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幾個同修商量了一下,我們就動身了,坐車走到半路,車突然停下來,上來一些警察,說要檢查身份證,但我們沒有帶,他們問我們是幹甚麼的,問了好幾遍,我們沒吱聲,他們說:你們是不是修煉法輪功的,他們問了好幾遍,我們才說:我們是修煉法輪功的,我們當好人,怎麼了?他們說:不行,不能走了,你們被扣了。這時已經是晚上8點左右,惡人把我們拉到了當地派出所,問了我們住址後,就讓我們跪在了地上,拳打腳踢,我們想上廁所也不讓去,我又噁心又是想吐,我往地上吐了一口痰,他們讓我舔起來。我說:我們做好人做到底,你放心,一定會給你打掃乾淨,他們讓我們在地上跪了大約3個小時,才讓我們坐起來,把腿伸直,有3個惡警看著我們,不讓我們睡覺,身上所有的東西,都搜了出來,放在了地上。清晨,讓我們打掃衛生,並且裝了一上午碳。
下午,我們村裏邊來人接我們,我們坐著車往回走,半路讓我們下車,要走了我們身上所有的錢,並且一路上還罵個不停。到了家,過了幾天,派出所的人又到我家搞材料,來了兩個人,一個把我老伴叫到一間屋裏,勸他不讓我煉,我老伴說:「要是不煉功,誰給我做飯吃?要是不煉功,她早上了煙囪裏了(喻指火葬場)。」惡人沒吱聲,另一個人又把我叫到另一間屋裏。問我:「你還煉嗎?」我說:「是的,我要堅持煉下去」。他們說:你們把錢準備好,過幾天再來拿。就這樣,他們走了。過了四、五天,他們又來了,一個人要2百元,一個要3百元,老伴說:「一分錢也沒有,一文錢你們也拿不了去。」我接著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惡人說:不行,非得交上。這時,我和老伴就和他們講理,我們煉功做好人,祛病健身,沒有做違法的事,為甚麼不讓煉?這是不是侵犯他們的自由權?老伴和他們吵了起來,他們沒辦法就走了。
到了2000年3月份的一天,大約下午四點多,惡人又來到我家。我問他們幹甚麼,他們說:想問點事情。我說:問甚麼?他們只說:走吧,到鄉里再和你說。老伴說:不行,你們得把住址和姓名留下。他們說:沒必要,半個小時之內一定把人帶回來。其實我們被騙了。到鄉政府以後,他們讓我站在了院子裏,問我其他同修的情況,我沒吱聲,他們又把我叫到辦公室,逼著我說,我心想,我不能配合邪惡,不能說,他們就開始打我,他們說:別人都說了,你為甚麼不說?你太傻了,其實,我知道他們在騙我,所以我還是沒吱聲,他們拿我沒辦法,這時天已晚上10點左右。到了轉天,沒吃早飯,就讓我幹活,中午飯也沒吃,一直幹到下午4點左右,這時來了一輛車,他們讓我上了車,說「你被拘留了。」我問了一句,我沒有犯罪,為甚麼要這麼做?這時車開走了,到了拘留所以後,他強迫我給他們做被子和褥子,打掃衛生,半個月的拘留,才放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