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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昌樂縣堯溝鎮惡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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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1日】江氏獨裁者出於私慾、妒忌、反人類的本性,法輪功實施群體滅絕政策,對法輪功修煉者施以非法逮捕、酷刑和非人的精神折磨,是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殘酷、和邪惡,不僅違犯了國際公約,而且觸犯了中國的憲法和諸多法律。

堯溝鎮的惡人,追隨江××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犯下同樣的罪行,現揭露如下:

1999年7月20日,江××集團鎮壓法輪功的開始,堯溝鎮就對57名法輪功學員每人罰款500元;強迫寫不學不煉的所謂保證;強迫交出大法書籍、音像製品;不准進京上訪,不准出鎮,不准彼此聯繫,限制人身自由。趙鳳美、趙鳳英、梁瑞玲、梁海玲、梁紅偉、劉安傑、劉美榮(家中有個四歲的孩子沒人照管)、劉萬林八人被非法關押在計劃生育辦公室內。小屋門窗緊閉,正值酷暑,氣溫高得難以忍受。他們被逼看誹謗大法錄像,或被強制坐在院子裏水泥地上遭受烈日曝曬,腿必須伸直,兩手伸平,形體稍微彎曲就被惡人用竹條子抽打。前後被關押八九天。惡人還逼迫十七名大法弟子每日簽到兩次,遲到就罰款50元,連續四十多天。還隔三差五的進行騷擾,把學員叫到派出所逼迫誹謗大法等。

99年冬的一天,學員們互相交流,毛文增、劉安傑簽名,說明自己還要堅持煉法輪功。為此,派出所把他們抓去送到昌樂縣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在昌樂看守所裏受到牢頭及犯人的侮辱、毆打,用鞋底打臉,打頭頂,還用所謂的「點煙」、「小鬼推磨」、「紅燒豬蹄」、「洗冷水澡」等手段,殘酷對待他們。不讓吃飽,一頓飯給一個小饅頭並超長時間勞動,使他們在一個月內瘦了二十多斤。冬天下大雪,劉萬林、趙鳳花、趙鳳美、趙鳳英、孫桂香、王玉英、劉美榮、劉瑞玲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一間小屋裏,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凍了四天。第五天晚上,鎮上司法所裏的人逼著學員寫不學不煉了的保證。不配合邪惡者就把棉衣強行剝去推到院子凍著,鎮上這些人穿著棉大衣還直打哆嗦,卻讓學員坐在雪地裏一凍就是兩個小時。趙鳳花在計生辦赤腳凍了一天,家裏來人看到這種情況,一下把她推倒把她的兩隻腳暖在懷裏大哭起來。

2000年鎮派出所的不法人員多次到學員家搜查。一次政法委書記秦樹平、派出所徐某到毛文增家亂翻,甚至連麵缸裏都去摸摸,水缸裏也去瞅瞅。又一天晚上十點多鐘,大家都睡下了,劉萬林聽到劇烈的砸門聲,當他去開門時,片長王玉明嫌他慢了,劈頭蓋臉就是一頓耳光,打的嘴、臉鮮血直流。

2000年3月一天,晚上十點多,派出所陸某某一身酒氣帶人去闖粱瑞玲家,手裏拿著電警棍,以找人為名非法搜查,從梁瑞玲家拿走大法書、錄音帶、甚至坐墊,從劉萬林家拿走錄音帶。第二天梁瑞玲、趙鳳美、劉美榮到派出所要東西,政法書記非但不給反而叫公安局的人逼她們四人填「傳喚證」要拘留她們。她們堅決抵制,晚上惡警們強行把她們拖到院子裏在外面坐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她們到鎮政府要書,被秦樹平、張國農、王玉明等人拳打腳踢打出了鎮政府。

2000年4月3日,劉美榮因寫《給法輪功學員一封信》被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裏四天沒吃飯。趙鳳美、趙鳳花家又無故被搜查並遭非法關押。只要是敏感日,就把大法弟子全部非法關押起來。

4月5日,趙鳳美、趙鳳花進京上訪被惡警抓住,非法關押在昌樂縣看守所一個月,強迫幹活,挨打受罵,每人被罰款2200元。她們絕食五天,趙鳳花被強迫灌食。

4月正值賣瓜高峰期,又把毛文增、劉萬林、梁瑞玲非法關押在計生辦,秦樹平、劉金輝、李佔貞、王玉明、付天成、趙偉、劉瑞山、郭某某等惡人用竹條、木棍、電警棍毒打他們,連同拳打腳踢,直到打累為止,連打了兩個晚上。毛文增被電得臉上起泡,三個人三天沒吃沒喝。劉安傑、趙鳳英在司法所裏被610的李佔貞帶人毒打了一頓。劉美榮被非法拘留時因著急回家賣瓜,被政法書記秦樹平敲詐10000元(現金3000元,欠條7000元);趙鳳英也被秦敲詐1000元。

惡人們無緣無故就隨意把大法弟子抓到鎮上非法關押。它們把毛文增、梁瑞玲、劉安傑、劉萬林、劉美榮用車綁架到司法所。秦樹平罰劉美榮挑滿一大缸水後對劉美榮說,你想上北京提高層次,我來給你上上層次。強迫劉坐在水泥地上兩腿伸直,鞋被脫下,兩胳膊伸直,讓十幾個人輪流毆打她六個小時,其中電警棍一直沒停,從手指到腳趾,全身被電擊無數次,電得渾身青黑不說,又用三十多公分長,五公分寬,半公分厚的木板尺卷上報紙蘸上水打手背、打臉( 蘸上水打,不見傷但很疼),用掃帚打手腳。一個掃帚的竹條全打碎了。用熱水往身上潑燙,用涼水往身上澆,直到成了水人。秦樹平惡狠狠的問:還煉嗎? 劉美榮堅定的說:「煉!」秦說,煉就打,今天晚上非要教育好你。張淑芳被惡人用竹條、木板打手腳無數次,直到打累為止(從晚上六點開始直到午夜十二點多)。第二天還沒吃飯又把劉美榮、劉萬林、梁瑞玲推到院子裏罰站一天,晚上再打她們,逼迫劉美榮坐水泥地上兩腳伸直。王玉明用雙腳站在上面踩劉毒打腳,用竹條毒打了一頓。梁瑞玲、劉萬林也被惡人用竹條、木板毒打了一頓,劉萬林被打的鼻臉流血。

就在這一年,八名大法弟子非法關押在派出所、司法所、計生辦無數次,均受到酷刑迫害。鎮政法委書記秦樹平、田副鎮長、610頭子李佔貞、王玉明、司法所長張淑芳(男)、片長劉金輝等人變著法子整人,惡人們用竹條、木板、木棍、警棍打,脫光衣服用繩子沾水打,用電警棍點擊,還有抱水桶、軍訓、掛牌遊街、罰跪、銬暖氣管、吊雙手、吊頭髮、跪磚頭、辣椒抹五官等等,等等。拳打腳踢是家常便飯,用不給飯吃,不給水喝,強迫幹活等等來懲罰大法學員。

2000年6月,因學員之間傳看師父的《走向圓滿》這篇經文,邪惡把劉萬林、趙鳳花、趙鳳美、趙鳳英、劉美榮、劉安傑、梁瑞玲等七人綁架到派出所。司法所政法委書記秦樹平把劉安傑用布蒙頭罰跪,脫掉上衣用繩子蘸上水抽打,直到打的出血、青黑,躺在地上不能動彈。第二天早上,又用十八種死法折磨劉安傑。用到第四種時,劉的母親來到司法所撞見兒子被打成這樣,責問秦樹平兒子犯甚麼罪抓來就打?被秦樹平推倒在地。老人連氣帶傷住進了醫院。

劉美榮、趙鳳花進京上訪走到紀台,被秦樹平用車截回派出所。惡人將她們拽著頭髮從車上拖下來,用警棍沒頭沒臉的毒打了一頓,使用了十八種死法。這次劉美榮被打得直吐血;梁瑞玲被惡徒張淑芳、郭富強一人架一隻胳膊,一個踢一條腿打倒在地,直到胳膊撞到了牆上骨折,斷茬蹺起兩公分多高才住手,又關押了十八天。

2000年9月初,毛文增、劉安傑等八名大法弟子被關押在司法所七天不給飯吃。連劉安傑五歲的女兒也不放過,把小孩餓壞了。趙鳳花與他們評理說,大人不吃不要緊,孩子不吃可不行,我領著她要飯吃。這樣趙鳳花就帶著孩子出來了到街上要飯吃。晚上五歲的小孩也只許睡在水泥地上。秦樹平還反咬一口說學員絕食與政府作對,企圖用灌食繼續迫害學員。被知情的醫生知道制止了。秦才給每人一頓一個小饅頭(一斤六個)。吃那麼一點飯還對八個學員搞軍訓、跑步、做俯臥撐,變著法子迫害。

一個月後,毛文增、劉安傑被非法勞教三年;趙鳳花被送昌樂138洗腦班。秦樹平讓另外五個學員想想還煉不煉。第二天,秦樹平問劉美榮還煉嗎?劉美榮堅定的說煉!秦說;還煉就跪下。把她摁到地下跪著,又拖到裏屋跪在門坎上。梁瑞玲、趙美鳳說煉,拖去罰跪暖氣管並把雙手、頭髮吊起來達二小時之久。只要惡人問她們還煉不煉,她們始終堅定的回答:煉!邪惡找來辣椒往臉上、鼻子、眼睛、嘴裏抹了三遍。趙鳳英被罰打掃衛生,罰劉萬林跑步。秦樹平等人毒打劉萬林時用腳踢肋骨,將劉萬林肋骨踢斷裂並吐血,咳嗽不止,吃飯困難,行動不便。他們五人被掛牌遊街十多天。劉萬林因遭毒打行動不便,被張淑芳拖到大門掛牌,罰站,罰跪。趙鳳英被關押40多天,劉美榮被關押68天;趙鳳美 、劉萬林關押87天;梁瑞玲關押90天。一年裏,他們在家呆了不到半年。

2000年臘月二十五日,趙鳳花又從138 洗腦班送往看守所拘留一個月,到期又送司法所,被秦樹平、張淑芳等人用布蒙頭毒打,鼻子嘴流血,半邊臉青黑,又被非法罰款2000元才放回家。

2001年3月,趙鳳花又進京上訪,被關押到昌樂看守所。她絕食25天。一個月後,將她轉拘留所判勞教三年,送王村。在師父的呵護下她正念闖出回了家,邪惡沒能得逞。兒子一看母親被迫害得不成樣子,對邪惡警察說:「送個骨灰盒回來就行,這樣子回來,不要!」

2001年5月1日,趙鳳花被派出所張磊、許某某拖至司法所關押,她絕食三天正念闖出。但三天後被綁架到昌樂勞教所洗腦班。在師父呵護下,一路喊著「法輪大法好」走出勞教所洗腦班。2002年正月十六鎮委派出所郝建偉、張磊、王某某又把趙鳳花非法綁架,送昌樂縣拘留所被索綁在死人床上二十多天,受盡了人間的痛苦,最後被邪惡灌食折磨而死。

6月28日晚,派出所趙愛東等四人闖入梁瑞玲家,強行把正在吃飯的梁瑞玲拖到車上帶走,當時連鞋都拖掉了,像這樣的事情發生過多次,最後被綁架到王村勞教三年。

中國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條規定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法院批准或決定或人民法院判決並有公安機關的逮捕令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人格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等。堯溝鎮的邪惡官員在江氏流氓集團的操控下的所作所為違犯了憲法賦予公民的所有這些權力,對法輪功修煉者犯下的滔天大罪,理應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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