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原因:陳光遠2004年12月3日下午無故被誘騙拘禁。
陳光遠,男,今年55歲,家住武昌徐家棚統建宿舍7棟1單元4樓,是武昌手帕廠工人,家有高齡雙親,父母年齡分別為83、81歲,其母癱瘓在床多年,生活不能自理;其妻王桂嬌,原武昌手帕廠工人,其女陳琳。
事情經過:
2004年12月3日上午10點,徐家棚社區書記張連珍打電話叫我兒子陳光遠到社區開會,我兒子沒去。約10分鐘後,徐家棚派出所戶籍陳寶華和社區書記張連珍到家中,對我兒子講,中央要在12月份開會,讓他不要出去,不要同任何人聯繫,免得被別人邀約上北京。不要給他們找麻煩。在談話中我兒子反駁了他們幾句,要求他們澄清對他判4年刑所受到的迫害。雙方交談不歡而散,兩人就都走了。當天下午4:50分,社區派出一男一女上門,說要我兒子下去填個表,我兒子同意他們去了,結果很久沒回,媳婦覺得不對勁,到處找人。後來社區的答覆是,所謂:「12月15日,中央有活動,省裏下了任務。具體的情況他們也不知道太多。」
四年前戶籍陳寶華用同樣欺騙的手段將我兒子騙走並無故判了四年刑,害得我和家人承受巨大的痛苦;今天又用同樣的手段讓我這個80多歲的老人再次承受失去兒子的痛苦而無能為力,對一而再發生這樣的事情,讓人痛不欲生。不是說中國是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嗎?為甚麼就有法不依呢?報紙上說中國目前是人權最好的時期,那麼,我要說的是法制何在?人權何在?要抓人,總要有這個人的犯罪的證據,我們國家有哪一條法律有條款說是所謂的「北京要開一個會」就可以將無辜老百姓拘禁。
我們家的環境街道都是很清楚的,如果我們是他們父母,他們忍心這樣做嗎?我們為黨和國家貢獻了一輩子,人到老年,哪個父母不是期望一家團圓?更何況,陳光遠的母親生活不能自理,情緒不太穩定,如果其母有甚麼三長兩短,我一80多歲的老頭還活的有甚麼意思。街道的人是為人民服務的,是誰賦予了他們隨意拘禁公民的權利。
我們希望有關組織,有關人士能夠關注這件事的發展,希望我兒子能早日回到家中,回到我們兩老身邊照顧他癱瘓多年的母親。經多方了解,我兒子現在被非法誘騙拘禁到余家頭的楊園洗腦班。何時才能回來,年邁的老人正盼著等著,等著他的照顧!從哪些部門可以知道對此事的解決結果,請告知。
此致:
投訴人:陳可文(當事人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