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辦」是唯一辦法
據追查國際公布的調查報告,江澤民是這場長達5年、波及數億人的迫害的直接發動者和指揮者。1999年6月10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下,在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5年來,江澤民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今天,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1089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遍布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羅幹是中央「610辦公室」領導小組成員和實際執行主管。1999年7月20後,羅幹在實施江氏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從1999年到2002年,他直接參與制定了對法輪功一步步升級的打壓政策。
劉京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中央「610」頭目,經常和羅幹一起到迫害最嚴重的勞教所之一 ──遼寧馬三家教養院親自坐陣,還把馬三家洗腦和折磨法輪功學員的凶殘手段向全省以至全國推廣。劉京還親自參與了「天安門自焚案」策劃、實施以及煽動仇恨的宣傳,以此煽動不明真象的人們對法輪功產生仇恨,為迫害法輪功製造藉口,並且使迫害升級。
周永康在任職四川省委書記及公安部長期間,雙手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他在四川的幾年中,使得四川這個擁有近億人口的省,成為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
法輪功發言人周立敏說,「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平反法輪功是遲早的事。但是,長達5年的對眾多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不是說找幾個替罪羊就可以了結的。一定要把真正的罪犯繩之以法。」
* 加拿大司法部長致信支持將反人類罪犯繩之以法
據法輪功學員周立敏介紹說,加拿大的法輪功學員從今年開始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懲辦惡人,首先加拿大皇家騎警將包括這幾個人在內的45名各級中國官員、「610」負責人以及勞教所不法人員列入監視名單,一旦這些人進入加拿大就會對他們進行調查。之後,酷刑受害者張崑崙教授在加拿大起動控告包括江澤民在內的迫害元凶的司法程序,上萬的加拿大人簽名表示支持這一案件。
加拿大司法部長、最高檢察官歐文-考特勒在一個月前致加拿大法輪大法佛學會的信中稱,「罪行發生時,只要犯罪者或受害者某一方是加拿大公民,按照『反人類和戰爭罪法案』,加拿大就有權起訴那些在加拿大境外涉嫌群體滅絕、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的人。另外,不管犯罪者以及受害人在罪行發生時是不是加拿大人,罪行發生後,如果犯罪者出現在加拿大,加拿大都有擁有對罪犯的審判權。」
司法部長在信中強調,加拿大政府的在這一點上的政策是明確的,加拿大不是,也不會成為戰爭罪,反人類罪,以及其他應受嚴懲的罪犯的避風港,無論他們在何時、何地行惡。
* 法辦元凶:「二戰後人權方面的最大行動」
據明慧報導,10月26日,新西蘭法輪功學員在奧克蘭市高等法院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至此包括美國、加拿大、韓國、希臘、澳洲、西班牙、比利時和德國等國法輪功學員已經對江進行了類似「群體滅絕」、「酷刑」、「反人類」等罪名的控告,江澤民單獨被起訴已達十個國家。連同和前、現任政府官員的被控告算在內,江澤民一共在二十一個國家被法輪功學員起訴,全球共有27位律師具體參與起訴中國官員迫害法輪功的法律行動。新西蘭最大的電視台報導說,這些舉動「堪稱二戰後人權方面的最大行動」。
加拿大法輪大法佛學會會長李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二戰結束後的紐倫堡審判給歷史留下了一個很好的參照,一是,一切個人,不管職位多高,是不是國家元首,都要為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擔後果。第二,對於史無前例的罪行就要使用史無前例的法制審判(當時反人類罪是第一次在司法上被使用)紐倫堡審判中12名戰犯被判絞刑;而江集團發動的長達5年的迫害,不但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也是對人的精神、道德、良知的迫害,江羅劉周在迫害過程中罪大惡極、是雙手沾滿鮮血的罪犯。雖然迫害的表現不是戰爭,但是它比戰爭帶給後代的精神傷害是更深刻的,是史無前例的,所以對他們的懲辦也將是史無前例的。」
李迅說,「對罪大惡極者繩之以法是歷史的必然。具體的形式方面,可以通過現有的國際刑事法庭,對這些罪犯進行審判;也可以成立特殊法庭。國內一旦平反法輪功,中國法律對這些惡人的審理也要受到國際社會的監督。我們要聯合國際司法機構著手準備對這些人權罪犯進行國際制裁。這將是即紐倫堡審判後的歷史大審判。」
李迅最後引用紐倫堡審判中美國檢察官大法官羅伯特-捷克遜(Robert Jackson)的話說,「我們將懲辦的罪行如此有計劃,如此惡毒,如此滅絕人性。對他們的漠視將不為人類文明所容,因為如果這一罪行再度發生,文明將不復存在。」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0/31/54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