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4日下午,我們幾位大一起到崇州市白頭鄉講真象。路上恰巧碰上一群小孩,我們就把自己寫的『真、善、忍』,『法輪大法好』的小牌子給他們。因其中一個是村長的孫子,就這樣村長就召來了等惡人來抓我們。我們當場就給老百姓講真象,看起來他們那裏的老百姓確實受騙太深,我們無法擺脫。這時白頭派出所的警車來了兩輛,5、6個警察強行把我們帶走了。
上了車,我們一直高喊:法輪大法好,善良的人們請記住真善忍好,你們將會有美好的未來。惡警把一位同修的手銬在車上,就這樣把我們帶到了派出所開始審訊,一個惡警還打了另一位同修兩耳光。晚上又把我們押到崇州拘留所。
由於我離開家時走得太急,忽視了很多該注意的事情,手機、身份證和家裏的鑰匙都帶在身上。就這樣讓邪惡之徒鑽了空子了,乘我家沒人的時候闖進我的家中,抄走了我師父的照片和我們最寶貴的寶書《轉法輪》,還偷走了我床墊上放的100元錢。
9月14日晚,拘留所惡警審訊我們,我們一概不配合。就想,我們今天走到哪裏裏,就是到哪裏除惡、講真象。在監室裏我們保持正點發正念、背法、其餘甚麼也不配合。惡警要拘留我們15天,但我們在4天就堂堂正正回家了。
我是1998年的冬天有緣得法,修煉後不長的時間全身的疾病不翼而飛。從此與藥劃清界限,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滋味。
2001年4月,鎮政府要我們大法弟子去看錄像。幾個被他們轉化的說:「不用學了,不用煉了,圓滿了。」當時我想「我學了這麼幾天法就圓滿了?我都學些甚麼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法理不清,在那裏一個星期沒有學法,煉功,但覺得渾身發沉。一下我就覺得不對勁兒了,就和同修一起切磋說不能放棄修煉。
那時,還不懂甚麼是發正念,去放資料時只知道在心裏念叨:「我做的是最正的事,神做事,人看不見,不知道。」2001年大年初一晚上,我到一個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家去,我倆剛在一個小房間裏坐下不到10分鐘,5個惡警又闖了進來,衝著家人問:「回來了沒有?」這時我倆齊聲說:「叫他們快走!快走!叫他們抓不著。」的確很管用。師父在2001年6月12日發表了發正念兩種手印和正法口訣,才悟到了當時就是我們的正念發揮了作用。
2002年7月份的一天傍晚,我的左手腕被本村騎摩托車的一個小伙子撞壞了兩處骨頭。在家我堅持學法,一隻手煉功,第三個晚上我起來煉功,也正是被撞的第50個鐘頭,雙手抱著一個大法輪輕飄飄的在我頭頂。我叫親朋好友、街坊鄰居看看我已經好了,一天脫了三層皮,五天能騎自行車。真正叫世人知道了大法的神奇,大法的威力。
師父經文《快講》說「大法徒講真象 口中利劍齊放 揭穿亂鬼謊言 抓緊救度快講」。我用自己和鄰村弟子的身心受益和7.20以來我們所遭受的迫害,從經濟上和精神上給家人帶來的損失來向世人講清真象,人們的確容易接受,效果很好。資料不夠,我就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看師父《洪吟二(師徒恩)》「狂惡四年颮」『颮』這個字不識,覺得師父的法不能隨便用別字代替,查字典沒有找到這個字。在我焦急萬分時,字典上清清楚楚的顯出一個(颮biao)字。我又一次體驗了大法的神奇,師父的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