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平:原東豐縣東風路派出所所長,現任沙河鎮警署署長。參與迫害大法弟子,而今遭到惡報並禍及家人。2004年夏天8月份,由他做主要投資人(據說他本人投資70多萬元人民幣,一個普通的所長,何以拿出這麼多的錢?!)、與小舅子合夥承包的「大陽──東豐」的專線小客車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此事已眾所周知。他本人為此賠了100多萬,他小舅子已經截肢,躺在醫院裏,成了植物人。
邱金生:東豐縣東山看守所獄警。曾指使犯人迫害大法弟子,謾罵大法。於2003年突然得了心臟病,現已做了搭橋手術。在2004年的8月份,他明知道是一個刑事犯人,卻一時當成釋放人員給放了,就在法院提審準備將該犯人判刑時又找不到人,釀成嚴重失職。之後又費了很大周折才將犯人抓捕歸案。他本人已得到應有的處分。
劉永慶:東豐縣東山看守所大管教,曾經指使犯人毆打大法弟子,迫害情節嚴重,對待大法弟子態度惡劣,連日用品和換洗衣物都不讓拿。後遭報應,於2002年手術,在胃的外部取出鵝蛋一樣大的腫瘤。
劉國利:東豐縣人氏,原葫蘆島看守所管教,對待法輪功弟子手段惡劣。可是就在公安部發布「十條禁令」期間,他無意中放走了犯人,為了保住飯碗,真是弄得傾家蕩產,花了不少錢。最後被發配到城郊的派出所當個小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