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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雲南晉寧地區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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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9日】張惠芬,女,36歲,晉寧縣中和鄉田心辦事處田心村村民,修煉法輪大法,堅持「真、善、忍」的標準來提高自己的道德,從而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2003年9月被晉寧縣公安局、610辦公室叫去參加在本縣舉辦的洗腦班,不法之徒妄圖使她放棄對「真、善、忍」的追求,經過洗腦沒能達到目地。2004年4月26日張惠芬看到自己居住地的牆上寫了誣蔑法輪大法的標語,她挺身護法,將邪惡標語擦除。之後於2004年4月28日被綁架關押在晉寧縣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張惠芬仍正念不變,後被戴上了腳鐐、手銬。不法之徒由於找不到張惠芬任何犯法和不道德的行為,只得釋放。可是釋放30天後,於6月30日上午張惠芬在菜場賣菜時,被公安局的警察莫名其妙的對她進行了第二次綁架關押至今。

李文英,女,50歲,原昆陽磷礦職工,現已經內部退養,於2002年12月因修煉法輪大法被迫害下崗,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依照《憲法》,國務院公布的《信訪條例》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上訪權利,去北京上訪後被公安局綁架,沒有通過任何法律程序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關押期間曾遭到縣看守所警察的毆打。釋放回家後,於2004年5月14日在晉寧縣昆陽廣場散發法輪功真象資料再次被綁架關押至今。

李惠萍,女,51歲,原昆陽磷礦職工,現已內退。於2000年12月進京上訪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釋放後,於2004年2月17日,因散發大法資料又一次被縣公安局綁架關押至今。在李惠萍被非法關押期間,其丈夫包維元去向不法之徒要人,回家幾天後死亡,家中只留下一個身患精神病的兒子,生活無人照管。

劉毅清,男,40多歲,原雲南輪胎廠職工,曾因在城關小學門口公開煉功被縣610、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7天,不法之徒想迫使其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沒能達到目地。2004年6月24日外出到晉寧二街磷礦散發法輪功真象資料被綁架,關押至今。

晉寧縣惡人電話:(區號:0871)
            辦公室住宅手機
政法委(610辦) 李樹功 7807103 7800708 13888767116
公安局(副局長) 郝長生 7802718 7802750 13908716773
檢察院(副檢察長)吳紹華 7801525 7893342 13888512648
(公訴科) 宋延松 7893742 7800356 13508805119
法院(院長) 何家華 7807586 7807712 13908859415
縣看守所 王禮祥 7802800 7894922 138887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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