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眾議院稍早前通過支持法輪功的決議案,舊金山市議員岱利29日在中國大陸駐舊金山領事館前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他將再在舊金山市議會上提出類似的決議案。 |
這項獲得國會眾議院通過的決議案為H304,由民主黨籍的伍爾錫及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拉蒂曼共同提出。
這項決議案的內容包括:要求中國大陸官方駐美人員停止阻撓法輪功學員進行和平示威和集會,也要求中國大陸官方停止就法輪功議題向支持法輪功學員的美國民選官員施加壓力。
此外,決議案要求聯邦司法部就中國大陸官員對民選官員及法輪功學員施加壓力的事件進行調查。決議案也要求美國總統向中國大陸外交部提出抗議。
法輪功學員29日在中國大陸駐舊金山領事館外舉行記者會,支持聯邦眾議院通過決議案。伍爾錫和投票支持決議案的聖馬刁縣聯邦眾議員藍托斯都派代表出席,公開支持法輪功學員擁有和平集會的權利。
舊金山市議員岱利曾於2001年10月在舊金山市議會上提出決議案,支持法輪功學員進行和平集會的權利,但他的決議案在市議會上被八票對三票否決。
岱利在記者會上指出,三年前他在市議會上提出決議案後,當時擔任市議會議長的阿米亞諾和每一位市議員,都接到前中國大陸駐舊金山總領事王雲翔發出的一封信,王雲翔在信上指法輪功為×教,破壞正常的社會秩序,認為決議案應該被否決。
岱利曾就H304 決議案在國會內作證,講述他在市議會上提案及受到中國大陸官方施加壓力的經驗。
岱利在記者會上說,他讚揚聯邦眾議院的行動,雖然他提出的決議案於三年前被否決,他將再次在舊金山市議會上提出類似國會的決議案,支持法輪功學員的權利。
法輪功學員趙晨指出,這是美國立法單位第一次就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問題通過決議案,這項決議案對法輪功學員極具意義。
本報曾聯絡中國大陸駐舊金山總領事館,但領事館方面沒有對此事發表意見。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2/54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