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使我的妻子扔掉了拐杖

——給天津市石油公司退休辦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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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日】[編者按]天津市石油公司退休職工徐有信、李文芳夫婦一家,因家人修煉法輪功而遭到了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老伴李文芳擔驚受怕,鬱鬱寡歡,於2001年9月13日昏迷倒下……。

這裏是徐有信老先生於2004年1月20日致天津市石油公司退休職工辦公室的信。

退休辦主任和全體同志:

你們好!

寄來的《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人員登記表》收到了,謝謝你們對李文芳的關心。

我和李文芳自前年3月底到成都後,便開始繼續修煉法輪功。李文芳從那時起,先是由家裏人攙扶,後來逐漸能不用拐杖站立、行走。她一直堅持每天早起煉法輪功,白天聽《轉法輪》等李洪志先生的講法(由家裏人念給她聽)。經過這一年多的煉功學法,現在已能做到基本上生活自理,不用拐杖、不用人扶可以慢步行走、坐下、起來,在一人攙扶下可以上下五層樓。練功一年半以來她的身體狀況一直保持正常,精神、氣色都不錯,所以也未進過醫院;無需吃一顆藥,也就沒花過一分錢的醫藥費,因此節省了一筆按常規不可避免的、數額不會小的醫藥費。熟悉的親朋、鄰居都說這簡直是奇蹟。確切地說,是法輪功創造的奇蹟。如果不是修了法輪功,從前年李文芳發病和後來併發症時的情況看,簡直不敢想像兩年後的現在她會時甚麼樣子,還健在嗎?住了幾回醫院?花了多少醫藥費?耗費家人多少精力?不敢想像!

因此,我真誠地邀請你們:用李文芳這一年多為國家節省下來的醫藥費(如果允許的話),到成都來看望李文芳,同時也能親眼見證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教導修煉人做好人、重德向善的事實。

寫到這裏,我不能不說起兩年多以來心底裏的壓抑,也許和你們算是有間接關係吧。2000年12月,我的女兒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住地所在地公安局非法勞教1年。在此之前,99年8月、10月我的大兒媳、大兒子也因同樣原因被非法判刑了3年和5年。他們都是遵紀守法、在社會在家庭樂於奉獻、勤勤懇懇、盡職盡責的好人,而只因為不違背良心、又尊重事實說真話、堅持信仰真、善、忍,就遭如此無端的迫害,因為同樣的原因,我自己也受到過單位上多次刁難:限制人身自由,扣發工資。更有甚者,2001年5月,因為我的工資被扣(李文芳的工資幾年前就一直由二兒子紅兵用於補助他們的生活),我們老兩口強制「押送」回天津,不准去成都女兒家,你們單位也參與了。在這樣巨大的壓力下,特別是在天津火車站下車時,見到從另一車廂下來的兩單位的「押解」人員時,李文芳的情緒十分憂慮、難過,她想不通自己為國家的石油事業辛苦幾十年,到老了一家人只因為信仰真、善、忍,為了強身、健體、重德做好人,本來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卻落得如此迫害。難道做好人有罪嗎?拿著老百姓的血汗錢編造謊言欺騙世人、挑動群眾鬥群眾,耗費巨量人力物力迫害好人……就這樣下去,甚麼時候是個頭……無法想通,除非昧著良心……此後李文芳就一直悶悶不樂,以致於2001年9月13日昏迷倒下,好好的一個人哪!

孰是孰非,凡是有正義感、責任感的中國人現在心中都會有這樣的質疑。拿所謂「天安門自焚」來說,其實你們應該都明白,在天安門廣場上,針對法輪功,真可謂草木皆兵,警察、便衣比比皆是,五、六個人能在天安門廣場同時進入、坐下、盤起腿,再點燃火,可不可能哪?要真可能,除非那個時候警察、便衣都約好了同時睡著。再說,不到兩分鐘的突發事件,拍成了的錄像,有從空中拍攝的,有跟蹤拍攝的,還有每個人的特寫鏡頭,而且拍攝的角度均為最佳。試問這得需要多少架的攝像機?那不都是事先準備好的嗎?再看那些「燒傷者」,連法輪功最基本的動作「結印」都是錯的,說的話內行人一聽就知挨不上法輪功的邊兒。法輪功根本不殺生,更不允許殺人,包括自殺。還有,氣管動手術切開的女孩兒術後兩天就能無需滅菌防護地接受採訪、還能說話、唱歌……真是漏洞百出。這類例子很多。我這是反覆看了中央電視台播放的「自焚」後,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分析判斷的。

作為法輪功的修煉者,我以自己的親身體驗,以法輪功的教導事實及有益於社會的良好效果,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向各位領導說出李文芳兩年多以來的心裏話,目的是希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在別人身上、不要再在別的家庭重演。

因為李文芳從去年3月底到現在身體狀況很好,無需看病上醫院,所以不需要聯繫醫院了。因此可以為國家為油田節省下一大筆醫藥費,這對國家對油田有益。通過修煉法輪功能使老年人不給子女增加負擔,這已經是很難得的對社會有益的事了。我們從內心感激法輪功創始人李老師,也希望你們不再對法輪功有誤解。

祝你們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徐有信
2004年1月20日

另:寄回《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人員登記表》1份3頁,附李文芳最近照片3張。我這裏的電話號碼是87717647,不是87707647。歡迎你們來我女兒家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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