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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次被非法拘留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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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0日】我是內蒙古左中旗人,今年30多歲。96年得法修煉大法後我獲得了新生,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得法前我患有心臟病,花了不少錢醫治無效,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經人介紹學了法輪功,身體開始好轉,師父給我淨化身體,排出很能多髒東西,從此身體好了,有了青春活力。

可是好景不長,天津事件發生了,警察毆打大法弟子,信訪部應該是為人民說理的地方,因此大法弟子上訪到北京。我們只求有一個安靜的修煉環境。在中國無論甚麼信仰,人數一多,江××等惡徒就妒忌、害怕,就利用所有宣傳工具造謠誣蔑,為鎮壓製造藉口,鋪天蓋地壓下來。當時我正在上班,同事們讓我看電視,我驚呆了, 不相信這是真的,我們修的是真善忍,沒有錯。可是他們把法輪功宣傳成暴力、邪惡殘忍,與我們師父和大法說的完全違背了。這就是江××製造的恐怖、暴力及血腥徒殺的開始。

由於受江澤民的指使,各地公安部門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迫害,修煉者在精神和肉體上受到嚴重的摧殘,甚至我的家人在顛倒黑白的宣傳下,對我敵視。在公安部門的壓力下我們單位領導出於對我的關心和同情的情況勸我別煉了,胳膊扭不過大腿,領導也說你能幹過××黨?我對大家說我修的是真善忍,做的是好人,我沒有錯。

公安對我多次騷擾恐嚇,逼迫我放棄修煉,並且對我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使我無法安心工作。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於2000年元旦前進京上訪,在山海關遇到警察的阻攔,他們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指著師父的名字讓我罵。我拒絕他們這種卑鄙下流的要求,我對他們說你們讓我罵人,你還配穿這身警服嗎?惡警看我這麼說,就把我強行帶走到山海關派出所,沒收我的財物。就這樣我回來了,公安人員對我們的迫害嚴重升溫,我被帶到公安局非法強行拘留7天,心靈受到極大的傷害,沒有想到做好人還得進監獄。這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

在獄中,我洪法,交犯人煉功,把牆壁上刻上經文和論語。我的家人在這種壓力下勸我不煉;上班後,領導在警察的壓力下找我談話,並且讓我寫辭職書,我被迫寫了,而領導沒批准。但警察沒有停止對我的迫害,並且無故對我進行第二次綁架,非法拘留10天。

我因堅持洪法,受到惡警體罰。出來後我還是堅定修煉,因此公安局逼迫我們領導拿了2000元錢,把我送到通遼洗腦班強制迫害。惡警白玉華領著洗腦的通遼政委在會上污辱和恐嚇大法弟子。在吃飯時,惡人說你還有臉吃飯呢,我說那咋不吃呢,不吃不餓嗎?做為一名修煉者,我不知道錯哪了,遭到這樣的污辱。

在各種邪惡的迫害下,我並沒有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我堅信師父的一句話: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從來沒有成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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