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參考資料:當代中國存在十三種嚴重酷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2月28日】編者按:日前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等中共喉舌再次對明慧網進行詆毀,拒不承認明慧網報導的普遍發生在大陸監獄、勞教所等地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迫害。以下的參考資料取材於大陸媒體新浪網,列舉了當代中國存在十三種嚴重酷刑。這類內容能夠在大陸發表,證明中國存在酷刑是不爭的事實。而在當今大陸,法輪功學員是受迫害最為慘烈的一個群體,他們遭受酷刑摧殘更是不言而喻的事。新華社和中央台對明慧網關於酷刑報導的歪曲和詆毀,只能讓人們更加看清喉舌媒體掩蓋罪惡、欺騙公眾的本來面目。
* * * * * * * * *

中國存在酷刑是不爭的事實,但是酷刑在全中國範圍的使用到了甚麼程度呢?這是沒有經歷過牢獄之災的很多人不一定能清晰了解的。

根據知名法學家陳雲生的表述,按照國際通行慣例定義酷刑,第一特徵是其實施主體必然是特定的國家機關或國家公務人員,通常是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司法人員。

新浪網2003年12月8日曾發表一篇題為《當代中國存在十三種嚴重酷刑》的報導,並聲明是《瞭望東方週刊》「授權新浪網獨家報導」。文章說,反酷刑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大潮。中國亦於1986年簽署加入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以及其他相關的國際文書。但屢禁不止的酷刑,已成為危及民眾生命安全、威脅執政黨地位和損害中國國際形像的一大頑疾。

新浪網罕見的披露中國酷刑真象,看中國網於法輪功學員在曼哈頓舉辦酷刑展五個月之際,在2004年12月12日轉載了上述文章所披露的事實,雖然這樣的事實相對法輪功學員五年來所遭受的酷刑來說,只能稱作冰山一角:

當代中國的酷刑,主要存在於刑訊逼供裏面,這是61歲的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博士生導師陳雲生經過多年調查,得出的結論。他悉心而戰慄地列舉了20世紀90年代末中國酷刑的一些表現形式,讀來實在讓人扼腕嘆息,我茲為那些對此種現象還有隔膜感的人士轉錄如下:

一是暴打或重毆。除了拳腳相加外,還經常配以警棍。打死人的案例不在少數,亦有踢得孕婦流產。

二是吊打,即把人捆綁後懸吊起來施以毆打。多次發生致死事件。

三是反銬或背銬。最痛苦的是指銬,而且一隻手過肩往下,另一隻手從背後往上,將兩手銬在一起。曾導致人心力衰竭而死。

四是火烙。本為古代酷刑,竟被現代沿用。

五是煙頭燒燙。此法被常常用來加害於女性受害人身體。

六是電擊。除了用磁石電棒電擊致人死亡的案例外,還發現用強紫外線電擊器、電擊槍電擊,並同時施以毆打而致死人的案例。

七是用強力燈光近距離照射眼睛。常常致使人視力嚴重衰退。

八是蹲馬步或站馬樁,也稱「開摩托車」。此種中國武術的基本功,沒有想到竟用於懲罰同胞。

九是利用馴犬撕咬。

十是利用假槍斃刑訊逼供。

十一是利用下流手段進行刑訊逼供。主要表現脫褲拷打,拳打腳踢男女隱私處,或用警棍亂捅或電擊男女隱私處。

十二是強餵或強吃髒東西,如人糞、尿之類。亦曾導致人不堪受辱而自殺身亡。

十三是實施侮辱性的訊問或懲罰。與用下流手法造成身體痛苦不同,此更側重於侮辱人格的一面。

我在2003年歲末讀到陳雲生剛剛出版的這本名為《走向人權與法治──反酷刑縱橫談》的著述,首次如此具體地了解到我們身邊存在著這樣的慘痛情形,不禁為學者「自曝家醜」的勇氣而讚歎。其實,酷刑在孫志剛死亡之前,已送走許許多多的亡靈了。

[註﹕《走向人權與法治──反酷刑縱橫談》,陳雲生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9月第一版]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