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中引用師父的講法一定要嚴肅恭敬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1月13日】打字時,我看到同修所要投遞的稿件中,引用師父的講法時,經常有漏字和添字的現象:有的標點符號寫得模糊不清,隨便的點一個圓點兒,根本分辨不清是個逗號還是個句號。在不能熟練背誦師父的講法的情況下,一定要認真對照師父講法的原文抄寫,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能錯的。不能只根據自己不太全面的記憶當作師父的原話引用。每次遇到這樣的情況,我都是認真對照師父的原文,一字不錯的打上去。

在明慧10月2日《真信、正信、堅信》一文中,有一處引用師父的講法出現很明顯的錯誤──「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任何命令、要求和指使。」其實師父的原文應該是:「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其實從表面的意思上沒有多大的差異,但從所添加的字和語句的順序上與師父的原文又有多大的差異呢!從師父的講法中我們知道,每個字都是師父法身的形像,而且每個字的背後都有無窮的內涵,這是一部能正宇宙的法,決不是常人式的白紙黑字的文章。我們怎麼能隨便改動呢?改動一點其罪過又是何等之大!雖然都是無意的,但是師父在《驚醒》一文中說:「亂法有多種形式,其中以內部弟子無意的破壞最不易覺察,釋教的末法就是這樣開始的,教訓是深刻的。」

需要投稿的同修也不要抱有依賴心理,認為如果有不對的地方同修會給改正過來再發表。因為我們都是修煉中的人,也難免有疏忽的地方,這就需要我們每個人都要重視起來,自覺維護大法在人間的正確流傳在已發表的文章中遇到類似的情況,包括文章中的別字,我也是都認真改正過來,以確保別的同修再看時不出現錯誤。師父在《法定》經文中講過:「我李洪志每走一步都是為後代大法流傳所定的不變不破的形式,這樣大的法不是一時熱就完事了,萬世永遠都不能出一點偏差。自我做起維護大法同樣永遠是大法弟子的責任,因為他是宇宙眾生的,其中包括你。」

還有,在引用師父的講法時,請一定註明引用出處(引用的哪一篇師父的講法),這樣校對的同修可幫助校對訂正。

寫出這些,希望我們共同引以為戒,如有偏頗的地方懇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