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亞洲電台12月10日悉尼消息,一名澳大利亞籍的女法輪功學員星期五在新南威爾士州的最高法院出庭,狀告中國官員對她的迫害。據美聯社報導,42歲的章翠英因修煉法輪功,1999年回中國期間,受到8個月的關押和虐待。
章翠英在返回澳大利亞後決定狀告當時擔任中國國家主席的江澤民。章翠英星期五在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外對傳媒表示,她是為在中國受到迫害的人伸張正義。
關於章翠英在中國大陸受到的迫害。據大紀元新聞網報導,章翠英1999年底到中國和平請願,希望中國當局停止迫害法輪功,不料卻被當局關押長達8個月之久,期間受到各種折磨。章說,「我經常受到毒打,全身都是傷痕。由於疼痛,我無法入睡。我的雙腳被戴上10多公斤重的腳鐐。在冬天,我只能睡在廁所旁的水泥地上。」
章長期被關的潮濕陰暗的小號,不讓見陽光,身體受到極大傷害。她甚至被投入男牢房,一次她被扒光衣服銬在獄窗的鐵柵欄上。
據美國之音報導,澳大利亞法輪功成員章翠英向法庭控告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章翠英表示,她在回到中國探訪期間因為自己的信仰而遭到折磨。她是星期五向悉尼的一家法庭提起訴訟的。
章翠英說,她2000年3月在深圳抗議北京迫害法輪功成員時遭到逮捕。章翠英說,她在被監禁的8個月期間戴著沉重的腳鐐,被迫長時間勞動。她的律師說,在全世界26個國家有46宗控告江澤民等的案子。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12/55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