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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勞教兩年後又被投入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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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6日】赤壁市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因堅持修煉「真、善、忍」,被非法關押兩年,最近才獲釋放。

這名修煉者是市工商銀行的職工。1999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時,他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後,因要求恢復正常的人身自由而被加期半年。兩年勞教期滿被無條件釋放。2001年11月(釋放當天),其單位領導和赤壁公安局的一幹警用專車接他回去,又非法將其關進了赤壁市看守所。

2003年11月,市公安局政保科及市610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強迫其家屬寫了「保證書」才將其放出。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多次向有關部門申訴,要求無罪釋放,但得到的答覆是:不寫保證書,就將你關死在裏面(指看守所)。工商銀行以其沒有上班為由,將其強行除名,妻子也因三歲的孩子無人照料與他離了婚。看守所的一個叫張發乾的管教指使其它刑事犯將邪惡標語貼在其頭上,監室牆上,倒拖其雙腿在水泥地上轉圈圈,身上地上都是血,他們就強行用水把他身上的血沖洗乾淨。用塑料鞋幫猛力抽打他。

現在這名法輪功修煉者沒有生計,並且被「610」及公安侷限制外出,希望社會各界正義之士發出正義的呼聲,聲援無辜的修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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