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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李鳳玲在龍山教養院遭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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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2日】我叫李鳳玲,1999年5月開始修煉大法。沒修煉前我身體有好幾種病。朋友跟我說他姨煉法輪功糖尿病都好了,又給我拿來《轉法輪》一書。我看了這本大法書感覺特別好,從那以後我就走上了修煉的路。通過不斷的學法,我認識到了學大法的目地是修煉,使自己道德回升,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作一個誠實、善良的人。我就按照書上寫的「真善忍」去修煉自己。

學法修煉我身體的幾種病不治自癒,全都好了,我的心情無比激動。是大法使我獲得了新生。99年7.20開始,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開始鎮壓法輪功。我因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所以7月21-22日我到當地政府反映事實真象,沒有人接待。那天市政府門前圍了很多警察,強行把許多反映情況的修煉人綁架到大客車上,拉到很遠的地方,讓我們下車扔下我們不管了。

在不公的對待下,我們有權利上訪把真象講清楚,可是警察又抓又打的,我們沒有別的辦法只好去北京上訪。99年11月從北京回來被非法劫持在瀋陽龍山教養院的強制轉化班。

在被非法劫持在學習班期間,我們因為集體煉功,幹警們就把我們叫到走廊裏體罰,罰站,爬壁虎,罰蹲,電棍電。一天,因為集體煉功,幹警強迫我在地上蹲著把我左臉用電棍電的全是大泡,淌水就淌了好幾天,臉被電棍電的疼痛難忍,幹警還讓我把襪子脫了要電我的腳心。

那天幹警用電棍電了我們十幾個人。六十多歲的老太太陳軍被電棍電的嘴腫得很高。尤其殘忍的是連15歲的小學員韓天子也不放過,用電棍電擊了很長時間。

2001年我在向世人講清真象時,被馬三家派出所非法綁架。在派出所,一個幹警問我發了多少傳單,又讓我帶他們去我的住處搜我的書,我不配合,他就打了我好幾個嘴巴子,並銬我一個晚上,第二天把我劫持到於洪分局。他們說要拘留我15天,讓我按手印,我不按,我沒犯法,不按手印,又把我劫持到市第五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有非法判我三年勞教,關押在龍山教養院。

在龍山教養院期間,我受到折磨和人格侮辱,使我的身心受到了嚴重創傷。
在龍山教養院,每天長時間的奴工勞動,經常幹到後半夜一、兩點鐘,有時還幹不完,一大隊大隊長楊敏經常大喊,不完成任務就別睡覺。

2002年7月的一天下午,普教出工時他們把我叫到辦公室,讓我按手印,我不按。這幾年他們迫害我,欺騙我,把我折磨得死裏逃生,我不會再上他們的當,不配合。

這時大隊長楊敏,管理科科長魏敏堂,獄醫李五一還有一個幹警一起用電棍電我,我被它們電倒在地,疼得在地上來回的滾。他們又電我的前胸,我制止他們的暴行,不讓他們電我的前胸,他們並沒有停手,繼續電我的後背,後背被他們電的全是傷,沒有一點好的地方。在長時間的電擊折磨下,我的身心受到極大摧殘,慘無人道的科長魏敏堂又拿起椅子壓在我的前胸上,叉著雙腿,坐在椅子上面,用兩根電棍電擊我的脖子,兩側。從普教出工開始電我,一直電了三、四個小時。他們把我的手和腳脖子銬在一起,獄醫李五一一直用電棍電我的胳膊;科長魏敏堂和一幹警一起過來掰我的手,強行讓我按手印。

剛來龍山的初期,因為我學法學得少,在高壓下,洗腦班強制給我做轉化工作,欺騙我,折磨我,在我被他們的酷刑搞得神智不清的時候,寫了「三書」,那不是我發自內心寫的。清醒後我就聲明我要堅修大法。

這幾年來我一直感到痛悔和內疚,這種痛苦,這種傷害,不修煉的人是理解不了的。在此我鄭重聲明,所有不利於師父和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我要用實際的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彌補錯誤,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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