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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進京上訪慘遭毒打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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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30日】我是95年開始煉法輪功的,煉功前我有嚴重的乳腺炎,心臟、肝、膽也都有毛病,可以說渾身都是病。醫藥費花有數千元,我仍生活在病痛的折磨中。煉功後我渾身的病全都好了,幹多少活都不覺得累,真正體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妙。

99年7月20日,我聽說江澤民要下令不讓我們煉法輪功,而且全國各地許多輔導員、站長和煉功人已經被抓。我實在想不通,這樣一個使人身心受益的好功法為甚麼不讓煉,於是我和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誰知北京大街小巷全都是警察,見煉功人就抓,根本不許我們說一句話。第二天我就被北京公安非法逮捕,押送到了張家口,被當地公安押在一個大廳裏。很多煉功人擠坐在水泥地上。第三天又被押送到河北沙城。第四天又被赤城公安接到赤城龍關鎮,後又送到興仁堡辦洗腦班。在幾天的輾轉押送過程中公安不給飯吃,不給水喝。在洗腦班上由縣司法局、公安局、城關鎮的一些人放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念誹謗大法的書,強制讓我們聽、看。又讓我們寫不煉功,不去北京上訪的保證。寫就放人,不寫就繼續扣押。這時我7歲的二女兒正在家中發著高燒,大女兒念書,丈夫每天出車,飯無人做,生病的女兒無人照管,沒辦法,丈夫只好把正在發高燒的女兒送到我的身邊。白天讓我們在屋裏遭受強制洗腦,孩子被關在院子裏不讓進屋;晚上幾十人擠在一個屋子,睡在通鋪的硬板床上。為了照顧家管孩子,我違心地寫了保證。﹝注﹞還被強迫交學費、飯費以及一路從北京到家的路費1200元。回到家後又強制到村委會遭受洗腦,每天派專人24小時監管,還讓交200元保證金,強迫買誹謗大法的書。從這以後每逢過年過節,隔三差五地赤城公安局就下令進家恐嚇、威脅、打電話騷擾:「不許煉功,要煉就抓,罰款。」還威脅家人要看管好。丈夫、孩子替我擔驚受怕,整日生活在如此不安的精神恐怖中,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2000年4月我縣同修趙金去北京上訪被抓,關押在赤城看守所,我和幾名同修去縣「610」反映我們煉功後身心受益的實際情況,要求給我們合法的煉功環境,並要求無條件釋放同修趙金。當時公安局副局長王滿林和公安局一科的高全平和我們談了話,讓我們先回去,說以後給我們答覆。第二天半夜,鎮派出所劉俊和村主任徐樹民等三人開車到我家敲開門說:「你和我們到鎮裏說幾句話。」到鎮裏後,辦公室主任問我還煉不煉功了。我說煉,就被送到了公安局一科,審問了我,還給錄了像。隨後就把我們關進了看守所,沒有任何手續和法律依據。

我們被關的號房是西房,陰暗、潮濕、狹小。我們連同犯人關在一起,十幾個人在一間屋子。床上睡不下就睡水泥地上。只有早上能夠見到一小會兒陽光。飯盆、臉盆、尿桶放在一起,氣味難聞。每天只允許早、晚兩次上廁所,男女公用一個廁所,還限定時間,時間稍微一長就有「自由號」犯人連打帶罵,有的過了時間就輪不上了。

20天後,一科的高全平通知家屬交錢,不交就判刑,送勞教。被逼無奈,丈夫只好交了一千元。領人時看守所又讓我們交了500元。

2001年4月8日,我和21名同修去天安門證實法,被天安門的警察拳打腳踢20多分鐘,強行把我們推上了警車拉到了天安門公安分局。下車後我剛走幾步便被一警察從後面踢倒了,膝蓋磕到台階上,鮮血直流。我們被帶到一間屋子,兩個女警察搜身後又被兩個高大的男警察帶到另一間屋子。進去後看到了楊智利,她戴著背銬,手和臉全是黑的,低頭站在牆角.一個警察說:「說不說是哪裏人,不說就是她那樣的下場。」我沒有說話,就聽「啪」的一聲,他們就把我按倒在桌子上,給我戴上了背銬。我只覺得胳膊像被拉斷了似的,腰也直不起來。銬子銬進肉裏直往骨子裏鑽,這還不夠,他們還讓我蹲在地上,因為這樣更難受。我痛得緊閉著眼,聽見他們在那攪拌著甚麼,還在說著甚麼。一會感覺到他們拿甚麼東西讓我聞,我閉著氣不聞,可剛一換氣就覺得有一種難聞的氣味從鼻子鑽進腦子、四肢、內臟。讓我聞了,又讓同修聞,來回有四五回。持續五六分鐘。我實在支持不住了,全身像散了架似的,一下摔倒在地上。他們為了試試我是否昏迷,用穿著皮鞋的腳使勁地在我銬著手銬的手臂上碾。儘管我疼痛萬分,我也沒有動,沒有出聲。他們見我沒有反應,就取下手銬拉我到了水房,渾身上下沖了十多分鐘又把我拉了回去。這時屋子裏已經有很多警察了。有人說:「我最恨法輪功了!」一個人說:「這個人不行了,把她扔了算了。」還有人說:「其實他們這些煉法輪功的都是有病的煉好了。」過了一會我慢慢地睜開了眼睛,看到自己渾身是水,躺在水泥地上。手腕還有一個大紫包。警察見我睜開了眼,便把我抬到了一個三面是牆,一面是鐵欄杆外面的一個椅子上。下午沙城公安把我們拉到了沙城公安局。他們問我是哪裏人,我不做聲,一個惡警上前左右給了我兩個耳光,把我打倒在地,我當即就抽了起來。他們怕出事把我送到了醫院。醫生說我身體極度虛弱,需要輸液,我不輸液,又回到公安局。被搜走了270元錢。第二天王滿林(赤城縣公安局副局長)把我們帶回了赤城審問。一個警察問:「誰組織上北京的?」我沒有回答,他很氣憤。衝上前緊了我的手銬。銬子陷進了肉裏,鑽心的痛,我又抽了起來。等我好些後又把我送進了看守所。這期間我沒有吃一口飯,喝一口水,又絕食20天。所長說:「餓死自負,算自殺!」我們一邊絕食一邊向縣長、縣委書記、公安局長申訴我們的情況,要求無條件釋放,可是沒有一點音信。我們被無限期強制關押,與世隔絕了。不准家屬探望,送東西。在絕食期間我們多次利用上廁所的時間要求和所長對話,無條件釋放。不但遭到拒絕,而且每次都是所長調來武警把我們連打帶踢推進屋裏。我們摔在水泥地上、臉盆上,一個壓一個,渾身是泥,渾身是水,不成樣子。身上被摔得青一塊紫一塊的,而且每次過後還要搜身,從裏到外,從上到下,一點地方都不放過。

2001年7月20日,為了抗議他們非法無限期關押,要求無條件釋放,我們在背心和上衣上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無條件釋放被關押大法弟子」我們把寫了字的衣服穿在身上。幹警看見了命令我們脫下衣服,我們不脫。局長便帶著多名刑警和幾十名武警氣勢洶洶的趕來,把我們一個個從屋子裏拖到院子裏讓我們脫衣服,我們還是不脫。於是局長破口大罵,讓四名女警察扒我們的衣服。上衣和褲子被扒下。背心撕壞扒下,連內褲都讓脫下,誰不脫就連打帶罵,左右打耳光,用腳踢。我當時被兩三個女警打。打了我多少耳光我也記不清了。女警察被累得氣喘吁吁,抬不起胳膊。當時屋外站著幾十名武警,我們的情況他們看得清清楚楚。最後我因拒絕脫內褲被戴上了手銬。我們其中有60多歲的老太太,還有17歲的中學生,都遭到了如此的凌辱。同時被戴上背銬的有十多人。還有同修戴腳鐐的,鑽進肉裏,手腕和腳腕都腫得老高。我和女同修的背銬是一星期後才取下的,幾名男同修的半個多月才取下來。戴背銬期間,吃飯、喝水都是同修喂,上廁所也是同修給解開褲子和繫褲子。和我同屋的同修因為銬子太緊,疼痛難忍,整夜整夜睡不著,只好在屋裏來回走動。手銬不夠用都是新買的,既帶鋸齒又帶鎖,越動越緊。

當時在看守所裏,幹警叫一名搶劫犯當「自由號」。他可以隨便進出屋子,還讓他看著打飯和上廁所,他對每個人都很兇狠,經常打罵犯人和大法弟子。一次我出於善心在上廁所時叫他少幹壞事,他不但不聽還惱羞成怒,闖進我們號房端起盛滿開水的塑料瓶子便向我的頭上砸去。熱水從我的頭上流到了臉上、衣服和床鋪上。我的臉燙得火辣辣的疼,我問他為甚麼打人,他又用拳頭在我的前胸打了好幾下。我一下暈倒在地上並且抽了起來,幹警來了把我關到另外的號房裏,以後他才沒那樣兇了。

為了讓他們停止對我們的無限期的關押,11月29日我們28位大法弟子開始集體絕食。第四天他們給我們灌食。第五天家屬聽說我們在看守所絕食的情況和我的身體情況找縣長和縣委書記要人,要求帶我去看病。但是他們仍不放人還讓我們填寫判「勞教」的表格,在填表的屋子裏我又抽了起來。就這樣他們仍不放人。又把我送到了小刁鄂洗腦班。到了那兒,我時而抽時而昏迷,這才把我送到了小刁鄂醫院。醫生見我虛弱的很,已經不成人樣,說:「我們治不了,轉院吧!」我丈夫找到洗腦班李金平要求到縣醫院治療。他不但不讓我走還和我丈夫吵了一架。城關鎮怕出事擔責任才把我領走。

在回家休養期間,城關鎮經常派人到我家進行威脅,打電話警告:「不許煉功,外出!」並且有一個人長期看管。每天到家裏看一次,再向上級報告,半年後轉為暗中監視到現在。就在我這次被非法無限期關押期間,丈夫被鎮上和村委會的人威脅:「你媳婦這次上北京被關,回不來了,你還得交一萬元的罰金。」連急帶怕的丈夫病倒在床上20多天,直到我回家都面黃肌瘦的。5月公安局三、四個人開車到我大女兒學校,把她從課堂上帶走,讓我女兒開門搜家。他們把我家搜了個底朝天,拿走兩本大法書,連女兒剪紙用的彩紙都被抄走。從這以後,大女兒與誰都不說話,經常頭痛,睡不著覺,學習成績也由前幾名降到倒數,也沒有考上高中和中專。自己找到舅舅借錢要到外地念書,在給姑姑的信中說:「我再也不回那可怕的家了」。可見母親的非法關押,警察的無理抄家和長期的精神不安給我的女兒造成了多大的傷害和打擊。因此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殘酷的鎮壓和迫害,不止是對修煉人迫害,而且對成千上億萬的家庭和親朋好友都造成了非常嚴重的精神迫害。

因此我用我的心和淚寫下我因堅持我的信仰──修煉法輪功而遭受的迫害。我呼喚正義和良知,不要受江澤民的欺騙,來了解法輪功的真象,早一天結束這殘酷的迫害。人民需要健康,世界需要「真善忍!」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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