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0日後,廠長謝嘉俊夥同商業局正副局長來我家威脅說:「從今後不准煉法輪功」,叫我去學打小麻將,要我看一本誹謗大法的書,我沒看,把它燒了。
2001年2月19日廠長和保衛科長郭國勝把我強行押送西昌市西城派出所後送馬坪壩戒毒所洗腦班(押送人員有廠長謝嘉俊、保衛科長郭國勝,國安大隊的羅毅及西城派出所的一名警察)。
在洗腦班上,5月份我們晚上煉功被國安大隊李玉旭把我們弄到壩子裏罰站,惡警陳莉說我沒有站好,踢我踝骨兩腳。在洗腦班上我們被長時間強迫聽污衊大法的造謠宣傳材料,承受著嚴酷的精神迫害,並強迫每月交210元,直到2001年6月才獲釋。
2002年4月2日,我去西昌410廠附近貼不乾膠講真象被蹲坑的惡人所抓。我說:我們貼這些法輪大法好,是為了你們好,是救度你們……他說:我不管,這是公安指定我們做的。隨即惡人通知來國安大隊的周欣和姓王的警察。蹲坑惡人對公安說:你們要講信用,給我的錢甚麼時候給?周欣說:明天給你。惡人又說:她們還有一個走脫了。
然後周欣就用礦泉水瓶打我頭,我發正念後他頭痛了才停下來,退到旁邊去,又由姓王的來問我,我還是照原樣回答,姓王的就罵人。兩惡警把我綁架到拓荒戒毒所,非法拘禁了一個月,每星期周欣和姓王的都要強迫我說出另一個同修和資料的來源,我一直未說,一個月後就把我放了。
2002年7月23日,保衛科騙我到廠,被周欣一夥綁架到馬坪壩戒毒所。8月13日由管理吸毒犯的人宣判我勞教一年,當天就由兩個武裝人員押我到西昌火車站上了火車,押了一站後又由國安大隊女警押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我非法勞教一年的養老金全部被扣發了,直到現在每個月應得的養老金都未給我發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