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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家庭婦女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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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0日】我今年47歲,是一個家庭婦女,有幸修煉「真、善、忍」法輪大法,我身心受益很大。我知道了人為甚麼來到這個世界上,為誰而存在。知道了人生真正意義的所在,我從大法裏面得到的東西是我有生以來苦苦追尋都沒有得到解答的,在大法裏面我找到了答案。

我在沒有得法修煉以前,是一個病包,有多種疾病在折磨著我,夜裏不能入睡,只有看著別人睡覺,乾瞪著眼看房頂的份,心慌氣短,偏頭疼,頭象灌了鉛,木頭人一樣,血粘稠、心臟病、間歇性偷停、風濕病、頸椎病肺結核等等,身體沒有一塊好地方,沒有一天好受的時候,整天吃藥。本來家裏就不富裕,因為整天的吃藥,還得供二個孩子上學,我又不能幹活,家裏只有我丈夫一個人掙錢,實在是勉強維持生活,給家庭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使我一度的失去了生活的勇氣。

在痛苦的掙扎中,96年的四月份,我喜得大法的寶書《轉法輪》。學法煉功後,我身上所有疾病漸漸的都離我遠去,使我嘗到了沒有病的滋味;隨著一步步的修煉,我的世界觀和身體方面都發生了根本的,質的變化。沒病的感覺真好,一身輕,任何難受的感覺都沒有了。從此我的藥罐子也扔了,修煉法輪大法以來,一片藥也沒有吃過。我從心裏感謝這大法,感謝李老師給予我這第二次生命。

到99年的7月20日,江××使用小人的伎倆瘋狂鎮壓法輪功。由於怕心,沒有認清迫害的實質,在家偷著煉。

2001年的6月14日晚19點鐘左右,灤平縣國保大隊的惡警,徐延臣,馬海東,張宏,張大軍和還有幾個不知姓名的警察到我家隨便亂翻抄家。當時床邊褥子底下壓著300元錢,他們翻完之後,錢就沒有了,當天晚上把我從家裏帶走,說到派出所問點事,一會就回來,以欺騙的手段把我騙到派出所,沒有任何的手續,當晚就把我送進了灤平縣看守所。回頭他們還跟家裏人要400元錢坐車錢。

在看守所裏,刑警隊長徐延臣因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他嘴裏髒話、下流話、信口開河張口就來。我聽他說些不好聽的,以後再問我甚麼,我就用不說話的方式表示抗議,這時徐延臣用電棍子電我的眼、面部、嘴、身上和乳房等部位,拿著電棍子硬往嘴裏狠勁的捅,一邊電著還一邊咬牙切齒的說:「我讓你還煉,讓你不說話。你以為不說話我就沒法治你嗎?」惡狠狠的滿嘴髒話和下流話,說:「你去賣淫嫖娼都不管你,就是不能讓你們修煉法輪功,今天我不信治不了你。」

徐延臣用電棍連電帶用電棍往嘴裏捅,致使我滿嘴的牙都活動,前門牙掉了一顆,不敢吃東西。家裏人怕我在裏面受罪,交了5000元錢,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到7月29日整整一個半月時間才放出來。

在看守所被關押期間,在我丈夫在外面幹活、孩子上學的情況下,惡警又非法入室抄家,當時非法抄家的有:張宏、馬海東、徐延臣、張大軍、舒同軍、還有幾個不知姓名的,翻走了所有的大法書,師父法像,教功錄像帶,講法磁帶,法輪章等,家裏在衣櫃裏放的100元錢也被惡警馬海東順手牽羊抄家時拿走。從看守所出來以後,聽我丈夫說:因在家抄走了大法書等所有東西,罰款5000元錢,任何手續都沒有,只是口頭說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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