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加拿大訴江案律師訪談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2月4日】2004年11月15日,法輪功學員向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級法院提起一項民事訴訟,控告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以及政府高級官員李嵐清、羅幹、劉京和王茂林。這些人對迫害法輪功負有主要責任。被告被要求向原告支付2000萬加元的賠償金。訴案遞交後,公訴案律師凱特-闞普頓(Kate Kempton)與6位原告共同舉行了新聞發布會。

記者從不同角度就與訴案相關的一些問題採訪了肯普騰律師,她的回答涉及訴訟案對社會倫理、道德、人權,以及法律層面等多方面的影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當記者問道:「中國政府總是把法輪功學員的所作所為稱作搞政治。你如何看待這個現象。」闞普頓律師回答:「法輪功學員的行動是很感人的。這是生存和正義的問題(編者:並非政治)。如果英國、加拿大對此熟視無睹,那麼世界現有的秩序將崩潰。這會影響到我們社會的穩定,影響到我們所有人。加拿大加入國際司法系統是很重要的,並且決不能對這場規模巨大的恐怖運動熟視無睹。我相信加拿大將採取正義的舉措。」

在採訪中,闞普頓律師明確表示獲取賠償並非訴案的真正目的,而訴案真正的目的是伸張正義。她說:「如果法庭的判決有利於原告,那麼判決本身就是一個強烈的信號,吸引人們更加關注這一越演越烈的人權迫害。它將告訴世界:這場迫害必須立刻停止。即便被告是原國家元首,另一些是現任高官,他們所做的事卻是邪惡的,他們濫用職權,因而不具豁免權。」

闞普頓律師告訴記者:「我實際上是負責這一訴案的四人律師團的一員。我們將免費為本訴案工作。幾個月前,原告代表與我聯繫。我為法輪功學員所經歷和正在經歷的(迫害)感到非常震驚。於是我決定受理這一訴訟案,並為原告免費服務,因為我相信這個案子不僅僅對原告和法輪功學員意義非凡,它對這個社會和生活在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有著深遠的影響。」

的確,訴訟案對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是意義非凡的,因為對案件控辯雙方的心理傾斜實際上也就反映了人們在善與惡、真與假,正義良心與邪惡貪婪之間的選擇。但是,訴方的獲勝卻能夠從一定程度上啟迪人們的良知正覺,喚醒一些迷失在物慾橫流的商品社會中的人們,恢復對傳統倫理道德的反思與實踐。

就案件對改善中國人權狀況,尤其法輪功學員人權狀況的意義,闞普頓律師談到:「我們都希望本案能夠對改善中國人權,增進社會穩定具有積極意義。(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這種事情是令人難以置信的,這種可怕的事情只在二戰時期發生過,很難想像它居然又在現在發生了。相對而言(人們)對這一事件的注意卻是遠遠不夠的,為甚麼呢?很難解釋,但是現在是停止這種迫害的時候了,媒體、公眾和其他組織應該更多的注意到這件事情,注意到這是多麼可怕,多麼惡劣和波及許多民眾的迫害事件,而且這件事情發生在現在!我們希望訴訟案能對江澤民和其他被告施加足夠的壓力促使他們立刻停止這場迫害。」

就中國政府對訴案可能的反應,闞普頓律師說:「中國政府很可能像他們過去做過的那樣通過對加拿大各級官員施壓以介入和影響訴案。我相信加拿大政府不會屈從於這種壓力。坦白的說我所代表的原告在抵達加拿大之後就一直為人身安全而憂慮,尤其是為他們身在中國的親友擔憂。我們希望訴訟案不會為原告及家人帶來麻煩。但是提起訴訟本身已經證明了我的當事人巨大的勇氣。」

凱特-闞普頓律師還談及該訴訟案的法律意義。她說:「如果我們勝訴,也將在司法界開創一個新的領域。這個訴訟案值得我為之付出。這是一個了不起的訴案。」「這個訴訟案是加拿大民事訴訟中的首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