還經常到大法弟子的家去騷擾,企圖破壞大法弟子的家庭和睦,將大法弟子的住址單位和姓名報告給610,並派人監視大法弟子的行蹤,嚴重限制他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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