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新華社還能為江氏犯罪集團鼓譟多久?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2月3日】2004年11月20日北京電視1台被插播《風雨天地行》法輪功真象節目,大陸多省市民眾因此了解到江氏集團製造天安門「自焚」案嫁禍法輪功的真象。「權威喉舌」新華社又一如既往,拿出製造謊言、嫁禍於人的看家本領,別有用心的兜售出「台獨」「軍情局」「秘密培訓法輪功成員」所為的無稽之談。對此台灣法輪大法協會已作出正面回應,台灣國防部官員則痛斥這一指控為「胡說八道、胡扯一通」。明慧網對真象插播事件和新華社的弱智栽贓均有諸多評論,筆者不必再及。本文則想就當前插播以外的大局,為新華社擺一擺還有多少繼續為江氏犯罪集團鼓譟的前景。

伴隨法輪功學員五年如一日無私的付出,堅忍、和平、理性的講真象反迫害,世界了解了法輪大法,尊敬、愛戴和崇尚法輪大法,強烈譴責中國大陸還在繼續的殘酷迫害,世界2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40多起針對迫害法輪功的江氏集團成員的法律訴訟案在進行中。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們以巨大付出,使真象越來越深入人心,世人在覺醒,迫害在走向徹底失敗,罪惡者惶恐不安,末日將臨。

人稱媒體是時局的晴雨表。儘管新華社仍「不識時務」,在江集團面臨厄運的「關鍵時刻」還在跳梁,如今大陸媒體的整體,則似凍土臨春,不時也出現一些令人欣喜之事。

2004年9月18日午夜,遼寧省本溪市發生了610恐怖組織操縱市公安、國安、司法局等不法人員,動用100輛警車,警力500多人,在全市綁架被列入黑名單的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造成近50人被綁架,七旬老婦王蓮英被活活打死,逼迫跳樓兩人,傷不得醫,餘者皆被刑拘、送入強化洗腦班。事件震驚了整個山城,百姓強烈不滿。

明慧網於2004年10月7日、18日接連報導了這起發生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閉會之時的惡性事件。國內消息來源稱,此後國內一些媒體針對同一事件作了相關報導和轉載。《撫順日報》首發文章:「被拘派出所七旬老太神秘死亡──遼寧本溪警方非法傳喚70歲老婦,在導致其死亡後竟兩次對家屬隱瞞實情」,詳細報導了王蓮英之死。中國大陸西南地區發行量最大的報紙《華西都市報》在2004年10月25日第A10版轉載了《撫順日報》文章,國內的新浪網、搜狐網、東方新聞網等多家門戶網站以及多家報紙也都同時轉載了此文。

另一則來自亞洲週刊日前的消息稱,差不多在10月中旬,中國官方多家網站批法輪功告停,一些駐外使館網站原有「揭批法輪功」專題近來離奇失蹤或內容被刪。一上網人士提供:11月14、15日用Google搜尋有關「中國駐外國大使館」網頁,絕大多數有關誣蔑法輪功的文章已被刪除。如:挪威、西班牙、葡萄牙、德國等;泰國、美國、南非等中領使館,原來登載誣蔑法輪功的文章,只有標題而沒有內容了。

有人說,眼下是光明與黑暗、抗爭與壓制並存的複雜局面;明白的人說,法輪功面對五年如此險惡環境和邪惡迫害所顯示的純正信念、超常的能力、必勝的信心和頑強的毅力,已經向世界證實了「真善忍」信仰的偉大和永恆。眼下任何看似微弱、趨向正面的現象,無論是個人性的還是群體性的,都是光明正義力量的強大和黑暗邪惡勢力虛弱的表現。

說新華社「不識時務」,是新華社到現在還看不清大勢所趨、人心所向,連一些參與過迫害的職能部門和公安打手們都感到了岌岌可危,在徒勞的收繳和消滅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證,甚至連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恐怖組織「610」辦公室都責令其下級緊急內部收回非法鎮壓法輪功的所有「文件」及材料,為自己留後路。而新華社的「秀才」們,卻還在埋頭為江集團的群體滅絕犯罪鼓譟,繼續作惡造業,為日後的清算添加罪證。

莫以為媒體無罪、「秀才」可赦,2003年12月3日聯合國刑事法庭對盧旺達前政府新聞官員、盧「千丘廣播電視」(RTLM)和雜誌媒體人的嚴厲判決,就是對媒體參與屠殺犯罪進行懲罰的最好先例。在該審判中,時年53歲的前RTLM的負責人納西馬納和42歲的報刊總編輯納澤被判無期徒刑;盧外交部原高級顧問、千丘廣播電台主要創辦人53歲的巴拉亞維薩被判35年徒刑,三人的罪名都是「大屠殺、策劃實施大屠殺、政治煽動和直接參與大屠殺」。

善惡有報的天理始終在制約著一切,對迫害法輪功負有責任的任何個人、團體,都無法逃脫天理和人道的懲罰,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逃不掉,江集團的一切幫兇和各層大小嘍囉、行惡之人都將被追究到底。

2004年7月14日,正在美國康州紐黑文市訪問的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接到了美國聯邦法院的民事訴訟傳票,控告其1999年6月親自策劃指揮下所拍攝的一部專題片,成為鎮壓早期反覆向全中國播放的反法輪功宣傳的最重要組成部份。趙因利用製作影片來煽動教唆針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暴力、酷刑和群體滅絕而被起訴。11月30日是被告趙致真向美國康州紐黑文市的聯邦法院請求延期應訴的截止日期,法庭將遵循法律程序作出下一步決定。

沒有媒體的造勢,任何罪惡的始作俑者都難以大規模的實施罪惡。新華社是江氏流氓犯罪集團手中的一根棍子,五年來被江氏集團揮舞著迫害法輪功,毒害著無辜的民眾,其罪業已如山如天。對於江氏集團的歷史審判終將到來,新華社又將何為呢?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