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大法淨化著我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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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9日】我於1998年7月17日得法,得法前體弱多病,常年拉肚、胃炎、截腸炎、乳腺增生,泌尿系統感染、失眠等多種疾病,每天都在和疾病抗爭,被疾病折磨的失去了人生意義,常常心煩,脾氣越來越壞。有一次我丈夫的姥姥(70多歲),我聽到她說話不好聽,竟一巴掌打得她口鼻流血。這下,把這老太太氣得破口大罵,招來了好多人,我婆婆也給氣壞了。我因為身體不舒服,看誰都不順心,經常打架,因為打架下了崗,因為打架到派出所兩次。

得法後,大法改變了我,淨化了我的心靈,我從此走上了新的人生道路。得法後4天我就不吃藥了,所有的疾病都隨著我的心性昇華而沒有了。我嚴格按照師父的要求,學法修心,按著「真、善、忍」去做,主動向被我傷害過的婆婆認錯、和好,婆婆高興的逢人就講,是法輪大法給我們家帶來了福!

1999年7月20日,正如師父《心自明》中所說「風雲突變天欲墜 排山搗海翻惡浪」,公安局抓走了我們的輔導員,我們騎自行車頂著烈日去市政府要人,徒勞而返。晚上一到家,家裏的氣氛很緊張,外邊的廣播、屋裏的電視不停的誣蔑、誹謗、造謠抹黑大法。當時我妹妹在我家住,同我一起得法,我倆每天都在一起切磋,一起學法。我內心已定,不管發生甚麼事,也不能不學法,一定要保護好大法書。有一天,我正在學法,就聽好像大門響,一抬頭一個警察已經到眼前了,緊張得眼前一黑,回身就把書藏了起來,原來是向我問路的。後來派出所來找我,說不讓煉,由於我學法不深,就隨口應了一句,說「不煉就不煉」,後來和同修切磋,才知道自己犯了大錯,隨後我寫了嚴正聲明。

2000年春節,我妹妹在北京證實大法被抓,派出所通知說人在看守所,拘留15天,又派人來找我說,因為你們戶口是外地的,你們要煉法輪功,你們家都得搬出這裏。那時我們在這裏開了兩年批發了,怎麼搬?婆婆急了,去找所長,所長堅持說不搬不行。我一聽也太不像話了,我跟婆婆說,「一人做事一人當,我既然煉了,就一煉到底,不能因為我煉影響你們,等他們車來了,我就撞死在他們車前,是他們逼的。」不一會,來了好幾個人,說你們家可以考慮(不搬)。當時學法不深,不知為啥他們又改變了,現在悟到是我沒有怕心,師父在保護我們。

妹妹在看守所期間,派出所天天派人來監視我,逼我寫保證,讓我罵師父,我不配合。丈夫由於怕心,是常人,也站在邪惡一邊,對我連摔帶打。我不管別人如何對待,心裏就是一個念頭,不會背叛師父,一修到底,越打越堅定,由於那時我不知發正念,就是一個信。妹妹由15天拘留又加15天,到了2個月,又通知家屬交3000元抵押金,才放人,如果不交,就送回東北老家,我們交了錢,看守所連收據都不給開,說我們如果不去北京,幾個月後退還,到現在也沒還。

黑龍江的派出所知道我妹妹被抓後,多次去我媽家敲詐,說你姑娘在北京,我們坐飛機去接她,沒接著,你老太太得交20000元錢,這費用得你掏。60多歲的母親帶著妹妹不滿10歲的孩子,大半輩子哪經過這樣事,因為家困難,拿不出錢,嚇得老人吃不好,睡不好,在巨大壓力下,支撐不住,晚上去鎖大門,一個跟頭就起不來了,送醫院搶救,說是腦出血。當我們趕到家時,聽妹妹說,派出所好幾個人天天來找媽要錢嚇的。我們見到老人時,她正處在昏迷狀態,我倆帶回一本《轉法輪》,每天給她讀法聽,奇蹟出現了,老人一天一個樣,到了第9天,就起來坐著,很正常,第10天就說啥也不住院了,要回家。醫生們都過來說,不行,腦出血不能動,年紀又大,家還在農村,路又不好,太危險,再養幾天,治到這種程度也很少的。醫生以為是他們治的,只有大法弟子知道,是師父救了她。

妹妹在看守所認識的同修,去店裏找我,我和她們一起走上了證實大法之路。當時丈夫看著,不讓出去,記得有一次,大約晚上10點多,我出去貼傳單,被他發現,一頓毒打,第二天公婆都來了,沒有一個替我說話。後來的一天,我告訴他們,我走的正,行的正,你們不要這樣對待我,如果你們怕我連累你們,那我就走,甚麼都不要,就拿我的大法書。當時婆婆一聽,臉都變色了,說她兒子:你也別打了,她煉就煉吧。

到了2002年,丈夫的病越來越重,店也出兌了,在家養病,做牽引按摩、吃藥,所有治的方法都用了,也不行。到了2003年,就不能動,一動就噁心,拍片已經長骨刺了,就得做手術。婆婆當時在國外探親,聽說兒子病重,就出去打工,加班,多掙點錢,準備給兒子做手術。我自從得法後,就引導丈夫學法沒成功,這次我把師父在美國講法給他看,使他清醒了,每天和我一起學法煉功,發正念,出去證實法,堂堂正正,心性昇華後,知道了以前做了一些對不起大法的事,並寫了嚴正聲明。我在電話裏告訴婆婆,「媽您別著急了,您兒子學大法了,抽了十多年的煙也戒了,酒也不喝了,病全好了。」婆婆邊樂邊說,「這我相信。」婆婆把大法真象講給了多年沒回家的女兒女婿,他們在單位裏和中國人講真象,說大法救了我們全家,「焦點訪談」演的是江澤民製造的假戲騙老百姓,迫害死好多人。

2004年2月18日下午2點多,派出所來抄我家,我和16歲的女兒被綁架,抄走大法書、磁帶、光盤、資料、釘書機、大白紙、2個提包、一張20元港幣,當天孩子被放回。惡警把我帶到派出所,將我雙手扣在椅子上,到了半夜12點多,就開始刑訊逼供,先是巴掌打,然後上繩,所長拿著一根手指粗的絞絲繩,在我眼前晃,說:「你看看,這繩上沾滿了你們大法弟子的血。」上繩就是把繩子放到脖子上,用兩端的繩子往胳膊上繞,繞緊後,使勁往背上提,繫緊後,空隙處夾瓶子。第一次,繩子折了,第二次上繩後,一邊用手扣,掛上背上的繩子,一手扣的另一端掛在了離地2米高的鐵管上,當時我就覺得氣短,像要窒息了,我一直睜著眼睛發正念,突然雙手轉到了眼前,雙腳站到地上,好舒服。他們趕緊跑過來,把繩子解開,拿到一邊,給他們自己綁,邊做示範,邊說奇怪,怎麼手也不能到胸前。過了一會,到我跟前解釋說:你是煉廣播體操的,骨頭軟,繩子折是早就要折了。可我知道是慈悲偉大的師父保護了我。

第二天下午,迫害又開始了,又是上繩,第一次繩折了,第二次繩又折了,沒繩了去找,又找來一個又粗又長的繩,放在我面前。所長說,「你說不煉了,我們就不用費事了。」我說:「我就是因為煉才進來的,怎麼會不煉呢?」氣急敗壞的他說:「不信我就治不了你,八尺高的漢子到我這都得倒下。」然後他們七手八腳就把我綁了起來,繩子勒得頭都抬不起來,過來四個惡警,一邊一個用力,抬我的胳膊往牆上撞,說是活動活動,實際就是加刑,所長說看你能忍多久?我一會汗就下來了。我不停的發正念,想「我不疼,讓你疼,我不會流汗的,讓他流汗,我的忍是無限的,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其它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又接著背《論語》,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所長問:「東西(大法資料)哪來的?」我還是不說。這時我看見他臉上流汗了,就聽他喊來人解開我,他站在我面前,豎起大拇指,喊我的名字,說「你真行,我真佩服你的意志。」「可你這人不行,」我說:「你說的不算,我師父說的才算。」

在師父的加持下,我戰勝了邪惡,他們再也不敢動我了,又不敢讓我回家,怕家人看見我身上的傷,找藉口,把我送進拘留所關押了14天。婆婆接我時,又被勒索了225元,說是伙食費。

我又回到了正法洪流之中。

(首屆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書面交流大會交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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