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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派出所受到的毒打、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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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1日】2001年,我因證實大法被非法抓到瀋陽某派出所。當時已是半夜,我被帶到了一間屋子,則一進屋,警察就喝令我蹲著,我不蹲,有個警察上來使勁把我摔在地上,後背著地,開始用電棍電我,電了我十來分鐘。當時我戴著背銬,手銬深深的紮到了肉裏。電完後,讓我解下腰帶,脫下鞋和襪子,對我進行審訊。審訊完已經是後半夜,他們把我雙手銬在暖氣管子上,派兩個協勤人員看著我,不讓我睡覺,閉眼睛也不行,就這樣我一直睜著眼睛坐到天亮。

白天,幾個警察繼續對我審訊。把我一隻手銬在凳子上,又不讓我坐在凳子上,身子又站不直,我只能栽著身子站著,用這種方式折磨我。旁邊放著電棍,多次電我。

第二天夜裏,惡警為得到更多情況,逼我說出其他人,又對我刑訊逼供。兩名惡警夥同兩名協勤人員想把我全身綁在椅子上再對我動刑,我不配合,掙扎著不讓他們綁,四個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給我綁上。剛綁好,其中一個惡警(身高1.80以上,滿臉橫肉,膀大腰圓)掄圓了膀子打了我十多個嘴巴子,我感覺腦袋嗡嗡的,臉被打得腫起來很高。緊接著,又用拳頭猛擊我胸口,連續打了十幾拳,該惡警手被震的很疼,打完後不停的甩手。又用電棍長時間電我全身,哪敏感就往哪電,膝蓋、手指尖、腳趾尖,甚至生殖器都電到了,大概電了幾十分鐘。後來另一個警察(該惡警白天也曾多次電過我)勸動手的惡警:「別電了,電棍沒電了。」動手的惡警回答說:「沒事,我白天剛充的電」,還繼續行惡。他們還把大蒜搗碎了抹在我的眼睛上,故意用香煙熏我。最後,他們用盡了種種邪惡手段,一看對我不起作用,我甚麼也沒說,只得罷手,又派兩個協勤人員看著我,不讓我睡覺,他們自己則灰溜溜的走了。

第二天白天,又把我一隻手銬在凳子上,繼續對我審訊、電擊、折磨。到了下午,組織了所謂的『材料』,把我送到了看守所。

在派出所兩天兩夜的時間裏,我沒睡一點覺,沒吃任何東西,幾名惡警對我多次非法刑訊逼供,渾身上下到處是電擊後留下的黑點,臉被打得腫得很高,手也被手銬勒得腫起來,像饅頭一樣,有個惡警還假惺惺的告訴我手舉起來能消腫,我沒聽他的,他就用電棍電我。

他們還在沒有搜查令和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對我非法抄家,搜走了我所有的大法書籍和音象資料,包括幾十本大法書籍,講法光盤、錄像帶、錄音帶各一套,煉功音樂帶等。這些都是國家正式出版發行的,都是我花錢買的。這些警察的行徑簡直與土匪強盜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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