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求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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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15日】在正法修煉中,如果抱著做大事、求威德、上層次、求圓滿的目地而走出來,形式上做著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而不注重效果,還不能說就是修了。比如有的同修做大法的事像給別人完成任務,做了就認為是修了;有個別同修,總是不由自主的搶風頭、搶機會,安不下心來紮紮實實的做實事,有的還把很多精力放在給自己揚名和給自己做的事造聲勢上去了,有意無意的總是在證實自己;有的學員有過正念正行之舉,但怕心、人情長期不去,卻總是拿自己曾經有過的正面舉動證明自己如何如何。

其實這是求而不是修。基點不正,目地不純,做來做去,心性不但沒提高,反而還增加了執著,加強了已有的執著,如不醒悟,最終只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個人所悟,不當之處,敬請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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