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法修煉者對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惡警、惡人的起訴書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
控   告   書

原告:
哈爾濱大法弟子

被告:
1.姓名:盧振山  性別:男  職務: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 所長
2.姓名:吳洪勛 性別:男 原職務: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 保衛科科長
現職務: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 女集訓隊隊長
3.姓名:趙余慶  性別:男  原職務: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 保衛科 現職務: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 女集訓隊隊長
4.姓名:姚福昌  性別:男  原職務: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 管理科 現職務: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 女集訓隊科長

請求事項:
1. 依法查清張宏被迫害致死案的所有參與者並追究其法律及刑事責任
2.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賠償被害人家屬一切經濟及精神損失
3. 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

事實和理由:

被迫害致死者張宏,女,31歲,家住哈爾濱市動力區植物園附近,職務哈爾濱市第四醫院檢驗師,99年10月至2001年8月第一次被非法關押在萬家勞教所,出來後多次找單位於2002年5月才每月給200元生活費經本人及家屬多次強烈要求,於2003年10月回四院上班,但未恢復原職,只做導診工作。

2004年5月8日,在哈爾濱東風監獄圍牆上書寫法輪大法真象時被監獄崗樓的惡警舉報,於當晚23時被道外區東風派出所警察張廣銘、武金龍抓送市第二看守所。6月初被非法判3年勞教,送萬家勞教所,因體檢有問題被拒收。7月22日再次強行將張宏送入萬家勞教所集訓隊。

一、被迫害事實:

2004年7月22日上午,法輪功學員張宏、狄麗華等三人,被劫持到萬家勞教所集訓大隊,該女集訓隊由四名男隊(科)長管理。張宏、狄麗華拒絕寫「三書」即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惡警就罰她們蹲者,不允許張宏去食堂吃午飯,其他法輪功學員帶回一點兒飯給張宏。午飯後管教和集訓班班長張桂雲用手銬把張宏兩臂平伸站立著掛在床邊,一直掛到23號。

7月23日,警察說張宏「心臟有病」要給其打針,並繼續逼迫張宏等人寫「三書」。張宏拒絕打針,幹警就將張宏按倒在床上(床上沒有被褥,只是一個木板),把雙手舉過頭頂,用手銬銬在床頭,並用繩子把雙腳綁在床尾,強迫打針,致使張宏小便失禁。

從23日一直到30日,張宏就這樣被惡警銬著雙手、綁著雙腳躺在床上屎尿都便在床上惡警還特意把她放在風口處吹著,光著下身上身只穿一件小背心。冷了不許蓋被子,不許加衣服。有一天晚上天太涼,值夜的學員在張宏、狄麗華的要求下給她們拿了一件衣服穿,第二天惡警吳寶雲到班級把值夜的學員大罵了一頓。

24日,張宏絕食抗議,26日她被強行灌食,不法警察說是為她的生命負責,實際上灌的都是玉米麵粥裏放入了大量的鹽,這種灌食對人身體會造成極大的傷害。隊長趙余慶、姚福昌不許給張宏水喝,不讓上廁所,長時間站著腳腫成紫黑色。29日灌食時,整條毛巾被鮮血染紅(惡徒扔在廁所裏被人發現),30日給她打點滴前,集訓隊姚科長將點滴藥瓶用涼水沖。

在承受著極度的痛苦中,張宏還和這些警察講道理,被迫害期間張宏曾大聲呼喊揭露惡警對她的迫害。被指使勞教人員張桂雲、陳玲玲、孫會軍和灌食等具體事都是這三個人實施。在殘酷迫害中張宏曾經昏死過去,就是這樣,管教李長傑卻跟隊長趙余慶說張宏痛苦的樣子是裝出來的,趙余慶說等她好一好再收拾她(意思是用電刑迫害)。

7月30日上午8點多鐘,張宏喊到:「我不想死呀,我要回家,我家在動力區××街××號。」

7月30日下午,張宏被迫害坐在鐵椅子上,頭上粘滿了一塊一塊的白色膠布,雙手背銬銬在一起,臉色非常清瘦,雙腿、雙腳都腫脹的很粗大。

7月31日下午一點多鐘,由兩個男幹警戴口罩領著四個勞教人員用擔架把張宏抬走,送往211醫院。下午三點二十分家屬接到通知說張宏於當日下午兩點心臟病猝死於211醫院(軍醫院)。惡警趙余慶後來掩蓋說,張宏因心臟病引發腎衰竭而死。據家人講張宏根本就沒有得過心臟病。

家屬看遺體時,張宏雙眼圓睜,嘴大張,身體比以前瘦掉三四十斤,褲內有大便,張宏母親問惡警心臟病猝死為甚麼口腔裏全是血,獄醫說他解釋不了。家屬看張宏的屍體面目皆非,要求給屍體錄像和照相,被惡警強行制止反倒催家屬儘快火化屍體。家屬不從並要求按法律程序驗屍。由於勞教所惡警的多次威脅張宏的兩個兄嫂及家人在諸多的壓力下於8月26日,在40多個警察的監視下將屍體火化。張宏單位給付的1200元喪葬費和家屬的500元一併被萬家勞教所拿去用做喪葬。

一個鮮活的生命,只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堅持真理和正義,就這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所謂的「教育」下迫害致死。

8月5日為掩人耳目惡警將張宏呆過的嚴管班「出所集訓班」的牌子換成了「醫務室」,並拿來氧氣瓶等醫療用品布置室內。集訓隊的管教神色都很不自然,怕被人知道真象。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惡警之所以肆無忌憚的一次又一次的虐殺大法弟子,是因為他們的背後有惡警所長盧振山的支持,這個目無國法,助紂為虐的殺人元凶自2002年夏至2003年秋冬,一直在集訓隊現場辦公,坐陣指揮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在他任職期間,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瘋、致死近百人,盧振山曾揚言:你們要恨就恨我吧,這都是我叫他們(警員)幹的。

趙余慶、姚福昌等男惡警,按照上級安排進入女隊已有兩年多,違反了司法部「男幹警不准管理女隊員」的法規。

趙余慶對不寫「三書」的大法弟子說「政府就是不講理,因為說不過你們,就罰你蹲,就不讓你說話,就是讓你寫「三書」,共產黨就是把白的說成黑的,把黑的說成白的,我們是工具,共產黨給我錢,我得養家糊口啊」。

姚福昌看大法弟子不寫「三書」就說:你們不轉化我就電你們(指電棍),等你們師父回來你們再電我,讓我罵共產黨我就罵共產黨,要不用這些辦法(酷刑),你們誰能寫?

二、理由和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警察法》及相關的國際法,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的所長盧振山,集訓隊長趙余慶,姚福昌等警察在用國內法國際法都嚴格禁止的酷刑折磨,將法輪大法修煉者張宏迫害致死,身為警察不按國家法律法規行事,而是濫用職權,從而導致了國家機關正常管理活動的破壞,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蒙受了重大損失,給無罪的修煉者和親人造成了精神與肉體的極大痛苦和經濟損失,嚴重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50條 146條 254條 297條 《憲法》49條2款和《婦女權益保障法》13條。犯有「報復陷害罪」「濫用職權罪」。

他們採用捆綁毆打、吊打、冷風吹、涼水澆、恐嚇、虐殺、消屍滅罪等殘忍手段造成諸多的修煉人手腕勒痕,深度結痂,臉部起泡、化濃感染、變形、肌肉壞死、皮膚變色、多人被逼自殺、精神失常。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5條 189條 248條 《警察法》22條 《憲法》38條 《世界人權宣言》5條犯有「虐待被監管人罪」。

他們對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進所就逼寫「三書」不從者就上大掛、電棍擊、坐鐵椅、長時間罰蹲、拳打腳踢、不讓睡覺喝水、不讓上廁所、不許申訴上訪、不許看法律書,長期播放誹謗資料、漫罵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背「誓詞」、「守則」、「五不准」(為用於精神迫害胡編的東西當作法律法規來背)、反覆答題、反複寫「三書」、加期,凌辱人格、經濟上亂收費、索賄受賄、等等。

他們之所以這樣無視法律目地都是在執行江澤民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極端恐怖主義的政策,嚴重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6條37條41條,《刑法》17條232條234條251條397條399條和《世界人權宣言》9條18條。犯有「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他們的違法犯罪事實極嚴重的踐踏的我國的法律損壞了中華民族的尊嚴和形像,給中國的合法公民做好人的修煉者本人和家屬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在國內外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最近,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開展嚴肅查辦國家公務人員五類犯罪行為」的活動,我們認為很好。因為那些忘記自己職責、魚肉百姓、傷害他人,甚至做出向人民犯罪行為的執法者觸犯法律,理應同樣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樣「法律面前從平等」才會有真實的體現,才能夠定國安邦撫民。為支持這一活動開展,本著對社會、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我們把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部份惡警對法輪功修煉者張宏人身迫害的違法犯罪事實提供你們,以便進一步核查,嚴格懲處,還法律於尊嚴,還修煉者於清白。

我們相信各級人民檢察院在嚴肅查辦五類犯罪行為的活動中能以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重,充份行使《憲法》和人民賦於你們的權利,立案追究他們的法律及刑事責任,相信在你們的嚴格執法中萬家勞教所盧振山及手下的惡警一定會被法律問罪,為我們的同胞姐妹張宏及其他被迫害致死的所有法輪功修煉者伸冤!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自然法則、誰觸獨犯了法律等待他的一定是法律與正義的制裁。

目前,法輪大法在世界60多個國家都有修煉者,對於中國發生的這場酷刑迫害已經得到諸多的國際人權組織各國的正義力量,政府官員及民間組織的支持聲援。特別是「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2003年1月20日在美國成立後正在實現著其宗旨,邀請和協調全球的正義力量在國際範圍內廣泛深入系統的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相關的機構個人和組織。現在已有十多位中共高官在海外九個國家被起訴,而且全球訴江案的運作正接近國際法庭,江氏集團被縄之以法的日子在即。正義終將戰勝邪惡這是歷史的必然。

我們在此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檢察院、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檢察院和所有世人作出澄清:法輪功不是宗教,也不是有政治目地的甚麼組織,不存在也不可能有甚麼外國勢力的滲入,不管目前仍有些不明真象的人不理解我們,我們永遠都不會反政府和與人為敵,我們永遠都不會做出任何對國家、民族、社會不利的事,更不會做任何違法的事。但同時,我們任何時候也不會承認或認可各種名義或方式強加於我們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和禁令限制,只要一天不為法輪功返還公道,我們就會用憲法所賦予我們的權利,用理性、善意的方式,繼續申訴、請願和洪揚法輪大法。

大法弟子張宏家電話0451-82107266

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迫害張宏致死案的相關人員:惡警所長 盧振山手機 13903602280 宅電84282528
政委 方軍 郵編:150078 區號0451
萬家勞教所 總機:84101454 84101455 84101573 84101509
集訓隊(十三隊)分機號:3473
惡警隊長:趙余慶 男
副隊長: 楊國紅 女惡警
副隊長: 那東波 女
科長 :吳洪勛 男惡警
科長: 歷小傑 男
科長: 姚福昌 男惡警宅電:86677741

警員: 吳寶雲 女惡警
李春霞 女惡警
李長傑 女
被指使看管張宏的勞教人員:張桂雲 陳玲玲 劉慧君
此致
哈爾濱市大法弟子
2004年9月28日

註﹕ 
1)以上部份資料來源於明慧網。
2)因此件受同修張宏在生命最後時刻的委託──揭露惡警對她的迫害同時聲援張宏家屬對惡警壞人的啟訴事宜;

敬請哈爾濱有能力的大法弟子看到此控告書後協助寄掛號郵件與:
黑龍江省委、省政府、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協、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省政法委、省委宣傳部綜和辦、省電視台、省電台、省報社;
哈爾濱市級相關機構如上;
省市區公檢法司各部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