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紐約講真象時,時常會有人問迫害發生在中國,這跟紐約人有甚麼關係。有些人在知道迫害的殘忍後,表示他們很同情可是愛莫能助,有些人的同情中帶有冷漠。還有一些人,你跟他們講真象,他們似乎在聽可是卻又不太懂得迫害和他們的關係。在此,建議學員可以智慧的和適當的跟常人談一下紐約曼哈頓當地存在的兩件法律訴訟。這兩件案子是迫害從中國輸出到紐約的具體事例。不懂法律也沒有關係。比較主要的是學員可以讓世人重點的知道這兩件訴訟的事實背景並且讓世人知道這些行惡的人和蓄意刊登假新聞的報紙已經被告上法庭了。這也是在暴露邪惡,讓人更好的知道真象和救度眾生的一種方式。下面我想跟大家介紹兩件案子大概的背景及交流如何靈活運用這兩個訴訟講清真象的一些角度。
* 毀謗/合謀案:透過江集團所控制的中文媒體把迫害延伸到紐約的實例
在講真象時,有許多人問,為甚麼這麼嚴重的迫害,媒體上都沒有報導呢?在談到為甚麼很多西方媒體沒有報導的時候,我們也可以適當的用江集團對紐約中文報紙的操控作為一個江控制言論自由並且濫用美國新聞自由的實例:
(1)平均3天一篇高頻率的蓄意造謠毀謗
僑報在1999年江迫害法輪功開始,就配合著國內媒體對法輪功的抹黑工作,在紐約3年左右的時間組織性的刊登了300多篇捏造事實,惡意中傷和把法輪功妖魔化的報導。
(2)利用報紙迫害,無所不用其極
僑報後來刊登了一系列的文章,例如轉載關於傅怡彬殺人案的報導。只要是有可能造成讀者對法輪功產生仇恨的報導,包括把法輪功跟殺人魔,精神病患,恐怖分子,自焚者,等等聯繫起來,僑報都做了,做法無所不用其極。
(3)利用9/11事件煽動華人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
星島和僑報一個鼻孔出氣。在2001年9月20日,911雙子星世貿大樓爆炸事件沒過幾天,藉著紐約人的悲憤之心,星島刊登了彩色整版關於世界激進分子如何主張毀滅世界的文章。星島的這篇文章顯著的把法輪功學員列為其所謂的激進分子之一,並且把天安門自焚引為例子。星島的這篇文章說美國著名的媒體CNN電視台「拍攝了整個[自焚]過程」。CNN曾經明確和公開的指出這種說法與宣傳是虛假和錯誤的。
(4)案子目前的進展情況
事實終究是事實,謊言終有被拆穿的一天。江與其同僚的企圖是永遠無法停止法輪功學員用自己真摯的心和善良的行為向周遭的人敘述發生在一群修真善忍人身上讓人難於置信的事情。這也就是作為原告的學員為甚麼要在聯邦第二巡迴法庭做出了維持地方法院判決的決定後,準備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希望最高法院能夠接受審理此案的呈文。呈文目前正在準備當中。律師將在11月初把呈文提交到最高法院。
* 6/23打人事件:暴力迫害延伸到紐約的實例
紐約人幾乎沒有不知道中國城的。他們有很多都曾經到紐約的中國城吃過中國菜或買過東西。就算是來紐約觀光的,有許多人也會特別安排到紐約的中國城走一遭。所以如果提到紐約中國城,大家幾乎沒有不知道的。如果講真象的對像已經開始了解法輪功的和平性,這時可以適當的把話題帶到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以前也一直都和平的在中國城的公園裏煉功。可是就在1999年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後,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1)江與其同僚對海外華人的控制和洗腦,製造仇恨和恐怖環境
在迫害開始後,有些學員在去年的6月也到中國城以合法平和的方式去讓人了解江澤民及其同僚對法輪功的迫害。可是因為這些年,華人的幾家媒體被江集團給控制了,在3年的時間一家報紙就刊登了300多篇毀謗法輪功的文章,有很多華人受到這些文章的毒害了。
(2)由梁冠軍帶頭破壞學員的資料和物品
學員們自己賺錢印的資料和做的海報板被一位叫梁冠軍帶領的一群暴徒硬從手中拉扯掉,撕掉。學員身上帶的小蜜蜂也被扯掉和摔壞。
(3)由梁冠軍帶頭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口出穢言,和行使下流動作
甚至,就在舉著海報板時,學員被梁冠軍帶頭圍毆,打得鼻青臉腫,衣服也被扯破了。這些人在一邊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平和的學員行使暴力和下流動作還一邊罵著不堪入耳的髒話。咋聽之下還以為這是發生在哪個法律不健全的國家,可是這確確實實發生在美國的國土上--一個崇尚民主,以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和維護基本人權為立國之本的國家--而且就發生在位於世界之都紐約曼哈頓的中國城。這種透過地痞流氓對法輪功學員的暴力迫害在去年的6月像毒瘤似的明目張膽的發生在一片自由的國土上。
(4)美國國會眾議院已於2004年10月4日通過304號決議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在美國干涉人們修煉法輪功的權利
美國國會304號決議案由來自佛羅里達州的國會議員伊蓮娜-羅斯雷婷恩(IleanaRos-Lehtinen)女士提議,由75位國會議員聯合發起,在10月4日的晚間得到了美國國會眾議院的全體議員的一致通過。決議案裏指出了6月23日的打人事件,原文寫到:「鑑於,2003年6月23日,法輪功修煉者在紐約市的一家中國餐館外面遭到來自身居美國但據報與中國政府有聯繫的人員的攻擊」。304決議案要求美國總統向中國對基本人權的侵犯提出正式抗議,要求美國司法部長對中國領事館官員在美國非法干擾法輪功修煉者進行調查和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並且要求美國當地政府支持法輪功和向國會,司法部長跟國務卿舉報任何中國代表人員的施壓或騷擾事件,等等。
(5)法律方面的進展情況
在一個法制國家,行使非法行為和動用暴力是要承擔起法律責任的。就在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繼續對此案進行刑事調查的時候,法輪功學員在今年的6月22日,對梁冠軍等人正式提出了民事訴訟,控告梁等人毆打,攻擊,合謀,毀謗,蓄意造成精神傷害罪,違反民權法6項罪名。
在一個自由民主保護人民基本權利的社會裏,每一個人都擁有了解這場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事實的知情權,也應該有機會認識到迫害的事實真象。雖然這場迫害還在發生著,可是當大眾都認識到了這場鎮壓的邪惡本質,這場迫害也就很難再維持下去了。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0/26/53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