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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法官要求中國調查對法輪功的迫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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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在今天(2004年12月1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法國法輪大法學會成員宣布法國巴黎法院預審法官(Magistrat instructeur,Examining Magistrate)Faucherie夫人已經決定向中共當局發出一份國際調查委託書(International Letters Rogatory),就有關指控要求中國配合調查前中國副總理李嵐清和現任中國文化部部長孫家正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情況,因為法輪功學員分別於2002年12月和2004年1月起訴了這兩名中共高官。

委託書要求中國當局調查曾任前610辦公室頭目的李嵐清並解釋該辦公室的功能。李被控下令大規模逮捕法輪功學員並對他們進行系統性的酷刑折磨。此外,調查還要求核實現任中國文化部部長孫家正煽動鎮壓的種種行徑。據原告指控,中共的目地就是要抹黑法輪功並煽動民眾對法輪功修煉者的仇恨。

成功起訴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的法國人權大律師威廉-布爾敦(William Bourdon)說這是一個重要進展,他承認中國當局在短期內可能不會協助調查,但是他警告說:「如果中國當局不對法官的要求作出答覆,我們會要求法國司法部長Dominique Perben履行職責要求中國尊重中法兩國間司法協助的相關協議。」

當被問及法官這項決定的重要意義時,曾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受到警察虐待的法國人原告海倫-皮特回答說:「在中國如果你修煉法輪功並受到迫害,你沒有權利向律師求助。事實上,中共禁止任何人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如果你受到酷刑或你的家人被殺害,你甚至不能提交訴狀;這意味著那些親手對法輪功學員施加酷刑和那些下命令的人享有完全的豁免權而得以逍遙法外。但是,在法國我們可以尋求公正,這就是我作為一名法國公民要為自己在中國受到的迫害而訴諸法律的原因。這次法官向中國發出的國際調查委託書就是我們起訴的結果,它向中國發出了一個強有力的信息。」

關於法輪功的性質問題,此案的另一位律師,同樣參與了成功起訴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的比利時人權大律師喬治-亨利 布蒂爾(Georges-Henri Beauthier)回答說,他在比利時是多個反邪教團體的成員並經常為邪教受害者打官司,因此他不會為邪教辯護。他強調世界各地沒有任何機構把法輪功列為邪教。法輪功的教導和運作都與邪教絕無相似之處。海倫補充說:「邪教一詞能夠殺人,它是中共當局決意要在中國和海外排斥和抹黑法輪功的策略性產物。這是中國當局對所有被視為持不同政見的團體,從西藏藏民到民主人士,都常常採用的策略。」

法輪功是中國的一種類似於瑜珈的功法和生活哲學。法輪功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在中國非常受歡迎。到1998年時,已有約1億人修煉這種佛家功法。1999年當局以「威脅社會穩定」之名禁止了法輪功。此後,法輪功一直受到暴力迫害,大赦國際定期發表詳細報告提請世人關注。到目前為止,已有數千人在中國被酷刑折磨致死,多達10萬人被非法監禁在勞教所裏。


記者採訪

此案的兩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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