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大法弟子高洪香的惡人得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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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14日】1999年7.20邪惡迫害開始以後,達州市通川區天府可樂飲料廠廠長張春明便經常監視跟蹤大法弟子高洪香。經常在高樓下監視通宵,只要高洪香一出門,張春明便立即報告國安。經常半夜三更打電話騷擾高家,直至2001年2月12日高洪香被非法抓捕後他仍然在繼續監視高家。高洪香還在非法拘留期間,張春明便三天兩頭跑去國安叫國安儘快將其判刑,他好收回高洪香家的承包車間,趕出高洪香的家人,後被有良知的人怒斥回去了。高洪香被非法判刑後,張春明便迫不及待的將高洪香開除除名了,並立即進行了對其家人採取各種手段違反合同法進行經濟迫害,給高家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2002年張春明之愛女因毒癮發作從其家樓頂跳下自殺,頭摔破了,慘不忍睹。張又在外與一煙女婚外情導致錢被掏空,結髮妻子也與之離婚,造成了家破人亡。這是他參與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報應。

在此正告那些還在繼續作惡的惡人立即停止惡行。善有善報是天理──你不為你自己的生命負責,也要為你的家人著想啊!有些是要報應在家人身上的。切莫拿你和你的家人的生命做賭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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