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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民家庭成功營救被惡警綁架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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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8日】四川攀枝花市一名女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公安分局不法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其丈夫、女兒及其他家人當天就理直氣壯的去找不法公安人員要人,經過17天的努力,女法輪功學員被釋放。下面是其丈夫敘述營救經過。

我妻子於2004年4月6日下午五點左右,被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鄒魯容,國保大隊長楊凱、倪順萍、崔福利、宋啟安等八位警察綁架。在當天下午六點鐘,我得知妻子被非法抓走的口信,就直接去仁和區公安分局問情況。我問警察,你們為甚麼把我妻子抓走?她又沒有犯法,憑甚麼抓人?有兩個警察把我叫到辦公室說:「你知道她在搞甚麼嗎?」我說不知道。警察說她們在搞特務活動和反革命活動;又指著桌上的書和煉功帶,這些就是從你家裏搜來的;又問我這些東西從哪裏來的,我說不知道,就叫我回去,有甚麼事還要向他們報告。

晚上8點左右,我和13歲的女兒,及兄弟、兄弟媳四人給我妻子送飯和衣服,都允許我們見面。我女兒說:你們沒有搜查證就搜家,是犯法的。當時鄒魯容說你們沒有在家。我女兒質問說我們現在來你公安局了,請拿出來看。

鄒魯容傻眼了,鄒說我們有證人,就是你們家坎下的老太婆抱個小孩在場。

我女兒問鄒那證人叫甚麼名字。鄒怎麼也說不出來。

鄒又把我女兒叫到辦公室問,你家裏有那些人到你家來。我女兒說只有親戚來,又問叫甚麼名,女兒說不知道。鄒又指著桌上的書和煉功帶說,是從你們家搜來的,你媽在做甚麼你知道嗎?「我不知道。」「你媽在做資料。」

我女兒說鄒(辦公室有4-5人)你們為甚麼不當場抓到。這時他們四、五個警察互相遞眼神,被問得啞口無言。

4月7日早上,我又去公安局找到楊凱,我妻子又沒有犯法,憑甚麼把她關起來,她犯了哪一條?楊凱說:「你再鬧我就把你關起來,從你家搜來的東西不是犯罪嗎?」我說這些東西到處都撿得到。楊凱兇巴巴的說:你馬上給我撿一些來,撿不到我才給你說。楊凱就抓我的手膀處的衣服往外拖我說:你去撿不到就是我的兒。

我說你突然間叫我到哪兒去撿,我說要不了多久,牆上地上到處都是,你們也能看到。楊繼續把我往外拖又說,你再鬧我把你關起來。

當時我也非常的氣憤,就說有種的你就來,我不怕,手一掙脫就打在楊凱的頭上。我的衣袖也被楊凱揪破了,我就更加氣憤的返回去找楊凱,他再也沒有出來了。另外來了一名警察罵我說:我整你××的,我就不怕你。

4月7日下午,我和我弟弟又去公安局要人,看到我們還沒有到辦公室,就安排了一個人出來應付我們,把公安局拉閘門迅速關上。

我就用手使勁敲打門,楊凱只好把門打開說,有話到外面說,面部表情來了一個180度的大轉彎,問我的弟弟我妻子是他的甚麼人?弟弟回答說她是我的嫂子,我來看看她。楊凱說不許看,不關你的事,就把我弟弟往外推。

我弟弟說,你敢把我抓起來,我嫂子要有甚麼事,你楊凱也有一家人。我就說楊凱你不是要關我們嗎?我來了,等會兒女兒放了學也要來。

這時的楊凱一句話都沒有說。我說我妻子有囊腫,出了生命危險的事,我要找你算帳。楊凱思考了片刻說:有事我會通知你。

4月8日早上,我又去找楊凱。楊凱叫我簽字,我說我不簽,並且我不識字。楊凱說:簽不簽都是這回事,你要簽了,說明這個人在這裏。我就這樣被騙簽了字。等回來找別人看,才知道是拘留證。

4月9日早上,我又去找楊凱要求看人,才得知人已被送到了彎腰樹看守所。我說我家庭本來就困難,女兒無人看管,我又要打工掙錢養家糊口,你們破壞了我家庭的安寧。

4月16日,我又去楊凱家,碰到一個女的提了一隻大火腿也去找楊凱,我跟在後面進了楊凱的家門,楊當時沒有在家。第二天,我又去楊凱的家門口的路上等他,等到楊凱後他說要我交保證金5000-6000元才能釋放我妻子。

我說沒有錢,楊凱說至少要交2000-3000元,叫我去借,交了這筆錢在一年內不出事就退給你。

事過幾天後,楊凱叫我到政保科去,說交了錢就放人,我還是說沒有錢交。楊凱就叫我把我的身份證拿去印一張,簽了一份擔保書後,當天下午就放了我妻子。

從營救到釋放,我妻子被非法關押了1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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