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陌生人講真象的幾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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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14日】面對面給陌生人講真象,因接觸的時間有限,我通常是採用單刀直入的方法。

1、坐出租車時,跟司機搭話。有一回,我坐在車上,撿到一張小報,上面寫:「法輪功在天安門自焚是假的。」然後引申展開講。

2、買東西時,可以對著貨主、店主或顧客講:「我有一天從某某商行超市物品裏撿到一張傳單,寫著法輪功自焚是假的。」這種辦法適用比較廣泛,小範圍的講也比較安全。

3、買特殊商品時,如女人的頭飾就說給店主:「我有個朋友是煉法輪功的,因為不放棄信仰被勞教,現在放出來了,她頭上就戴著這種頭飾,很好看。」然後展開講。

4、在外面辦事等待閒聊時,沒有這種條件可以創造重要條件講,如:「前兩天我看見某某線槓上或某某店門旁邊貼著一張法輪功報紙,上面寫著法輪功在『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再如:趕在甚麼節假日時這樣講:「我今天去公園,在椅子上撿到一張報紙上面說法輪功天安門自焚是假的。」

5、還可以隨時借助當時的環境條件講,在話吧看見有人打電話,就對店主說:「前幾天有人往我家打電話。說法輪功『自焚』是假的。」

6、對看書的人可以這樣講:「前幾天我買了一本書,裏面夾著一張卡片上面寫「法輪大法好」」再引申講。

7、來我家辦事的人,如收水費的,先請人進屋坐,搭話說:「我正在和家人嘮哪今天上街聽說法輪功自焚是假的。」

我覺得從小商小販那裏買東西時講真象最好,因為你買他東西坐他車他就高興,所以你講的東西他愛聽,所以我也不錯過這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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