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報報導,2003年8月13日《南國都市報》刊登了一篇題為「法官本色」的文章,介紹海口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陳援朝。他的名字一看就是朝鮮戰爭那年生的,今年五十出頭,正是壯年。
1999年11月12日全國第一例「法輪功」案件在海口開庭,陳援朝擔任審判長,判決四名法輪功學員12至2年不等徒刑,得到中央政法委羅幹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為此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記集體二等功,陳援朝被記個人二等功。
兩年以後,2001年11月,陳援朝身上檢測出有「陰影」,2002年3月18日CT檢查確診為肺癌。
2003年8月5日,在廣州南方醫院再看到他的人說:「沒想到,一年前還魁梧健壯的陳援朝,如今一身孱弱:花白的頭髮、焦黃的面容、瘦弱的身軀,真不可思議。」
人民報的報導說,在52歲的陳援朝已經不能起床之際,羅幹指示要大力宣揚他審理了全國首例涉「法輪功」案件的先進事蹟,關於他的報告會在海口舉行。為此,200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陳援朝「全國模範法官」稱號,省高級人民法院為陳援朝記「個人一等功」。海口市委授予陳援朝「模範共產黨員」稱號。
中共官方媒體報導,2003年9月2日下午6時35分,全國模範法官、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陳援朝,因患肺癌醫治無效,不幸逝世。
羅幹定論的陳援朝「先進事蹟」在電視上播出後,正在審理法輪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請病假,有的提出調動工作,這些消息及時反饋到了電視台,領導決定立即停播,據說是怕引起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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