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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縣看守所、長春葦子溝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的殘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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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5日】董維興, 男 37歲,2002年3月12日被非法抓到吉林省伊通縣東街派出所。派出所的人讓他在問話記錄上簽字,他沒有簽,他們就給他戴手銬。他不配合,上來五六個人,強行把他按倒在地,一惡警上前狠狠向他胸前猛踢三腳,當時把他踢差過氣去了。

3月14日子夜,董維興被非法送進伊通縣看守所,惡人們對他實行強行逼供,給他戴腳鐐,把48斤重的腳鐐套在他脖子上,讓他蹲著。晚上,一個惡警用最淫穢的語言罵了董維興半個小時。接著惡人們公開在看守所裏賭博。罵人的惡警輸了二百多元錢。

第三天惡人們又提審董維興,一惡警手裏拿著一打傳單,問是不是他送的,他說不是。惡警說:就算這事不是你幹的你也得承認。惡警把董維興帶到第二提審室,扒光了他的衣服,讓他坐在老虎凳上,腳插在鐵靴子裏,手用鐵鏈子綁上,胸前用鋼筋攔上,然後把窗戶打開。當時外面正在下雪,董維興立刻凍得全身發抖。惡警仍不罷休,又往他身上澆了一盆涼水,還用扇子在身後煽風。三個小時後才把他放下來。

2002年5月14日,董維興一行六人被送到長春葦子溝勞教所。在那裏整天讓他們坐塑料小凳,不許說話,不許接見,不許有任何活動。有的屁股都坐爛了。

後來開始所謂攻堅,除整天坐板外,晚上延長到十二點、凌晨二點、凌晨四點,一天一天增長時間。早上不到六點就起床,一坐就十來天。在極度疲倦的情況下,惡人們再把人單個叫到小黑屋子裏,採用各種殘忍的手段,如用木板砍腿、摳眼睛、把腿架起來整個人上去踩。

據在葦子溝年限長一些的刑事犯講,有一個法輪功弟子絕食,灌了一袋食鹽和的水,晚上要水喝不給,早上發現人死了。在長春朝陽溝勞教所,有個叫夏軍的,是從瀋陽抓來的,給他背手上了大掛,人被吊起來時兩臂和身體就抻直了,大汗水洗全身,鋼絲繩都吊折了。還有雙朝區的曹立軍,被雙陽刑警隊上大掛吊了一宿,放下來後雙手一直麻木,半年才恢復正常。有個叫耿直的七十多歲的老人,也被叫到暗處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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