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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鶴崗市向陽分局惡警張濤惡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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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9日】黑龍江鶴崗市原向陽公安分局勝利派出所惡警張濤,自99年7.20江××迫害法輪功及法輪功修煉者四年多來,該惡警賣力參與,充當江羅集團的迫害工具,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其惡行如下;

1. 於1999年7月19日凌晨3點左右,由該惡警領路,向陽公安分局局長袁學習、副局長張萬林等一行人,對管轄區大法弟子劉霞家進行非法抄家,該惡警曾叫喊:「江××發話了,對法輪功可以實行專政」。他們非法抄走大量大法資料、錄音機等各種物品。

2. 2000年2月春節期間,大法弟子依法行使上訪權利證實大法,在北京五棵松駐鶴崗辦事處(某旅店),該惡警等人非法搜身,搜走大法弟子李志剛、吳美豔夫婦、張淑平、殷玉華夫婦、楊永英等7人隨身攜帶的錢財,除了給買回鶴崗的車票外,剩餘的錢他們佔為己有。因在此之前有大法弟子從辦事處正念走脫,於是該惡警用鐵鏈子把這7人一個連一個鏈在一起,其中有一惡警還打了李志剛好幾個嘴巴子。

3. 鶴崗市公安局成立所謂專案組(2000年1月4日事件),該惡警為成員之一,對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王玖錫、狄會斌、劉霞等人,採用逼供、造謠、長期剝奪睡覺等卑劣整人的手段。

在此奉勸張濤以及仍在追隨江××迫害善良百姓的人,在世上無論幹了多大壞事,他都永遠逃脫不了罪責。江××一夥被海外法輪大法修煉者以「群體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罪」,在海外多國司法起訴,其中前北京市長劉淇和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在美國聯邦法院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判處有罪,如因私出國隨時予以逮捕。

請你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著想,趕緊懸崖勒馬、停止做惡,立功贖罪,也許還來得及,否則將來等待你們的不僅是良心道義上的譴責,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與天理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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