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座的各位法官檢察官:
我不認為向民眾說明法輪功真象是一種犯罪行為,相反,我認為向民眾說明法輪功真象是為人民身心健康、為社會安定的一種善良行為,是在履行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我為自己做無罪辯護。陳述如下:
(一)法輪大法給了我新的生命,在法輪大法和李洪志師父遭到無端的攻擊和迫害時,我有義務有責任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
我是1996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當時我已經走入了人生的絕境。我下海經商失敗,經濟上背了沉重的包袱,家庭經過兩次的離棄,工作也由過去令人羨慕的記者職業變成了失業狀態,昔日曾有過的輝煌和我當時的悲慘遭遇,使我處於求生無門的地步。是法輪大法讓我轉變了觀念,放下了名利追求,恩怨得失;是法輪大法讓我有了重新做人的勇氣,從此以後,我重新組成了一個和睦的家庭,同時放棄了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努力,而在私營企業找到了用武之地,經濟上也擺脫了困境,身心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所有了解我的朋友看到我修煉法輪大法後的巨大變化,都發自內心的說:「法輪大法真好!」其實我個人的變化,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大法修煉者的一個縮影,這也是法輪大法在中國在世界廣泛傳播的一個根本原因。
1999年7月20日以後法輪功在中國遭到了鋪天蓋地的鎮壓和攻擊,使每一個法輪大法學員深感震驚,這樣一個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功法,江××集團為甚麼要鎮壓呢?我耐心的看了當時中央新聞媒體播放的攻擊法輪大法的報紙電視,我發現完全是顛倒黑白,捏造陷害。一個「指鹿為馬」的醜劇又在中國上演。即使這樣,我和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還抱著善念到北京上訪,然而上訪的結果是遭到了非法的關押和勞教。在這以後的三年時間裏,幾乎每一個法輪大法學員的家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傷害。據我所知,在南陽有數千法輪功學員遭到了非法審訊、關押和抄家,有數百法輪大法學員被非法判刑和勞教。司法部門執法人員以各種名義從法輪功學員家庭詐取的錢財更難以計算,僅新野縣公安部門從法輪功學員身上詐取的錢財高達110萬元。整個中國大地可以說是冤獄遍地。而所有法輪大法學員的全部罪狀無非是他們堅定信仰法輪大法好,揭露了不法人員鎮壓法輪功的罪行。
我是法輪大法受益者,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是我做公民的權利,也是做人的道德。我製作散發傳單、宣傳品,揭露鎮壓法輪大法的罪行,是法輪大法學員在沒有任何自辯機會的情況下的正義行為。
(二)在「以德治國」「以法治國」的口號下,江××發動的對法輪大法的鎮壓運動,完全是違憲違法的,今天的開庭審判也是違法的。
稱法輪功是XX,是江××在法國答記者問時信口胡說的,隨後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進一步誣蔑、誹謗法輪功。江××及其在人民日報的幫兇這種完全沒有事實根據、隨意造謠誣陷的行為,是典型的違憲違法行為。在江××發動的這場鎮壓迫害法輪大法的運動中,中國的《憲法》遭到了徹底的破壞,法輪大法學員的信仰自由權、言論、結社、出版自由權、上訪權、生命保障權等等都被剝奪,在這場運動中,不法人員們可以隨意的抄法輪功學員的家,敲詐勒索,關押,審訊,毆打辱罵和恐嚇。一些無恥之徒利用這場鎮壓運動大發橫財,法輪大法學員家庭成員在就業、升學、當兵、出國、提幹等方面都受到審查和限制,這就是中國的外交官在聯合國人權會議上的厚顏無恥的宣稱「中國的人權狀況進入了最好的歷史時期」 嗎?
今天的開庭審判也是違背《刑事訴訟法》的。《刑事訴訟法》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查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但是你們的審判工作卻受中共「610」系統的遙控指揮,判幾年刑也要上報「610」審批,這不是典型的執法犯法嗎?
(三)即使今天的開庭可能判我有期徒刑,但是歷史是公正的,歷史會還我清白的,還法輪大法清白的。
我曾在鄭大哲學系學習,我認為自己的分辨是非的能力還是有的,我不可能因為修煉法輪大法上當受騙了還說法輪大法好,××黨不是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嗎」?那麼億萬法輪大法修煉者的修煉活動不是最好的實踐嗎?而不是修煉者的局外人怎麼能給法輪大法定性呢?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出於一己私利的考慮,出於對政治危機的高度恐懼,喪心病狂的發動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企圖把個人的意志強加於中國人民。
歷史告訴我們,歷史上所有迫害正義的行為從來沒有成功過。歷史上猶太教把基督教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卻也阻止不了基督教在世界的傳播。南宋時期,秦檜把岳飛殺害在風波亭上,但這奸徒卻被永遠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
今天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卑鄙的手段鎮壓法輪功,強行判定法輪大法信仰者有罪,但是歷史會還法輪大法以青白。邪惡之徒遮擋不了真理的光芒,目前法輪大法在全世界六十多個國家傳播,在中國,廣大法輪大法學員並沒有因殘酷鎮壓而屈服,越來越多的中國人明白了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真象,在人類道德全面處於崩潰的時候,世界上各種問題百出,危機四伏之時,是「真善忍」給人類帶來了光明的希望和前途,那些邪惡之徒鎮壓宇宙大法的企圖豈不是純粹的癡心妄想嗎?
尊敬的法官、檢察官,今天我們雖然處於審判和被審判的對立位置,但我並沒有把你們和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劃等號,因為職業和工作使你們有很多無奈,但是我希望我的陳述能夠解除你們對法輪大法的偏見和誤解,從內心認識到法輪大法好!給自己和生命留下一個美好的未來。
法輪大法弟子:田玉璽
200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