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周明、溫汝輝、韋國、康勝、郭榮華等幾惡人到家中翻箱倒櫃的抄家,把我的身份證、戶口簿、收錄機等都搶走了。農曆12月28日將我綁架到派出所,非法關了兩天一夜,29日晚放我回家過春節。
2000年正月初,不法人員又非法將我拘留兩個多月,關押在坡心治江指揮部,沒讓我回家參加春耕生產,說要開完甚麼會議才會放人,還逼迫親人交擔保費、保管費等,還要寫三書。家中親人抗拒不交。
2000年國慶前不法人員又到我家抄家,沒有甚麼可搶的,就監視我,叫我哪裏都不能去。我說:我要生活,子女學費要負擔,我要出去幹活換錢,難道叫我去偷去搶嗎?他們就溜了。
2001年正月初二晚,潘智海幾人到家抓我,並強行把我押送到電白看守所,關在18倉。在獄中,我受盡地獄般的痛苦:天氣特別寒冷,不讓帶多一件衫褲,單著衣、赤著腳,被押到吸毒者的虎口。監犯陳觀儒、林江、梁森、潘水龍等十六人,見我一入門,就拳、腳、手一齊用,拳打腳踢,我沒有招擋,也沒有還手。
那晚我被拳打腳踢二百招,監犯說是坡心派出所與看守所早有安排,一倉安排一個法輪功學員給它們玩,賀新年的。在江氏一夥邪惡集團下達的「打死算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密令下,我被毒辣的打得死去活來,真是生不如死。打暈後,一盆水淋來又將我澆醒。監頭怕我自殺,輪班管著,想死都難啊!
在將我綁架入監倉中時我剩一百零九元帶在身上,被看守所的看門的人員搶走,探監時家中親人帶的錢被值班人員騙走。我在監倉中就每日二餐,一餐約二兩米飯。天氣寒冷沒衣穿,又吃不飽。早上四點就被逼起床做操練,念監規,被逼迫做任務工至夜裏11點,晚上還被迫洗倉,洗監頭、監霸幾人的衣服。操練不好時,手、腳被打得動彈不得,還被逼要堅持操練。惡徒們還不給水喝,造成我便秘一個多月,不能大便,體重從130多斤下降到只剩90斤。
直到監頭監霸議論說我活不久了,擔心人命關天給他們加罪,才將我轉送西16病夫倉,在那兒做工輕一些,任務不這麼重,我的境況才漸漸好轉一些。
後來我又被轉押到茂名洗腦班強迫接受精神迫害,被逼看邪惡炮製的自焚事件及謊言,真是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