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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寧市咸安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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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日】五年來,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法輪功學員遭受了種種迫害,這些迫害全是咸安區委610及公安局國保大隊在上級610的授意下,直接強加於法輪功學員的。現將其所犯的主要罪惡事實揭露如下:

1、 1999年國慶前夕,為防止本地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他們將十幾名法輪功學員騙到公安局,強行非法關進咸寧市第二看守所近一個月。釋放時還要學員交生活費,每人300元,交保證金每人500元,當時答應一年後退還,實際分文未退。不寫所謂保證書,不交保證金的法輪功學員直接轉到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

2、 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近20餘人,分別送省沙洋勞教所、武漢獅子山勞教所等地遭受苦役,酷刑折磨。據不完全統計,被非法送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有:李勇、余建華、姜佩芳、向德斌、伍毅、羅英、李紅荷、王立新、魏玉仙、楊祥仙、雷萍、馮小米、馮小英、吳中倫、張純英等。

3、 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數十次。他們常常在夜晚破門而入,翻箱倒櫃,發現有法輪功書籍或真象資料便以此為藉口將人強行帶走,非法關押。尤其在所謂的敏感時日,往往出動大批惡警,瘋狂抄家,惡警甚至趁機掠奪公民財物。他們有時常常趁夜深人靜時,一夜搜抄數家,大肆抓捕,搞得四鄰雞犬不寧。這些人視國法如廢紙,視老百姓自身權利如草芥,肆無忌憚,猖狂至極。

4、 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數十人次。凡在抄家時發現家中有法輪功書籍和真象資料的法輪功學員,都會被關押;講真象、發傳單時被發現的法輪功學員也會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在被釋放時都會被勒索錢財。五年來,在咸安一地,被以肖傳家、曾國華為首的610不法人員,勒索法輪功學員的錢財就達二十餘萬元。

5、 綁架法輪功學員到省洗腦班洗腦。2004年4月,咸安區610向全區各系統下發「紅頭文件」,脅迫各系統將他們認為的所謂「法輪功骨幹」送省洗腦班洗腦。後在法輪功學員及各系統正義之士抵制下,陰謀未能得逞,但610的惡人還是將永安中學的法輪功學員章健強行綁架到省洗腦班。2004年10月21日早晨,咸安區的一群610歹徒闖進法輪功學員羅英家,將羅英強行綁架到省洗腦班,後羅英正念闖出。

6、 2004年10月14日,法輪功學員陳細慶、陳文英在咸安區汀泗鎮大橋鄉講真象時被惡人舉報,現被國保大隊關押在咸寧第一看守所遭受殘酷迫害。

7、 由於受610和國保大隊的迫害,目前法輪功學員羅桃英、方能超仍然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

咸安區610非法組織、國保大隊及公安系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如下:
咸安區公安分局局長:肖傳家
咸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陳元海、鄒緯國
咸安區國保大隊長:曾國華
咸安區國保指導員:黃順安
咸安區國保不法人員:劉德玉、魯新武、董健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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