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邪惡在工作上給我們強加的工作量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2月3日】2002年,單位領導因害怕我在單位講真象,人為的加大我的工作量。我每天一個人要趕五、六個人的活,忙得像陀螺似的,造成我所保管的保險櫃裏的2.3萬元現金保管不周,被辦公室人員內盜(報案後公安已定性)。單位以公安破案破不出來為理由,對我迫害至今。

今年春節以來,我不時聽到同修說A、B、C同修在工作上忙的團團轉,甚至影響了學法、講真象,在工作上也造成了一些小小的失誤,還以為我們大法弟子就是好,在那裏都會受到人們的信任(當然,這是真的),一直陷於這種局勢之中。因我也有過相同經歷,特寫出來幾點我的體會,與同修共同切磋,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一、在人中養成了一種變異的觀念,就是領導讓誰幹的活多,就是器重誰。雖然明明知道是邪惡在操縱領導迫害自己,但是看到常人妒忌的目光還是有點沾沾自喜。不自覺的承認了這種迫害。

二、對常人幹事心、能力強的一種崇拜,錯誤的認為環境越艱苦,我幹得越好,越顯出我的工作能力強。而沒有明確認識到工作能力強是大法賦予我們的智慧,在反迫害中我們需要達到這種狀態,我們的目的是要救度眾生,把邪惡在這中間設的一個個圈套、一塊塊絆腳石都打掃乾淨。

三、正念不足,見小不見大。現在中國大陸養成了領導讓幹啥就幹啥,不幹就得下崗。不敢給領導提意見,害怕切身利益受到損失。

四、分不清自己、人、邪惡的關係,工作失誤後,心裏一直後悔對不起領導的信任,總說我錯了。而不是直接認為這種後果是邪惡在操縱人幹壞事的過程中發生的,把邪惡揪出來,一舉清除。

五、認同邪惡的變異觀念,即:受了迫害大家都指責被迫害者,而不是指責迫害者,被迫害者本人也說自己被迫害了是自己沒本事的原因造成的,就如同錢包被偷了大家不指責小偷而是指責被偷盜者自己沒看好自己的錢包。

六、目標不明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的使命(助師正法、講清真象、救度世人)模糊,中了邪惡聲東擊西之計。被後天的觀念所帶動,被人間的事物所纏繞所迷惑,沒有識破邪惡的目的是阻擋我們做好救度眾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