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師的經歷:得大法疾病全無 走出來講清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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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2日】我是一位教師,因患頭痛、腰痛、風濕關節炎、胃病等疾病不能繼續任教,1993年病退回家休養。1997年2月幸得大法,7年多來未吃一顆藥,身體疾病全無,恢復健康,心情愉快,視野開闊,深知大法神奇,恩師的慈悲救度。

99年7.20晚上,派出所和鎮政府派車把我和輔導員、部份煉功點組長拉到派出所審訊,我在強壓下簽了字,沒有堅決否定抵制。後來學了師父新的講法,才痛悔自己沒有在法上,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站在師父像前合十,向師父認錯,保證今後不再做錯事,加強學法,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決不配合邪惡,堅定正念正行,修煉大法到底。

我認識到師父要求我們要做好的「三件事」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修煉形式和修煉途徑。這三件事的關係是相輔相成的,緊密聯繫缺一不可的。師父要求我們把學法放在首位,這是我們提高的根本保證。只有學好法明晰法理,弟子的一思一念,言行才不會偏離法,才能不斷提高心性和層次,只有學好法才能正確理解師父的傳法度人,救度眾生的內涵,才能有正念正行,開智開慧,才能敢出來講真象,講清真象。學好法才能增強發正念的威力。

大法弟子在講清真象救度眾生中,必須重視發正念,我們發正念是在運用佛法神通。實踐中我多次體會到發正念的威力。列舉一二如下:

2001年的一天晚上我和同修去張貼真象標語之前首先發正念,當我們快要貼完時,我被一個守夜人抓住,他以為是小偷。這時同修走上來鎮靜的說:你沒權力抓我們。然後我們就講明了我們的身份,告訴他我們是煉法輪功的,在這裏貼真象標語。並向他講了法輪功的真象,他靜靜的聽完後說:是這樣啊,我還以為你們是小偷。我們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我們不會做壞事。他說我也知道。我拿了兩份真象資料給他,他高興的收下還說「你們把所有能貼的地方都貼上吧」。這事讓我體會到發正念的威力,講真象時能做到正念正行,就會出現奇蹟,化險為夷。真是「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師徒恩》)。

我和老伴都是大法弟子,經常切磋「甚麼是大法弟子的走出來」,我認為所謂大法弟子走出來,就是首先要堅信師父、堅信大法,要認識到「當人不是目地,是叫你返本歸真,返回去。」(《轉法輪》),在邪惡的迫害下敢於走出來維護大法、堅定的學好法、敢於向世人講大法真象、堅持發正念、除惡等。

1999年7.20以後兒子媳婦們因受邪惡謊言的毒害,對我們煉功不理解,限制我們出去做大法的事。我們悟到:要隨師正法,首先要掃除家庭障礙,必須把家庭環境正過來。我們倆相互配合尋找機會向他們講清真象,把真象資料給他們看,把我倆修煉大法後的變化和所得到的好處講給他們聽,他們不得不承認法輪大法好。明白了真象後他們不再限制我們的行動,一有機會我們就給其他有緣人講。

我們也找機會向世人講真象,如參加親戚朋友的婚喪事、祝壽,在宴席上講,在茶餘飯後講,我還利用向老岳母祝壽的機會向所有在座的親朋好友講了大法的真象。我們也去過偏僻的山村,和受謊言欺騙而不敢走出來的同修一起學法切磋,並向他們講真象,使他們明白了真象。

2001年的一天晚上,街上散發了大量的真象傳單和張貼了許多大法標語,其中有用筆寫的。縣公安局來人非法搜查了大法弟子的家,並抓走了一個大法弟子銬在鎮派出所,當晚我們全體大法弟子發正念加持他,清除迫害他的邪惡,天亮前他走出了派出所。因這事邪惡未出示任何證件就抄了我的家,未搜到任何東西,惡人們不甘心就讓我寫一篇煉法輪功經過的文章,我知道他們是想對我的筆跡。當時我念很正就寫了一篇修煉心得給他們。他們威脅我不准再煉功,再煉後果嚴重。我說煉功動作沒有階級性看不出那裏反動。正法至今,我們才明白江氏鎮壓法輪功全是違法的,警察無證搜查大法弟子的家,非法抓捕,關押大法弟子是侵犯人權,踐踏國家法律,是犯罪行為。師父在法中也講過要用常人的法律來保護自己,徹底揭穿江氏集團的犯罪行為,將他們繩之以法,以救度眾生。

我有幸得到大法,得到師尊的救度,知道了做人的目地,在這幾年的正法修煉中我們也在按照師父叫我們做的「三件事」在做,但還做得不夠。看了師父《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的經文:「作為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個人解脫不是修煉的目地,救度眾生才是你們來時的大願與正法中歷史賦予你們的責任和使命,因此大量的眾生也就成了你們救度的對像。」更感責任重大,還需更加精進,不愧對大法弟子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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